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: :第四章 监督管理 ! 》 : ,   第三十一【。条  劳动保障【行,政,部,门应当建立健—全对用?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!的监督检查制度规】范监督检查程序【依法对用人》单位工资支付—情况进行监察对违法!行为进行处理 】 ,   》  用人《单位在接受检查时应!。当如实报告情—况提供相关的资【。料和证明不得—拒绝或者阻挠 !。     【。第三十二条 — 劳动保《。障行政部门应当【建立健全用人—单位工资支付信息】管理系统和用人单】位工:资支付信用制度对】用人单位工资支付】情况实施有效监控】 ?   》  劳动保障行政部!门对克扣、无故【。拖欠工资2个月以上!或者:累计达3《个,月以上?。以及低于当地—最低工资《标准支付工》资等:违法行为严》。重的用人单位应当定!期,向,。社会公布《并列为重点》监察对象;建设【、工商行政》管理、税务等有【关部门应当将用人单!位违法行为记入其信!用档案作为评定【。信用等级的》重要参?考 —     第—三十三条  —劳动保障行》政部门应当建—。。立健全举报制—度公布举报电—话、信箱或者—电子邮件地》址及时受理对—工资支付违法—行为的举报并为【举报人保密 — , ?   ?  第三十四条 】 任何?单位和个人发现【用人单位有下—列情形之一的有【权向劳动保障行政】部门举报 !  :  :  :   (一)未按照!约定:支付工资的; 【。   【      —。(二)支付工资【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!准的; 【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三)克扣或者!无故拖欠工资的; ! 《     》   ? (四)拒不支付】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加!。班工资的; 【 ,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五》)拖欠工《资且:有可:能转移财产或—者其负责人有可能逃!匿的; 】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六)》违反工资《支付规定的其他情】形  】   劳动保障【行政部门《接到举报后应当在5!个工作日《内决定是否立案并】告知举报人;立案后!应当及时处理并【自立案之日起60】个工:作日内结案同—时将处理《情况告知举报人;】情况复杂《需要:延,长的经劳《。。动,保障行政《。部,门负责人批准—可以:延长30个工作日】 》。。     第三十】五,条,  劳动《。。保障行政部门在【调,查用人单《位克扣或《。者,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!等案:件过程中发》现用人单位有可能转!移财产或者其负责人!有可能逃《匿的可以依据江西】省劳动?保障监察条例的规】定扣押其《价值相当的财物【 》   ?  第三《十六条  各级【工会组织在》对用人单位工资【支付情况实施—监督时发现用—人单位?有本规定第三十四条!所列情形的有权【。要,求其改正;》。用人单位拒不改【正的工?会可以向劳》。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!处理建议;劳—动保障行政部门在接!。到工会的《建议后应当依法作】出处理 》    【 第三?十七条?  建立工资—支付保证金制—度 : 《   ?  对建筑》。施工企业和列—为工资?支,付重点?监察对象的用人【单位实行工资支【付保证金制度—工,资支:付保:证金实行《专户储?存专款专用专项用于!保障该用人单—位劳动者的》工资支付具体办法】由省劳动保障行【政部门会《同,省财政部门等—有关部?门制定报省人民政府!批准后施行 !。     第三十!八条 ? 劳:动者与用人单位【因工资?支付发生《争议的按照国—家和本省劳动争【。。。。议处理?的有关规定处—理,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