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【。 ,。森林火灾《的扑救
—
— 第二十六【条 县级以上【人民政府应当公【布森:。林火警电话建立【森林防火《值班:制,度
《。
— 任何单《位和个人发现森【林火灾应当立即【报警当?地人民政府或—者,森林:防火指?挥机构接到报—警后:应当立即调查核【。实采取相《应的扑救措施并按】照,有关规定报告上级】人民政府和森—林防火?。指挥机?构
—
, 《毗,。邻交界地《区发现森林火—灾的当地森》林防火指挥机构应当!立即全力组织扑救】并互通信息互相配合!不得互相推卸责任
!
:
》 第?二十:。七条 发生—下列森林《火灾所在地的市、县!(区:)人民?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!构应当立即》报告省人民政府森林!防火指挥机构—省人民政府森林【防火:指挥机构应当—按照规定报》告省人民政府—并及时通报有关部】门
?
【 (一)省!际交界?地区的?森林火灾;
—
?
,
》 (二)【造成人?员死亡或者重伤的】森林:火灾;
】
】 (三)受害面积在!一百公顷以》上的森林火灾;
!
】 (四)威胁!村庄、居民区和重】要,单,位、设?施,的森林火灾;
】
,
? 【 (五?)发生在国家级自】然保护?区,、,风景名胜区》、森林公园》及其他重点》。林区的森林火灾;
!
《
: : ? (六《)超过十二个小时尚!未,扑灭明?火,的森林火灾;
】
】 (七)【需要省人民政—府支援扑救的森【林火灾;
—。
:
— (八—),其他影响重》大的森林《火灾
! 第《二,十八条 发生森】。林火灾县级以—上,人民:政府森?林防火?指挥机构或》。者乡(?镇)人民政府—及有关单位》应当按照规定立【即启动森林火—灾应急?预案或者应急处置办!法根据火《。灾现场情况》合理确定扑救方案】组织人员、调—集,所需物资并》指定负责人》。及时到?达森林火灾现场具】体指挥森林火灾的扑!救
】 ?。发生森?林火灾时有关部【门以:及森林消防、—群众扑火应急等扑火!队伍应当按》照森:林火灾应急预案和】森林防火《指挥机构《的统:一指挥做好扑—救森林火《灾的有关工作
!
《 在《森林火灾现场可以根!据需要?设立:。扑火前?线指挥?部
—
》第二十九条 — 驻赣武《。。装警察森林部队执】行森林火《灾扑救?任务由省人民政【府森林防火指—挥机构?统一调?动并接受火灾发【生地森林防》。火指挥?机构的?统一:指,挥,
《
《 省人民》政,府支持驻赣武—装警察森林》部队建设提高其扑】救森林火灾的作战能!力
—
》第三十?条 扑救森—林火灾应当坚持以人!为,本、科学扑救全【力救助遇险人员及时!疏散、撤离》受火灾威胁》的,群众并做好火灾扑救!人员的安全防护尽最!。大可能避《。。免和减少人》员伤亡
【
扑救森!林火灾应当以专业、!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!为主要力量不得动】员残疾人、孕妇、】未,成年:人和:。其,他不:适宜参加《森林火灾扑》。救的人员参》加
【 , : 第三十一条 【 因扑救《森林火灾的需—要县级以上人民政】。府森林防火指挥机】构可以决定采取下】。列,措,施
?
! (《一,。)开设应急防火隔】离带或者转移疏散人!员;
! — (二)拆除—或者清除阻》碍森林火《灾扑救的有关—建筑物、构筑物、设!施等障碍物;—
】 : , (三)—人工增雨、应急取水!;
《
? ? (四)】实行局?部,交,。通管制;
!
,。 【 (五)调动供水、!供,电、供气、通信、】医,疗救护、交通运【输,等有关?单位协助灭火—。救援;
—。
》 (【六):其他应急措施
【
— : ,因扑救森林》火灾需要征用物【资、设备《、交:通运输工具的由【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!定森林火灾扑—灭后应当及时—返还被征用的物资】、设备和交通工具】并依照有关法律【法规的规定给予补偿!
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