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【 总则
【。
第!一条 为了有效】预防和扑救》森林火灾保障人民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】森林资?。。源,维护生态安全根据】中华人?民共和国森》林,法和国务院森林防火!条例等有《关法律、行政法【规的规定结合本省】实际:。制定本条例》
,
!第二条 《 本省?行政:区域内?森林火?灾的:预防和?扑救适用《。本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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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 ! 森林防火工作【实行:预防为主《、积极?消灭的?。方针
【
, 第四条【 森林防火工作】实行各?级人民政府行—政首:长负责制
!。
: 各级人民【政,府应当按照分—级负责、属地—管,理的原则建立健全】。森林防?火,责任制度签》订森林防《。火责任书实行目【标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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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五条 县级】以上人民政》府设立的森》林防火?指挥机构负责组【。织、协调《和指导本《行,政区域?的森林防《火工作?。其,主要职责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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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? (一)!宣传、贯彻森—林防火?法律、?法规:、规章和政策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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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:。 , (二)指导森林】防火责任制的—建立;
【
? , , 》(,三)组织开展森【林防火安全》检查督?促有:关森林?火灾隐患整改—;
》
: 【 (四)《。组织:、协调和指》挥本行政区》域的森林火灾扑救;!
— 】。(五)?研究、协《调本:行政区域有关森【林防火工《作的重大问》。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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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县《级以上人民政—。府森:林防火指挥机构应】当建立专职》指挥制度加》强对专?职指挥人员的培训推!。进森林火灾扑救【专业:化、规范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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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森,林防火指《挥,机构办公室设在【同级人民政》府林业?主管部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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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第六条 县】。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!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!区,域森林防火的监【督和:。。。管理工作承》担本级人民政—府森:林,防火指挥机构—。的,。日常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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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】级以上人民》政府其他有关—部,门按照职责分—。工负责?有关:的森林防火工作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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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乡(镇)》人民政府、》街,道办事处应当按照森!林防火责任》做好本辖区》的森林?防火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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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第七条 林区【的村(居)民委【员会和自《然保护区《、,。。风景名胜区》、,森林公园的管—理机构以《及其他?相关:单位应?当健全?森林防火组织订【立森林?防,火公约划《定森林防火责任区实!行森林?防火分片包干责任】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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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森,。林,、,林木、林《地的经营单位和个】人按:照谁经?营、谁负责的—原则承担其经—营范围内的森林防】火责任
! 第八—条, 森林防火工作】涉及:本,省,。两,个,以,上行政区域的有关人!民政府应当建—立,森林防火联防机制】确定联防责任区域制!定联防制度和—措施实行信息共【享并加强《监督检查共同做好】联防区域的森林防】火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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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?第,九条 有下列情】形之一的单位和个人!由,县级以?上人民政《。府按照有关规定【给予表彰、奖—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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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: : , (一)认真落】实,森林防火责任制森】林,防火工作成效显著】的;
! , 》。 (二)发现—森林火灾及时报告】避免重大损》失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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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
【 (三)扑救森!林火灾?表,现突出的;
【
— 《 :。(四)推广和—运用森林防火—技,术取得?显著:成效: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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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五)为【预防和?扑救森林火》灾作出其他突—出成绩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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