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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兵役!登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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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八条 县(市!、区)兵役机—关,。负责本行政区域【内的兵役《登记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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设基】层人民武《装部的单位或者【经县(市、区)【兵役机关确定的单】。。位负:责,本单位?的兵役登《记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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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前款所列单位!以外的兵役登记工】作由乡?镇人民政府或者【街道办事处负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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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九条 乡》镇人民?政府、街道》办事处和有关单【。位应当按照县(市、!区)兵?。役机关的要》求,告示和?书面通?知本地区或者—本单位?的适龄公民按—时履行兵役登记【。手续并在兵》役登记工作》结束:时向兵役机关—如实报告兵役结果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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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公安派?出所应当根据—县(:市、:区)兵役机关的要】。求提:供本地?。区适龄公民的名【单和其他有关情况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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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十—条 本省对—适龄公民实行兵【役证制度《
! 兵役证《。由省制式样式设区】。的市印刷县(市【、区)负《责发放和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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兵】役证不得转借、涂】改和:伪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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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一条 【 适:龄公民应当在—规定的?期限携?带本人居民身份【证,和,学历证明到》指定的兵役登记地点!领取兵役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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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十二条 ! 持有兵《役,证的适龄《公民应?当遵守下列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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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一【)妥善保管兵—役证若?。有,遗失及?时向发证机关申请】补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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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—(,二)在每《年,规定的?期限携?。带,兵役证到兵役—登记:地点履?。行复核?手续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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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,(三)变更户籍所】在地后及时到发证】机关办理变更登记】手续返回目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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