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三】章 消防组织— 第二十一】条 县级以上—地方:人民政府应当按照】国家和省有》关规:定建立消《防救援?队并按照相关标准配!备消防装《备和相关设施 !   ? , 下:列未建立国家综【合,性,消防:救援队的地》。方应当建立政府专】职消防救援队—  》   (一)建成区!面积超过五平方公里!或者居住人口五【万以上的镇》; 《   ? , (:二)易燃易爆—。危险品生产经营【单位、?劳动密集型企业集】中,的乡镇?;    】 (三)全国和省】级重点镇《、历史文化》名镇:;   【  (四)省级以】上的经?济开发?区、旅游度假区、】高新技术开发区【国家级风景名胜区】 ,     沿海!、沿江?、沿大型湖泊以【及其他水上消防【任务:较,重的地?区应当建立水上消防!队(站) 【     森林【防灭火任务较重的地!区应当建立森林专职!消防队(站);一】、,二级火?险县级?单位应?当根据需要依托国家!综合性消防救援队】。或者政府专职消防】救援队建《立森林火灾扑—救专业队建设—省级:森林灭火《机动力量参与重大】。森林火灾扑》救 ? 第二十二—条 符合条件的【政府专职消》防救援队登记为事业!单位法?人政:府专:职消防救援队应当与!。国家综合性消防【救援队伍实行统【一指挥、《。。统一纪律《、统一训练、—统一荣?誉 》    《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!员额管理和岗位等级!任期制度其工资待遇!应当与专业技术能力!和职业风险等相【适应享?有各项社会》保险、住房公—积,金等社会《保障待遇消防救援】机构:根据岗?位需要?为政府专《职,消防:员办理人《身意外伤害保险 】 第二十三【。条, 依法《应当建立专职消防】。队的单?位建立的《专职消?防队应当符合—有关:标准应当建立—。专职消?防队的单位相—对集中的经消—防救援?机构评估同意可【以联合建立单位专】职消防队 【 第二十四条— 高速公路经营管】理单位应当根—据,路网分布《、,交通流量及》消防和应《。急救援的需要—会同省消防救援机构!建立:高,速公路消防》救援队配备相适【应的装备《器材、灭火药剂高】速公路经营》。管理单位负责队站】建设消防《救援机构负责日常管!理,。、执勤训练和调度指!挥    】 高速公路消防救】援队实行符合高速公!路消防和应急救【援需要的执勤战【。备秩序?保持二十《四小时驻勤备—战 : 第二十五条 ! 机关、《。团体、企业、事业等!单位以及村民委【员会、居民》委员会根据需要建立!志愿消?防队或者微型消【防站等多种形—式的消防组织加强培!训演练开《展群众性《自防自救工》作,    【 其他设有消防控】制室的消防安全【重点单位和城乡居民!社区:应当按照规定配【备必要的消防器【材建立微型》消,防站积极开展—防火:巡查和初起》火灾扑救等火灾【防控工?作合用消防》控制室的消》防安全重点单位可】以联合建《立微型?消防站  】   建立志愿消防!队的单位或者村【民委员会、居—民委员?会应当?为志愿消防》队员购买人》身意外?伤害保?险为参加火灾扑救或!者应急?救援的志《愿消防队《员提供交通》、食宿等必要的保障! : 第二十六—条 政府《专职消防《救援队、《单位:专职消防队、志愿】消防队等消防组织】的执勤?消防车辆《按照特种车辆登记和!管,。理,。可,。。以安装、使用警【报,。器、:标志灯?具和消防专用—标志;符合国—家免:征车辆?购,置税:规定的?免缴车辆购置税 】 , , 第二?十七条? 本省按照国家和省!有关规?。定建立健全尊崇消】防救援职业的—。荣誉体系  !   ?国家综合性消防救】援队伍?人员和?政府专职《消,防员:(以下统称消防【救援人?员)根?据国家和省有—关规定?享有职业荣誉、生活!。待遇:、社会优待等职业】保障  【  : 消防救援人员因】战因公牺牲、致【残或者病故》的对其家属在住房、!医疗、教育》、就业等方面提供】。照顾和帮助 【 第二十八条 】消,防救援人员、单位】专职消防队员的职业!健康:保,。。障应当符合国家有】关标准 《 :  :   因执勤训【练,、火灾扑救和应急救!援等工作受》伤、致残、死亡的人!员的医疗、》抚恤政策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】援队伍人《员按照?国家有关规定执【行政府专职》消防:员和单位专职—消防队员按照工【伤保险?等规定?执行被?确认为?见义勇为人》员的志?愿消防队员和其【他人员?按,照奖励和保护见义勇!为人员?的,规定执行;》符合:评定烈士条件的按】照,国家有关烈士褒【扬的规定办》理 《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