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? 第:二章 森林火灾的预!防 】  :   第十条  县!级以上人民政—府林业主管部门应】当会同?发展改革《部门:根据上一级森林【防,火规划结合本地实】际组织编制本—行,政区域的森林防火】规划报本级人民政】府批:准后:。组织实施 】   《  第十一》条  县级以—。上人民政《府林业主管部—。门应当依照国务院】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!编制森林《火灾应急预案报本级!人民: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!人民政府林业—主管部门备》案   !  井冈山、庐山】、南昌?西山以?及其他?林区的国家级自然保!护区、风《景,名胜区和森林—公园的管理机构应当!编制本区域森林【火灾专项应急预【案报省人民政府林业!主管部门备案— ?     【县级人民《政府应当组织—林区的乡《(镇)人民政府、】街道办?事处:根,据森林火《。灾应急预案制定森】林火灾应《急处置办《法;村(居)民【委员会应当按照森】林火灾应急预案和】森林火灾应急处置】办法的规定协助做好!森林火灾应急—处置工作 !。     县级以上!人民政府及其有关】部门和单位应当【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!展森林火灾应急预案!演练 《     第!十,二条  县级以【上人民政府应当根】。据森:林防火规划建—立火灾监测预—警系统和《指挥通信系统—设置火情瞭》望台、火险监测站】和电:子监控、无线通【信等设施、设备【;在林区主要入口或!者人员?活动频繁《的地方设立》。森林防?火警示宣传标志;】。合理营造生物防火】林带或者开设防【火隔离?带建设防火通道【;按照?国家规范要求建设】森林火灾扑》救物资储备库储备】森林防火物》资和器材 !     任何单】位和:。个人不得破坏或【者,非法占用森林防火】警,示宣传标志、火【情,瞭望台?、火:险监测?站,和电子?监,控、:无线通信等设施、设!备 》 :   ? 第十三条  各】级,人,。民政府及其林业、】教,育、司法行政—、广播电视》等部门?和新闻媒体应当组】织和开展经常性的森!林防火宣传普及【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!安全避险知识增强全!社会森?林防火意《识 — ,  :  每年10—月为本?省的:森林:防火宣传《月春节、清明、冬】至等森林火》灾易发期各》级人民政府、村(居!)民委员会》。和有关单位应当采】。取有效措施加—强森:。林防火宣传 【 ,。     第十!。四,条  在林区—依法开办《工矿:企业、设《立旅游区《、新建开《发区:。或者建设其他可【能影响森林防—火安全的工程设【施的:应当营造生》。物防火林带》或者开设防火隔离】带、设置森林—防,火警:示宣传标志》等森林防火设施【。森林防?火设施应当与该建设!项目同步规划、同】步,设计、同步施工【、同步验收规划、】验收阶段有》关项:目审批部门审—批时:应当:征求同级人》民政府林业主管【部门的意见 】     第十!。五条  《。电力、?电信线路和石油天然!气管道的森林防【火责任单《。位应当定期对穿【。越,林区的电《线、电缆、管道进行!安全检测检》修采取有效防火措】施防止因线路—、管道故《障引发?森林火灾 》 , ?     》因林:木生长危及电线【、电缆?或者其他《管线安全《导致森林火灾隐患的!应当及时采》。取消除措施需要砍伐!林木:的应当依法报林【业主管部门批准 !  》   第十六条【  :县级:人民政府和有森林】防火:任务的管理机构应】当根据实际需要建】立,。专业森林消》防队伍 《  —   林区的乡【(镇)人民政府、】街道办事处》和林场应当根据【实,际,需要建立半专业【森林消防队伍— 《 ,   ?  县级人民政府应!当指导森《林经营?单位和林区》的村(居)》民委员会建立—。群众扑火应急队伍 !   【。。。  专?业、:半专业森林》消防队?伍和:群众扑火《应急队伍《应当:配备:扑救工具和装备定期!进行培训和演练 】   【。  省、设区的市人!民政府?设立的森林消防机】构,。负责:。指导本行政》区域森林消防队伍的!建设:和教育培《训工作 !   ? 第十?七条  《林区的村(居)民委!员会和森林、—林木、林地的经【营单位、个人—应当根据实际需【要配备专职或者【兼职:护林员承担》下列森林防火—职责 】    《 ,。   (一)宣传森!。。林防火法律》、法规、规》章和政策《讲解防火知》识; ? :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 (二—)巡山护林管理【野外用火制止违反规!定的野外用》火行为消《除火灾隐患; ! ,  ?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三,)及时报告火情参加!森林:火灾扑救协助—调,查,。森林火?灾案件 【     林【区的:村(居?)民委员会》可,以根据实际需要配备!森林火灾信息—员森林火灾信息员】应,当及时报告火情 】 ?     第十八!