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—章 总 《则
【
》 ,第一条 为【了保:障信访人的合法权】益规范?信访工作和信访【行为维护信》。访秩序?密切国家《机关同人《民,群,众的联系构建和谐社!会根据宪《法和有关法律、行】政法规结合本省【实际制定本》条例
】。 第二条 】 本条《例所:称信访是指》公民、法人或—者其他?组织采用书信、【电子邮件、传真【、电话、走访—等,形式向各级国家【机关反映《情况提出建议、意见!或者投诉请》求依法由《有,关国家?机关处理的活动【
! 本条例所称信访人!。是指采用前款规定】的,形式反映情》况提出建议、意见】或者投诉《请,求的:。公民、法人或者【其他组织
【。
— 本条例所称各【级国家机关是—指本省地方各级【国家权力机》关、行政机关、【审,。判机关和检察机关
!
【 第三《条, 各级国—。家,机关应当科学—、民主决策》依法:履行职责《从源头上预防导致信!访事项发生的—矛盾和纠纷
】
各级!国家机关应当建立、!健全并?公开信访工作—制度,畅通信—访渠:道方:便信访人提》出信访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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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四条? 本省县—级以上人民代表【大会:常务委员会、人民】政府、人民法院【和人民检察院—应当设立信》访工作机构》
】。 :县级以上《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!门、乡(镇)人民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】应当:按照有利于》工作、方便信访【人的原则确定负责】信访:工作的机构或者【人员
《
【 各级国家机关【信访工作机构是【代表各?级国家机关处理信】访,的专门机构其主要职!责是
】 《(,一)受理、》转送、交办信访人】。提出:的信访事项;
】
【 (二)承办上【级和本级机关—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!;
《
【(三)协调处理和】督查、督办重要【信访事项;》
《
(四】)调查研究、综合】分析信访情况及时向!领导机关提供—信息和意见、建议】;
】 (五)—指导、督促、—检查:。本地区、本》系,统的信?访工作;
【
《 (六》。)为信访人提—供,有关法律、法规和政!策,咨询;
】
》(七)?法律、法规规定【的其他职责
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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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?五条 处理【信访事项应当遵循下!。列,原则
!。 :。 ,(一)依照》宪法:、法律、法规、规】章,和政策办事;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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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》二)属地《管理、分级负责谁主!管、谁负《责;
】 (三—)方:便信访人注》重工作效能;—
:
(!四)实?事求是重证》据重调查研究;
】
!(五)处理实际【问题与?疏导:教育相结合》。
》
第六条 ! 各?级国家机关应—当,将依法、及》时、就地处理信访事!。项作为单位工作效】。能评估和工作人员绩!。效考:。核的:重要依据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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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国家机关负》。责人应当阅批—重要来信《、接待重要》来访、听取信—。访工作汇报研究解决!信访工作中》的突:出问题国家机—关负责人履》行信访工作》职责的情况应当列入!其政:绩,考核的重要内容
】
— , :第七条? : 各级国家机关【应当:将处理信访事—项所需专项》经费列?入本机关的行政经费!。由财政予以》保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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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各级《国家机关《应当建立信访—工作人员《培训、交《。流机制提《高信访工作人—员的素质和工—作水:。平并为信访工—作机构及《其工作?人员提供工》作场所和其他必要的!工作条件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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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八》条 ? 信访人有权依法提!出信访事项》,在:信访活?动中享有《下列权利:
【
(!一)了?解,信访工作制度和信】。访事项的处理—程,。。序;:
【 (二)要【求信访工作人员【提,供与其信《访事项有关》。的法:。律、法规及政策【咨询服?。务;
《。
(!三):。对,与信访事项》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信!访工作人《员,提出回避申请;
!
?
《 (四?)向受理《和办理?。。机关:查询:与其有关《的信访事项的—。处理进?展情况及《结果并得《到答复;
!
? (五《)依法提出复查、复!核或:者举行听证的—申请
?
!信访人依法进行的】。信访活动受法律保护!任何组织和个人【不得打击报》。复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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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访活】动应当依法、—有序进行不得损【害国家?、社会、集体的【。利,益和其他公民的【合法:。权益不得扰》乱,社会秩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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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 第九条 》 信访人反映的情】况提出的建议—、意:见,对国民经《济和社会《发展或者对改进国】家机:关工作以及保护社会!公共利益有》贡献的由《有关国家《机关或?者单:位给予表《彰、:奖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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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对在信访工】作中做?出优异成绩》。的单位或者个—人由有关国家机关】给予:表彰、奖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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