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 第三章 消防】组织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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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一【条 县级《以上地方人民—政府应当《按照国家和》省有关?规定建立《消防救援《队,并按照相关标—准配备消防》装备和相《关设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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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下列》未建立国家》综合性消防》救,援队:的地方应《当,建立政府专职消防救!援队
! (一)《建成区?。面积超?过,五平方公《里或者居住人—口五万以上的镇【;
》 ?。 (二)易燃—易爆危险品生产经】营单位、劳动密集型!企业:集中的乡镇;
】 , (三【)全国和省级重点】镇、历史文化—名镇;
— 《 (四)《省级以上《的经济开发区、【旅游度假区、高新】技术开发区》国家级风景名胜【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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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沿海、沿江【、沿大型湖泊以及其!他水上消防任务【较重的地区》应当:建,立水上消防》队(站)
! ?。森林防灭火》任务较重的地区应当!建立森林专职消防队!。(站)?;一、二级火险【县级单位应当—根据需要依托—国家综?合性消?防,救援队或者政—府专职?消防:救援:队建立森林火灾扑救!专业队建设省级森林!灭火机动力》量参与重大森—林火:灾扑救
第二!十二条 符合条件】的政府专《职消防救援队登记为!事业单位法人—。政府专职消防救援】队应当?与国家综合性消【。防救:援,队伍实行《统一指挥、统一纪】律,、统一训练、统【一荣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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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政府专职消!防,员实行员额管理和】岗位等级《任期制度其工资待遇!应当与专《。业技术能力和—职业风险《等相:适应:享有:。各项社?。会,保险、住房公—积金等社《会保障待遇消防救援!机构根据《岗位需?要为政府专职消防员!办理人?身意外伤害保险
! :。第二十三条 依法!应当:建立专职消》防,队的单位建》立的专职《消防队应当》符合有关《标准应当建立—。。专职消防《队的单位相》对集中的经》消防救援机》构评估同《意可以联《合,建立单位《专职消防队
】 第:二十四条 高速【公路经?营管理单位应当【根据路网《分布:、交通流《量及消防和应急救援!的需要会同省消【。防救援机构建立高】速公路消防救援队配!备,相适应的装备器材、!灭火药剂《高速公路经营管理】单,位负:责队站建设消—防救援机构负责日】常管理、执勤—训练和调度指—挥
【 高速公路消防救!。援队:实行符合高速公路消!防和应急《救援需要的执勤战】备秩序保持二十四】小时驻勤《备,战
》第二十?五条 机关、团】体、:企业、事业等单位】以及村民委员会【、居民委员会根【据需:要建立志愿消防队或!者微型消防站—等多种形式的—消防组织加》强培:。训演:练开展群众》性,自防自救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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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 其他设》有消防控制室—的消:防安全重点》。单位和?城乡居民社区—应,当按:。。照规定配备必要的消!防器材建立微—型消防站积极开【展防火巡《查和初起火灾扑【。救等:火灾防控工作合用消!防控制?室的消防安》全重点?单位可以联合建立】微型消防站
! 建立志愿消!防,队的单位或者村【。。民委员?会、居?。民委员会应》当为:志愿消防队员—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!险,为参:加,火灾扑救《或,者应急救援》的志愿消防队员提供!交通、食宿等必要的!保障
—第二十六条 政【府专职消防救援队、!单位专职《消防队、志愿—消防队等《消防组织的》执勤消防车辆按照】特种车辆登记和管】理可以安装、使用警!报器、标志灯—具,和消防专用标志【;符:合国家免征车—辆购置税规定的免】缴车辆购置》税
第—二,十七条 本省按照国!家和省有关规—定建立健全尊崇消防!救援职?业的荣誉《。体系
》 国—家综合性消防救【。援队伍人《员和:。政府专?职消防员(以下统称!消防救?援,人员:)根据?国家和?省有关规定》享有职业荣誉、生】活待遇、《社会:优待等职业保—障
》 《消,防救援人员因战因公!牺牲、致残或—者病:故的对其家属在住】房、医疗《、教育?。、就:业等方面提供—照顾和帮《助
》第二十?八,条 消防救援人员】、单位专职消防【队员的职业健康保】障应当?符合国家有关—标准
— 因执勤【训练、火灾扑救和】应急救援等工作受】伤、致残《、死亡的人员—的医:疗、:抚恤政策国家—。综合:性消防救援队伍【人员按照国家有【关规定执行政府专】职消防员和》单位专?职消防队员按—照,工伤保险等规定【执行被确认》为见义勇为人员【的志愿消防队—员和其?他人员按照奖—励和保护见义勇【为人员的规定执【行;符合评定—烈士条件的按照国家!有关:烈士褒扬的规定【。办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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