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—章, 生产安全事故【。的应急?救援与调查处理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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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】一条: :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!当制定和完善—本行:政区域内重大、特】。大生产安《全事故?应急:救援预案建》立安全生产应—急救援指挥中—心组织有关部门和重!点生产经营单位建立!单位自救、区域互救!。、政府救援》的应急救援体系【增强应急救援能【。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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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级【以上人民政府应【急救:援工作经费纳入本】级政府财《。政,预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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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四十二条 】危险:物品的生产、经【营,、储存单《位以及矿山、—。建筑施?工单位应当》制定应?急救援预案建—立应急?救援组织配备相应的!应急救援《设备、器材每年【至,少组织一《次演练;因生产【经营规模和安全风】险较小不《建立应急救》援组织的应当与【相关应急救援组织签!订应急救援服务协议!
】 第四十三条 !生产经营《单位发生生产—安全:事故后应当积极组织!抢救防?止,事故扩大并按照国家!和,省有关规定立即【如实报告当地安【全,生产监督管理部【门和其他负》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!职责的部门不—得隐瞒不《报、谎报《或者延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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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—产经营单位应当【保护事故现场配【合事:故调查和《处理不得故意—。破坏事?故现场?、,毁灭有关证据;需要!移,动现:场物品时应当作【出标记?和书面记录》妥,善保管有《关,证物
》。
《 第《四十四条 安全】生产监督管理部【。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!产监督管理职—责,的部门接到生产安】全事故报告后应【当,立即按?。照国家?和,省,有关:规,定上报事故》情况不得隐瞒不报、!谎报或者延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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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】级以上人民政府【以,及安全生产监—督管理部《门和其?他负有安《。全生产监督管理职】责,的部门?的主要负责人和分】管负责人接到重大】生,产安: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!即赶赴事故》现场组织《事故抢救有关单【位和个?人应:当服从现《场指挥?、调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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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【十五:条 对《生产:经营单?位发生的生产安全事!故应:当按照国务》院有关规定进—。行调查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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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四十六—。条 发生》生产安全事》故,。造成人员死亡的除依!照法律、行》政法规规定支付【有关费用《外,生产:安全事故发生单位】应,当向死亡者家—属一次性支付生【产安全事故死亡赔】偿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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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【产安全?事故死?亡赔偿?金的数额按照不低于!本省: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!均可:支配收入的2—0倍计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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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七!条 省人民政【府安:全生产监督管理部】门应当定期》向市、县(》区)人?民政府和有》关部门通报生产安】全,事,故情:况对发生《的特大生产安全【。事故:。以,及社会?影,响大:、性质严重》的典型重大事故【及时予以通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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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 县?级以上?人,民政府?安全生产监督—管理部门应当定期】统计分?。析本行政区域—。内发:生生产?安全事故的情况【并向社?会公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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