条  森林防火【是,一项全年性的工【作每年10月1日】。至翌年4月30日为!本省森林防火重【点期:县级以上人民政【府可以根据本—地实际决《定提前或《者延长森林》防火重点期决定提前!或,者延长森林防—火重点期《的应当向社会公布】并报上?一级人民政》府,森林防火指挥机构】备案 —。   《。  县级以》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!本行政区域内森林】资源分布状》况和森林火灾发【生规律?。划定森林防火区 并!向社会公《布  】   第十》九条  县级以【。上人:民政:。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!应,当组织有关部门【对森林防火区内有关!。单位:的森林防火工作进】。行检查;《对检查?中发现的《森林火灾隐患县【级以上人民政府林】业主管部门应当及】时向有关单》位下达森林火—灾隐患整《。改通知?书责令限期整改【消除隐患《 ,    】 ,森林防?火重点期内县—级以上人民》政府森?林,防火指挥机构—和林区的乡(镇【),人民政?。府、街道办事处应】当建立二《十四:小时值班《。制度 ? ,     】春,节、清明《、冬至期间和春耕备!耕、:秋,收季节各级》人民:政府应当组织有关】部门和?。人员加强野外用火】监测严防《森林火灾发生—   】  :第二十条  —森林防火重》点期内?禁止在森林防—火区烧荒、》烧田埂草、烧草木】灰、焚烧秸杆、【吸烟、烤火》、野:炊、焚香《烧纸、燃放烟花【。。爆竹等一《切野外用火 !     因造林!。整地、烧除疫—木等特殊情况—。确需野?外,用,火的必须经》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!。 ?  ?   申请野外【用火:的按照下列程序办】理 《。 ,    》     (一)向!县级人民政府—林业主管部门—提交包括用火—目的、地点、面积以!及防火安《全措施等内容的书面!用火申请 —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? (二)县》级人:民政府?林业主?。管部门应当实地核】查用火单位或者个】人的防火安全措施 !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(三)】县级人民《政府林业《主管部门应当自【受理之日起五个【工作日内提》出是否予以》批准的?意见报本级人民【。政府决定予》以批:准的应当报上一级人!民政府森林防火指】挥机构备案;不予】。批准:的应当将《。不予批准的理—由书面告知》用火单位《或者个人 》 : ,   《  经批准野外【用火的县级人民政府!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书!面告知所在地—的乡(镇《。)人民政《府由:所在:地,的乡(镇《)人民政府有计划地!组织实施并派员配合!。县级人?民,政,府林业主管》部门到?现,场进行指导》 ?   》  经?批准野外用火的【用火单?位或者个人应当【指定专?人负:责事先开《好防火隔离带组织】扑火:人员在森林》火险:等级三级以下天【气条件下用火—;用火?结,束后应当检》查清理火《场确保火种彻底【熄灭严防失火 【 》    第二十【一条  森林—防火重?点期内森《林、林木、林地的经!营单:位和个人《应当: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!传标志并对进入其经!。营范围的人员进行森!林防火?安全宣?传 —     进入林】。区的:旅,客列车和汽车司乘人!员应当对旅客进行】防火:安全:教育严?防旅客丢弃火—种 ?    【 第二十二条 【。。 森林防火重点期】内省人?民政府可以决定在】森林防火区设立临】时性的森林防火【检查站县级以—上人民?政府和有森林防火】任务的管理机构应】。当加强森林防火巡】查执:行检查、巡查任务的!人员:应当佩戴专》用标志?对进入?车辆:和人员进行森—林防:火检查对携》带,的火源、火》种、易燃易爆物【品应当集中保管【任何单位和》个人应?。当予以配合 】   》  第二十》三条  森林—防,火重点期内预报有高!。温、干旱、大—。风等高火险》天气的县级以—。上人民政《府,应当划定《森,林,高火险区规定—森林:高火险期必要时县级!以上人民政府可【以根据?需要发布命令严禁一!切野外用火》。;对可能引起森林】火灾的居民》生活用火应当严【格管理 【。。 :  :  第?。二十:四条  县》以,。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!及时:提供森林火险气象】等级:预报信息必要时实】施人工影响天—气作业降低森—林火险等级 【 ?     广播【、电视、《报纸、政府门—户,网站:等应当根《据森:林防火指《挥机构的要求—无偿向社会播发或者!刊登森林火》险天气?预报 《 ?     第二十五!。条  对《无民事?行为能力人和限【制,民,事,行为能力人负—有监护责任的单位和!个人应当履》行监护?职责严防被监护【人进入森林用火、玩!。。火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