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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二章 受【理范围和渠道— , 《     第十!条   地方—各级人民代表—大会及其常务委【员会受理《。下列信访事项 【 《   ?  (一)对本级人!民代: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!会通过的决议、决定!和制定、批准的地】方性法规的》建议和意见; !     【(二:。)对本级人民代表】大会及其常》务委员会工》作的建?议和意见; 【 :    》 (三?)对本级人民代【表大会及其常—务委:员会选举、任—命的人员和常—务委员会机关工作人!员违纪、违法行为的!检举和控《告; 》 : ,    (四)对本!级人民代《。表大会代《表执行代表职—务的建议和意见【; :     !(,五):对同级人民政—府、人民法院、【人民检察《院工作的《申诉和意见;— ?     (】六)对?下一: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!常务委员《会不适当的决议、决!定的建议和意见【;   !  (七)依法【应,当由:人民代表大》。。会及其常《。务委员会受理—的其他信访事—项 ?   —  第十一条 【 ,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!其工作部门》受理下列《信访事?项 ?。 ,     (】一)对本辖区内【的,。经济、文化和—。社,会事:业的建?议和意见; 【。   — , (二)对本—级人民政府》或者下级《人民政府规章、【决定、命令等规范】性,文件的建议和意见】; — ,    (三)对】本,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!部门的工作》人员或者下级人【民政府工《作人员的违纪—、违法行《。为的检举和》控告; —     【(四)对本级人民】政府及?其,工作部门《或者下级《人民政府所作出的具!体行:政行为不服的意【见;:   】  (?五)对本级人民政府!和工作部门及—其工作人《员或者?。下级人民政府违【法行使职权》侵犯:他人:合法权益《的赔偿的请求;【    !。 ,。(六)?对本级人民政府【及其工作部》门职权范围内应予解!决的合法、正—当的要求《。的申请?;  】  : (七?)依:法应当?由人:民政府及其》工作部门受理的其他!信访事项 】     第十二!条   地方各【。级人民法院受理下列!信访事?。项 —     (一【)对本级《人民法?院或者下《级人民?。法院已经《。发生法?律效力的《刑事、民事和—行政案件的》判,决、裁?定,不服的申诉、再审】申请; !  :  (二)》对,本级人民法院—或者下级《人,。民法院执行工—作的申诉和》控告; !    (三)对刑!事自:诉,、,。民事和行政案—件应当受理而没有受!理,的申:诉,; 》。     (【四)对本级人民【法院或?者下级人民法院及其!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!权侵犯他人》。合法权益的赔偿【的请求;《  【   (五)对本级!。人民法院或者—下级人民法院工【作的建议和意见; !     !(六:)对本?级人民?法院或者下级人民】法院工作人员违纪】、,违法行为《的检举和控告;【 : :     —(七)依法应当由】人,民法:院受理的其他信访事!项 —   ?  :第十三条   地】方各级?人民检?察院受理下》列,信访事项《 》     (一【)对本级人》民,检察院?。或者下级《人民检?察院的处理决定【。不服的申诉; !     (】二)对依法应当由】人民检察院立案【侦,查的职务犯罪—等刑:事案件的控告—或者举报; 【   —  (三)对本级人!民,法院或者下级—人民:法院已经发生法律】效力:的刑事、民事—和行政?案件的判决、裁定】不服的申诉》; 》     —(,四)对被害人不服公!安机:关,应当立案侦查—而不立?案侦查的《案,件的申诉; 】 : ,。  : , (五)对本级人】民检察院或者—下,级,。人民检察院及其【工作人员违法行使】职权侵犯《他人合法《权益的赔《。偿的:请求;?。 ? ,   《 , (六)《对本:级人民检察院或【者下级人民检察院工!作的建议《。。和意见; !  :   (七》)对本级人民检察】院或者下级人—。民检察院工》作人员的违纪、违法!行为的控告或者【举报;?    ! (:八)依法应当由【人民检察《院受理的其他信访】事项 】    第十—四条   》各级国家机关应当】。通过公?。告或者?互联网等方式向【社会公布其信访【工作机构的地址、】邮政编码、电子信箱!、信访接待的—。地点、?时间和电话查询信访!事项:。的,处,理进展情《况及:结果的方式与—信访工作有关的【法律、?法规、规章》以及其?他为信访人提—供便利的相关—事项 《     】各级国家机关应【当充分利用信—息网络资源建—立互联互《。通的信访《信息系统实》。现国家机关之间【的信访工作资源共】享  】   第十五条 】 ,  各级国家机关】。负责人和有关工作人!员,应当到基层倾听!人民群?众的建议《、意见和要求帮【助解:决人民群众》生产生?活中的?问题及时化解—。矛盾和纠纷 【 《    《第十六条   各级!国家机关《应当建立负责—人信访?接待日制度协调处】理,信访:。事项国家机关—负责人?或者其指定》的工作人员可—以就信访人反映的突!出问题预《约信:访人或者到信—访人居住《地与信访《人面谈沟通 】 :     第—十七条?  : 县:级以上地方人民【政府应当建立—以,本级人?民政:府信访工作机构【。为主导、职能—。部门参与、》社会各界联动的【有利于迅《速解:决信访事项》的工作?机制整合信访—工作资源依法、及】时、合理处理信访事!项 ?     县!级以上地方人民政】。府可:以,。根据信访工作的【实,际需要建立》人民来访接待中心】方便:信访人提出信访【事项人民来访—接,待中心?由本级人民政—府信:。访工作机构牵头有关!部门参与联合接【待统一登记、分流】办理信?访事项;对于重大复!杂信访事项可—以由人?民政府组织有关【部门联合办理 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