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三章 】森林火灾的扑救 ! 》     第二十】六条  县级以上】人民政府应当公布森!林火警电话建立森】林防火值班制度 】    】 任何单位和个人发!。现,森林火灾应当立即报!。警当地人民政府【或者森林防》火指挥机《构接到报《警,后应当立即调查核实!采取相应《。的扑救措施并按照】有关规定报告—上,级,人民政府和森林防火!指挥机构 【     毗】邻交界地《。。区发:现森林火灾的当【地森林防火》指挥机构应当立即全!。。力组织扑救》。。并,互通信息《互相配合不得互相推!。卸责任 【 :    第二—十七:条  ?发生下列《森林:火灾所在地的市【、县(?区):人民政府森林防【。火指挥机构应当立即!报告省人民政—府森林防火指—。挥,机构省人民政府森林!防火指挥《机构应当按照规定报!。告省人民政府并及时!通,报有关部门》   】    《  (?一)省际交界地区】。的森林火灾; 】 :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(二)造成!人员死亡或》者重伤的《森林火灾; ! :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(》。三)受害面积在一】百公:顷以上的森林火灾;! 《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(四)威胁】村,庄、居民《区和重要单位、设】。施的森林火灾; ! :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五)发生在国家!。级自然保护区、风】。景,名胜区、《森林公园及其他重】。点林区?的森林火灾;— 《。 , ,   ?  :   (六)超【过十二个小时尚未】扑灭明火的森—林火灾?; 《 ,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(七)需要省!人民政府支援—扑救的森林火灾【。; :     !。。    (八)其】。他影响重大的—森林火灾 !     》第二十八条 — 发生森林火灾县】级,。以上人民政府森【林防火指挥机构或者!乡(镇)《人民政府及》有关单位《应当按照《规定立即启动—森林火灾应急预【案或者应急处置办】法根:据,火灾:现场情?况合理确定扑救方】案组织人员》、调集所需物资并】指定负?责人及时到达森林】火灾现场《具体指?挥森林?火灾的扑救 — , ?     发—生森林火灾》。时有关部《门以:及森林消防、群【众扑火应急等—扑火队伍应当按照森!林火灾应急预—案和森林防》火指挥机构的—统一指挥《做好扑救森林—火,灾的有关工》作 :。 : ?    在森—林火灾现场可以根】据需要设立扑火前】线指挥部 》 , ,。 :     第二【十九条?  驻赣武装警【察森林部队执—。行森林火灾扑救任】务,由省人民政府森林防!火指挥机构统一调动!并接受?火灾:发生地森林》防,火指挥机构的—统,一指挥 》     】省,。人,民,政府支?持,驻赣武?装,警察:森林部队《建设提高《其扑救森林火灾的】。作战能力 】  ? ,  第三十》条  扑救森林火】灾应当坚持》以人为本、科学扑救!全力救助遇险人员】及时疏散、撤—离受火灾威胁—的群众并《做好:火灾扑救人员—的安全防护尽最大】可能避免和减少人】员伤亡 【 :。    扑救森【林火:灾应当以专业—、半专业森林消防队!。伍为主要力量不得动!。员残疾人《、孕:妇、未成《年人和其他》不适宜参加森林【火灾扑?救的人员参加 【 ,     】第三十一条》  因扑救森林火】灾的需要《县级以上人》民政府森林防火【指挥机构可以—决定采取下列—措施  !     》  (?一)开设应急—防火隔离带或者转移!疏散人员; 【 ?    《    《。 (二?)拆除或者清除【阻碍森林火》灾扑救?的有关建筑物、构筑!物、:设施:等障碍物《; ? ?    《   ?  (三)人工增】雨、应?急取水; 【。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? (四)实行局部交!通管:制; —  ?。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五)调动供【水、供?电、供气、通—信、:医,疗救护、交通运【输等有关单位协助】。灭,火救援; 【       !。  (六)》其他应急《措施 》    — ,因,扑救森?林火:灾,需要征用物资—、设备、交通运【。输工具的由县级以上!人民政府决定森林】火灾扑灭后应当及时!返还被征用的物资、!设备和交《通,工具并?。依照有关法律—法规的规定给予补偿!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