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《。第五:章 法?律责:任 !   ?。 第四十八条  各!级人民政《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!督管理职责的—部门的?工作人员《有下列行为之—一的依法给予行【政处分;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!刑事责任 》   【。      (一)!未依法?履行安全生产—监,。督管理职责》并造成严《。重后果?的; —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二)对生产安全!事故隐瞒《。不报、?谎报或者拖延—不报的?。; 【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三)发生重】大、:特大生产安全—事故后未按规—定及时有《效地组织事》故抢救的; —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(—四)阻碍或者干涉】。对生产安全事—故,依法进?行的调查《处理或者责任追【究的; — , ,    《     (五)违!。反规定乱收费—、乱罚款的; 【。  —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六)要?求生产?。。经营单位接受指定的!安全生产中介机【构,服,务的; 【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(七)有其!他玩忽职守、—滥用职权《、徇私舞弊行为的 !  —   第《四十九条 》 违反本条》例规:定对非法开采煤矿】、,非法生产经营—烟花爆竹等》。活,动查处失职、渎职】的由上?级人民政府给予【县(市、区)、乡】镇人民政府》和街道办事处主要领!导、分管领导—行政处分;构成【犯罪的依法追究【刑事:责任 《  》   第五十条【 , 生产经营单位违】反本条例规定未设立!安,全生产管理机构【。或者配备专职—安全生产管》理人员的责令限【期改正;《逾期:未改正的责》令,停,产停业整顿并可【处以5000元以】上2万元以下罚【款 【    第五十【。一条  生产经营】。单位违反《本条例?规定未?对,从业人员进行安【全生产?教育和培训的责令】限期改正;逾期【未改正的责令—停,产停业整顿并可处】以1000元以【上2万?元以下罚《款  】   第五十二条 ! 生产经营单位违反!本条例规定》安排未?成年人从事接—。触有毒、有害、易燃!、易爆等《危险:物品的劳《动以及其他危险【性劳动的责令停止违!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!并处以5万元以上1!0万元以下》罚款;构成犯—罪的依法追》究刑事责任 ! ,    《 生产经营》单位违反本条例规】定使用学校》、幼儿?园的房?屋、场地从事—。有毒、有害、易【燃,、易爆等危险物【品的生?产、经营、储存活】动的: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!收违法所得并处【以2万元以上5万】元以:下罚款;构成—犯,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!任 》     第五】。十三条  安全【生产中介机构出具虚!假报告?或者虚假证明构成犯!罪的依法追究刑【事,责任;尚《不够:刑事处罚的没收【违法:所得违法所得在50!00:。元以上?的并: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!。。5,倍以下?罚款没有违》。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!不足5000—。元,的单处或者并—处500《0元以上2万元以】下罚款对其直接【负,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!直接责任人员处【5000元以上5】万元以下罚款;【给他人?。造成损害的与生【产经:营单位承担》连带赔偿责任— 《    》 对有前款》违法行?为的机构撤销—其相应资格 【 《。    第五—十,四条  生产经营】单位不?符合本条例》第十二条规》定的条件经停—。产停业整顿仍不【具备安全生产条件】的予以关闭》;有关部《。门应当依《。。法吊销其有关证照 ! 》  :  生产经》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!本单位发生重大生产!安全事?故时不立即组织【抢救或者在》事故调查处理期【。间擅离职《守或者?逃匿的?或者对?生产安全《事故:隐瞒不报《、,谎报、延报的—给予:降职、撤职》的,处分对?逃,匿的:处1:5日以下拘留;构】成犯罪的依法追【。究刑事责任 —。 》    第》五十五?。条  根据》安全生产法第八十】。条、第八十一条【的规定处以罚款的】按,照下列规定执行【   】    《 , (一)发生—一般生产《安全事故的》处,2万:元以上5万元—以下:罚款;?  【    《   (《二)发生较大生产安!全事故的《处5万元以上—10万元以下—罚款; 《。 》 ,。       (三!)发生重大生产安】全事故的处10万元!以上:20万元以下罚款 ! ?  ?   第《五十六条  生产】经,营单位在被责令停】产停业?整顿或者予以关闭】期间继续从事生产经!营活动的可以—对其生产经营设施】、设备?、器材予以查—封、扣押没收违法】。所得;违法所得【5,万元以上的处以【违法所得1倍以上5!倍以下罚款;—没有违法所得—或者违法《所得不足《。5万元?的,处以:1万元以上5万【元以下罚《款;:构成犯罪的依法【追究刑事《责任: ,    】 第:五十七条  本【条例规定的》行政处罚由县—级以上人民》。。政府安全《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!定;有关法律、【行,政法规?对行政处罚的—决,定机:关另有规定的适【用,。其规定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