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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【 森林火灾的预防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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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十条 县级以!上人:民政府林《业主管部《门应当?会同发展改革部【门根据上《一级森林防火规划】结合本地实际组织编!制本行政区域的森林!防火规?。划报:本级人民政府—批准后?组织实?施
! 第?十一条 》县级以上人民政【府林业?主管部门应当—依照国?务院森林防火条【例,的规定编制森林火】灾,应急预案报》本级:人民政府批准—并报上一级人民政】。府林:业,主管部门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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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井冈山、庐【山,、南昌西山》以及其他《林区的国家级自然保!护区、风景》名胜区和森林公园的!管理机构应当编制本!区,域森林火灾专项应】。急预:案,报省人民政府—林业主管部门备【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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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县级人民政府应【当组:织林区?的乡(镇)人民政】府、街道办事处【根据森?林火灾应《急预案制定》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!法;村(居)—民委员?会,应当:按照森林火灾应【急,预案和森林火灾【应急处置办法的【规定协助做》好森林火灾应急【处置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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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【级以上人民政府【及其有关部门—和单位?应当根据实》际情:况组织开展森林【火灾应急预案演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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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二条 县】级以上?人民政府《应当根据森》林防火规划建立火】灾监测预警》系统和指挥通信【。系统设置火情瞭望】。台、火险监测站和】电子监控、无线通信!等设施、设备;在】林区主要入口—或者人员活动频繁】的地方设立森林防火!警,示宣传标志;合理营!造生物防《火林带或《者,。开设防火隔离带【建设防火通》道;按照国家规范要!求建设森林》火灾扑救物资—储备库储《备,森,林防火物资和器【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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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任,何单位和《个人不得破坏或【者非法占用森林防】火警:示宣:传标:志、火情瞭望台、火!险监测站和》电子监控、无线通信!等设施、设备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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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十三条 各级】。人民政府《及其林业、教—育,、司法行政、广【播电视等《部门和新闻媒体应当!组织和开《展经常性的森林防】火宣传普及森—林防火法律法规和安!全避险知识》增强全?社会森林防火意识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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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每年10月为—本省的?森林:防火宣?传月春节、清明【、冬:至,等,森林火灾易发期各】级人民政府、村【(居:)民委员《会和有关单》。。位应:当,采取有效措施—加强森林防火—宣传
! 第十》。四条 在林区依法!开,办工矿企业、设【立旅游区、新建【开发区或者》。建设其他可能影响】森林防火安全的【工程设施的应当营造!生物防?火林带或者开—设防火隔离带—、设:置森林?防火警示宣传标志等!森林防火设》施,森林防火设施应【当与该?建设项目《同步:。规划:、同步设《计、同步施工、同】步验收规划、验【收阶段有关项—目审批部门审—批时应?当征求同级人—民政:府林业?主管:部门的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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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第十五条 电【力,、电:信,线路和石油天然【气管道的森林防火责!任单位应当定期【对穿越林区的电线、!电缆、管道进行安】全检测检修采—取有效?防火措施防止—因线路、管》道故障引发森林火】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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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因林木【生长危及电线、电缆!或者其他管线安全】导致森?林火灾隐患的应当】及时采取消除措【施需要砍《伐,林木的?应当:依,法报林?业主管?部门批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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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十六条 县【级人民政府和有森林!。。防火:任,务,的管:理机构?应当根据实际—需要建立专业森林消!防队伍
! 林区的乡(!镇)人?民政府、街道办【事,处和林?场应当根据实—际,需要建立半专业森林!消防队伍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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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县级人民政!府应当指导森—。林经营单位和林区】的村(居《)民委员会建立【群众扑火《应急队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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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专业、半专业—森林消防队伍—和群众扑《火应急队伍应当【配备扑救《工具和装备定期进行!培训和演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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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省、》设区的市人民—政府设立的森林消防!机构负责指导本【行政区域《森林消防队伍的建】设和教育培》训,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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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【七条: 林区的村—(居)民《委员会和《森林、林木、林【地的经营单位、个人!应,当根据实际》需,要配备?专职或者兼职护林】员承担下列》森林:防火职?责
【 : (【。一)宣传森林—防火法律、》法规:、规:章和政?策讲解防火知识;】
【 》 , ,(二:)巡:山护:林管理?。野外用火制止违【反规定?的野外用火》行为:消,除火灾隐患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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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— (三)及时报告】火情参加森林火灾】扑救:协助调查森林火灾】案件
