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, 第四》。章 :城乡规划的监督检查! —     第六】十四条  县—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!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!当加强对城》。乡,规划编制、审—批、实施、修—改的监?督检查 —     【县级以上人民政【府应当向本》。级人民代表》大会常务委》员,会,报告城乡规划的实】施情:况并接受监督乡、】镇人民政《府应当?向,。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!。告城乡规划的实施情!况并接受监》。督 —     第六【十五条 《 本省建立城乡【规划督察员制度省】人民政府《可以:向所:辖城市?。派驻:城乡规划督察员对派!驻地城乡规划—的实施情况进—行监督检查 —    】 第六?。十六条  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!乡规划主管部门对】城,。乡规划的《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!查有:权采取下列》措施 【     》。。    (一—),要求:有关单位和人员提供!与监督检查事项有关!的文件?、资料并进行复【制;: , :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二)要求【有关单位和人员就】监督检查事项涉及的!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!并根据需要进入【现场进行勘测;【 》  :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三)责令有关单!位和人?员停止违反》有,关城乡规划》的法律、法规的【行为  !   县级以上人】民政府城乡规—划主管部门的工作】人员履行监》督检查职责应—当出示?执法证件被监督检查!的单位和人》员应当予以配合不】得妨碍和《阻挠依法进行—的监督检查活—动 》     —第六十七条  乡】、镇人?民政府对本辖—区内违反城乡规划的!行为应?当,依法予以制》。止在乡、《村庄规划区内的【乡、:镇人民?政府应当《。依法:查处;在城》。市、镇?规划:区内的?应当配合城市、县人!民政府城乡》规划主?管部门或者其他【有关:部门依?法查处 !   ? ,居民委?员,会、村民委员会、】物业服务企业发【现本区域内违反城乡!规,。划的行为应当及时】向城:市、:县人民政府》城乡规划《主管部门、街道办】事处:或,者乡:、镇人?民政府报告 】     第】六十八?条 : 城乡?规划:主管部门《及,其他有关部门应【当公布?。举报电话对接到有关!违反城乡规划—行为的举报属于本部!门,职责:范围的应当及时受】。理并依法进》行核实?、处理、答复—;不属于《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!当转:交有权处理的—部门并告知举报人】 ,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