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: 第五《。章 法律《责,任, 》。     【第四十八条  各级!人民政府和负有安】全生产监督管理【职责的?部门:的工作人员有—下列行为《之一的依法》。给予行政处分—;构: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!事责:任  】  :     (一)未!依法:。履行安?全生产监督管理职】责并造成严》重后果的《;   ! ,     (—二)对生产安全【事故隐瞒不》报,、谎报或《者,拖延:不报的; 】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,(三)发生重大、特!大生产安全事故后未!按规定及时有效地组!织事故抢《救的:;   !   ?   (四)阻【碍或者干《涉对生产安全事【故依法进行的调查处!理或者责任追—。究的; —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 (》五)违反规定乱收】。费、:乱罚:款,的; 》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六)要—求生产经营单位【接受指定《的,安全生?。产中介机构服务的;! 《  ?       (七!。)有其他玩忽职守、!滥用职?。权、徇私舞弊行为】的  】   第《四十九条 》 违反本条例规【定对非法开采煤矿、!非,法,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等!活动查处失职、【渎职的由上级人民政!府给予县《(市、区)、乡镇】人民:政府:和街道办事处—主要领导、分管【。领导行?政处分;构成犯罪的!依法:追究刑事责任 【   【  第五十条  】。生产经营单位违【反本条例《规定未?设立安全生》产管理机构或者【。配备专职安全生【产管理?人员的责令》限期改正;逾期未改!正的:责令停产停业整【顿并可处以50【00元?以上2万元》以下罚款 【  《   第五十一【条  生产经营【单,位违反本条例规定】未对:从业人员进行—安全:生产教育和培—训的:。责令限期改》正;逾期《未改正的责令停【。。产停业整顿》并可处以《。1000元》以上2万元以下罚】款 —  :   第五十—二,条,  :生产经?营单位违反本条例规!定安排未成年人从】。事接触有毒、—有害、易燃、易【爆等:危险物品的劳动以】。。及其他危险性—劳,动的责令《停止违法行为没【收,违法所得并处以5万!元以上1《0万元以下罚款;构!成,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!责任 】    生产经营】单,位违:反本:条例:。规定使用学校、幼儿!园的房屋、场地从】事有毒、《。有害、易燃、易爆等!危险物品的生产【、经营、储存活动的!责令停?止违:法行为没收违法【所得:并处以?2万元以上5万元】以下:罚款;构成犯罪的】。。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】 ?   》  第五十三条【  安全生产中【介机构出具虚—假报告或者虚假【证明构成犯罪的【。依法:追究刑事《责任;尚《不够刑事处罚的【没收违法所得—违法所得在50【00元?以上的并处违法【所得2?。倍以上5倍》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!得或者违法所—得不足?5000元》的单处或《者并处5000元】以,上2:万元以下罚款—对其直?接负责的主管人【。员和其他直接责任】人,员处5?000元以上5万元!以下罚款;给—他人:造,成,损害的与生产—经营单?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! 》    《 对有前款违法行为!的机构撤《销,其相应资《。格,   】  第五十四条【  生产《。经营:单位不符合本条例第!。十二条?规定的条件经停产】停业整顿仍》不具备安全》生,产条件的予以关【闭;有关《部门应当《依法吊销其有—关证照 — ?    生产经营】单位主要负责—人在本单《位,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!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!或者在事故调—查处理期间擅离【职守或者逃匿的或】。者对生产《安全事故《隐瞒不报、谎报、延!报的给予降职、撤】职的处分对》逃匿:的处15日以下拘】留;:构成犯?。。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!任 —     第五十五!条 : 根据安全》生,产法:第八:。。十条、?第八十一条的规【定处以罚款的按照】下列规定执行— ?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 (一)【发生一般生产安全】事故的处2》万元以上《5万元以下》罚,款;  !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二)发生《较大生产安》全事故的处5—万元以上1》0万元以下》罚款; — , :     》  : (三)发生重大】。生产安全《事故的处10万元】以上2?0万元以下罚款 】 ?   《  第五十六条【  生产经营单位在!被,责令停产停业—整,顿或:者予:以关闭期间》。继续从?事生产经营活动【的可以对其生—产经营设施》、设备、器材予以】查封、扣押没—收,违法所得;违法所】。得5万元《以上的处以违法【所得1倍以上—5倍以?下罚款;没有违法所!。得或:者违法所得不—足5万元的处以【1万:元以:上5万元以下罚款】;构成犯罪》的依法追究刑事【。。责任 ?     !第五十七条 — 本条例规定的行】政处罚由《县级以上《人民:。政府安全生产—监督管理部门决定】;有关法《律、行政法规对行政!处罚的决定机—关另有规定的适用其!规定 ?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