! 林《区的村(居)—。民委:员,会可以根据》实际需要《配备:森林火灾《信息员森林火灾信息!员应当?及时报告火》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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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十八条】 森林防火是一项!全年性?的工作每年10月】1,日至翌年《4月30日》为本省森林》。防,火重点期县级以上人!民政府可以》。根据:本地实际决定提前】或者延?长森林防《。。火重点期决定提【前,或者延长《森,林防火重点期的应当!。向社会公布并—报上一级人民政府】森林防火指挥机【构备: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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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县级以上人》民政府应当根据本】行政区域内森—林资源分布状况【和森林火灾》发生规律划定森林防!火,区 并?向社会公《布
! 第十九条— 县级以上人民政!府森:林防火指挥机—构应当组《织有:关部门?。对森林防火》区内有?关单位的《森林防火工作进行】。检查;?对检查中发现的森】林火灾?隐患县级以上人民】政府林业《主管部门应》当及时向有关单【位下:达森林火灾隐患【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!整改:。消除:隐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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森林】防火重点《期内县级以上人民政!府森林防火指挥【机构和?林区:的乡(镇)人民政】府、:街道办事处应当【建立二十《四小:时值班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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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春节、【清明、冬至期间和春!耕备:耕、秋收季节—各级人民政府应当】组织:有关部门和人员加强!野外:。用火监测严防森【林火灾发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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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二十条— 森林防火重点期!内禁止在森林防火区!。烧荒、烧田埂—草、:烧草木灰、焚—烧,秸杆:。、吸烟、《烤火、野炊、焚【香烧纸、燃》放烟花爆竹等一切】野外用火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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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—造林整?地,、烧除疫木等特殊情!况确需?。野外用火的必须经县!。。级人民?政府批准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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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—请野外用《火,。的按照下列程—序办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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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: (一)向县—级人民政府林业主】。管部门提交包括用火!目的:、地点、面积以及防!火安全措施等—内容的书《面用火申《请,
! (二【)县级?人民政府林业—主管部门应当—实地核查用》火单位或者个人【的防火?安全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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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三)县级!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!门应:当自受理之日起五】个工作?日内提出是否予以批!准的意见报》本级人民政府—决定:予以批准的应当【报上一级人民政府】森林:防火指挥机》构备案?;不予批准的应当将!不予批准的》理,由书面告知用火单位!。。或者个?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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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经,批准野外《用火的县级》人民政府林业主管】部门应当书面告知所!在地的乡(镇)【人民政府由所—在地:的乡:(镇)人民政府有计!划地组织实施并派员!配合:县级人民政府林【业主管部门》到现:场进行指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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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经批准野外用!火的:用火单位或者—个人应?当指定专人负责【事先:开好防火隔离带组织!扑火人员在森林【火,险等级?三级以下天气条件】下用火?;用火结《束后应当检查—清理火场《确保火?种,彻底熄?灭严防失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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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十一条 ! 森林防火》重点期内森》林、林木、》林地:的经营单位》和,个,。人应当设置森林防火!警示:宣传标志并对进【入其经营范围的【人员进?行森:林防火安全宣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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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进入林区的旅客【列车和?汽车司乘人员应当】对旅:客进行防火安—全教育?严防旅?客丢弃火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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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?十二条 森林【防火重?点期内?省人民政府可以决】定在森林防火区设立!临时:性的森林防火检【。查站县级以上人【民,政府和有森林防【火任务的《管理机构应当—加强森林防火巡查】执行检查、》。巡查任?务的人员应》当佩戴专用标—志对进入车辆和【人员进?行森:林防火检《查对携?带的火源、火—种、易燃《易爆:物品应?当集中?保,管,任何单位和个—人应当予以配合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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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】三条 森林—防,火重点?期内预报《有高温、干旱、大风!等高火?险天气的《县级以上人民政【。府应:当划定森林高—。火险区规定森林【高火险期必》要时县级以上人民政!府可以根据需要发】布命:令严禁一切野外【。用火;对可》能引起森林火灾的】。居,民生活用《。火应当严《格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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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, 第二十四条 【 县以上《气象主管《机构应当及时—提供森林《火险:气,象,等级预报信息必要】。时实施人工影响【天气作业降低森【林火:险等级?
【 , 广播、》电视、报纸、政府】门户:网站等?应当根?据森林防火指挥机构!的要:求无偿向社会播发】或者刊登森林火险天!气预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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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!十五条 对无民】事行为能《力人和限《制民事行为能—力人负有监护责任的!单位和个人应当【履行监护职责严防被!监护人进入》森林:用火、玩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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