第一—章 总?则
! 《第,一,条 为《了,规范司法鉴定—工作保障司法鉴定客!观、科?学、公正根据—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】。事,。诉讼法、中华人民】共和:国民事诉讼》法,、中:华,人,民共和国行》。政诉讼法及》其,他法律、法》规,的有关规定结合【本,省实际制《定,本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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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第二条 本—。条例:所称司?法鉴定?是指司法《鉴定人依法运用专门!知识:和技:。能对:涉及诉讼《。活动的专门性—问,题进:行科学鉴别和判定的!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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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司法鉴定的】范围包括司法医学鉴!定,、司法精神病—学鉴:定、物证技》术鉴定、《司,法会:计鉴:定涉及诉讼的事故】、资:产、价格《、产品质量、建筑】工程质量《、知识产权等鉴定】以及诉讼过程中依法!应,当进行的其他鉴【定
【 : 第三条 司】法鉴定?应当以事实为依据遵!循客:观、科学、公—正、合法《的原则独立》进行实行回》避、保密、时限和】错鉴责任《追究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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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四《条 省、设区【的市设立的司法鉴定!工作管理委员—。会负责指导、协调】。本辖区内的司法【。鉴定工作履行下列职!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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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: , (一?)制定?本辖区司法鉴定【工作改革与发—展规划、工作计【划总结经验、推广典!型检查、督促解决司!法鉴定中存在—的问:题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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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 (二)!依法组织制》定有关?司法鉴定工作的【。。规,范性文?件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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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:三,)负责本辖区重大】、疑难和有争议【案件鉴定的》协调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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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五条【 :省、设区的市—、县:(市、?区):司法行政机》关负责管理和监【督本:辖区内面《向社会服《务的司法鉴》定,机构及其鉴定活【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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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法【机,关,内设的司法鉴定【机构:及其:。鉴定活动分别由省】级司法机关负责监】督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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