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【。二章 ?消防安全责任—。
:
,
第九条 县级【以上地方《人民政?府应当履行下列消】防,工作职责
【 (一)】根据国民经济—和,社会发展规划制【定消防工作事业发】展规划及年度实【。施计划;
》
— ,(二)研究、部署】本地区消防工作重大!事项;
!。 (三)按照规】定组织开展考—核,评价工作;》
— (四)定—期分:。析评估本地区消防安!全形势;
》
? , (五)组织】开展消?防安全检《查和专项治理—;
? (六】。)督促?整改:重大火灾隐患—和区域性火灾隐患】;
】 (七)《协调组织火灾扑【救和应急救援工作;!
】(,八)法律、法规、规!章规定的其》他消防工作职—责,
,
:。 : 开发区、【工业:园区、旅游》度假区等各》类园区的管理机构】应当按照本级人【民政府赋予》的职责?做好管理区域—内的有关消防工作协!助人民政府有关【部,门或者按照授权依法!履行消防监督管【理职责
第十!条 乡镇人民政府】、街道办事》处应当履行下列消】防,工作职责
【 ? , (一)加强消防】安全组织建设—建立健全《消防安全制度监督】。。、检查本地区消【。防安全状况落—。实消防?安全措?施;
— (二—)按照规定》安排必要资金用于】公共消?防设施建设;
! ? (三《)根据当地经济【发展和消防工作的】需要:建立政府专职—消,防,救援队、志》愿消防队;
【 》 (:四,)组: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!和专项治理督—促整改?火灾隐患和发现的】问,。题;
【 (《五)因地制宜—将消防安全管—理纳:入综合治理网—格化管理范围;【
— , (:六)指?导村民委员会—、居民委员》会开:展群众性《的消防工作;
】 ? (七)办理上!级人民政《府交办的消防工【作事项;
— (八】)法律、《。法规、规《章规定的《其他消防工作职责
!。
第《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!民政:府、街道办事—处应当成立消防【安全:委员:会负责指导本地区】消防工作研究和协】调,解决消防工作—重大问题督》促落实消防工作职责!
》。 ?县级以?上地方人民政府消防!安全委员会办公【室设在消防救援机】构乡镇人民政府、】。街道:办事处?应当明确《人员承担《消防安全《委员会的日常工作】。
— , 地方各级消防安】全委员会办公室【具体承担下列工【作任:务,
(!一)贯彻落实—本级消防安全委员】会工:。作部署提出》。消防:安全管?理工作措施建议;】
】(,二)开展消防安全】形,势分析评估组—织实施消《防安全联合检—。查,和专项?治理;
— (三)协!调,指导本?级人民政府有关部】门和下?级人民政府的消防】工,作推动落实消防工作!职责;
【 (四)组】织,开展:消防工作预警提示】、督办?、约谈、督查、【考,核等工作《;
】 (五?)消防安全委员会交!。。办的其他消防—工作任务
— :。第十二条 县级以】。上地方人民政府【消,防救援机构应—当履行下列》工作职责
】 《。(一)负《责所属国《家综合?性消防救援队—伍建设、管理—和指挥调度;
! ? (二)按—。照规定负责政—府专职消防救援队】伍人员管理、力量调!度、现场指挥和执】勤训练对单位专职】消防队?和,志,愿消防队进行业务】指导;
《
— (三)组织开展】城乡综合性》消防救援按照规【定参与森林》、内:河火灾扑救和抢险救!援,、,特种灾害事》故,救援;
》 ? ?(四:)承:担消防监督管—理,职责:组织开展火灾—。预防、消防监—督执法、《消防宣传教》育以及火灾事故调查!处理相关《。。工,作;
?。
》 (五)法律【、法规、《规章规定的其他【工作:职责
第十】三条 县级以上【地方人民政府住【房和城?乡建设主管部—门应当履行下列【消,。防工作职责
】。 《 (一)对特—殊建设工程进—行消防设计审—查和消防验收对【。其他建设工程进行消!防,验收备?。案和抽查《;
!(二)参与建设工】程,火灾:事故调查处理;
! (三)!监督、指导消防审】验技术服务》活动;
— (四)】依法处理违反建设】工程消防设》。计审查?、消防验收、备案管!理和违?法从事消防审验技】术服务的行为;
! : 《(五)?法律、法规、规【章规定的其他消防】工作职责
第!十四条 《县级以?上地方人民》政府公安机关—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工!作职责
》 》。 (一)查处职【责范围内涉及消【防安全的违法犯罪】行为;
】 (二)—组,织指导公安派—出所依法开展日【常消防?监督检查《和消:防宣:传教育活动;—。
— :(三)协助维护火】灾现场秩序保护【现,场参:与,火灾事故调》。查处:理;
! (:四)法律、法规【、规章规定的—其他消防《工,作职责
》 , 第:十五条 县级以上】地方人民政府有【关部:门应当履《。行下列消防工—作职责
— : (《一,)根据行业、系统工!作特点将消》防安全内容》纳入相?关行业?法规政策、规划【计划和?应急预案提高消防】安全:管理水?平;
?
(二!)依:法指导、督促—本行业、本系—统相关单位落实消防!安全责任《;
?。 ? , (三)开展针对!。。性消防安全检查【;
:
? (四)【督促、指导行业单】。位加强对行》业从业人员的消防宣!传教育;
【 ? , (五)法律、【法规、规《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工!作职责
《
有】关,部门可?以将:消防安全职责履【行情况作为本行业、!本系统单位评先评优!、评级评星》的条件
》 第十六条 】地,方各:级人:民,。政府和有关部门的主!。要负责人《对本地区、》本部门的消》。防工作?负全面领导》责任;分管消防工作!的负:责人对消防工作负】综合监?管领:导责任;其他负责】人对分管工》作范围的消防工作】负直接领《导责任
《
地方!各级:人民:政府应当制定主要】负责人、分管—消防工?。作的负责人和其他】负责人消防安全【重点工作任务清单】
第十七条】 村民委员会、【居民委员会应当【履行:下列消防工作职责】
— (一《),建立:健全消防安全制度确!定消防?安全管?理人;
《
》 (?。二)协助乡镇人民政!府、街道办事—处或者有关部门【开展相关消防工【。作;
! (三)开展—群众性自防自救工】作组: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!进行防火安全检查】及,时督促?整,改火灾隐《患;
— ? (四)组》织对无人照料的【儿童:、老年人、》残疾人和精》神障碍患者》等特殊人群》实施消防《安全登记《开展针对性的—消防安全教》育,加强消防安全—帮扶;
【 (五—)法律、《法规、规章规—定的其?他消防工《作,职责
第十八!条 机关、团体、】企业、事业等单位】。除依法履行中华人】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!的单位消防安全职】责外还应当履行【下列:职责
【 , (一《)建立健全全员【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!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!机构配备专职或者】兼,职消防安《全人员?;,
,
? (》二)保?。障消防安全工作【经费投入;
—
: : (三)实【行消防安全标准【化管理加强消防【宣传教育提高检查消!除火灾隐《患、组织《扑救初起火灾和【人员疏散逃生的能】力,;
— (四》)法律、法规—、规章规定的其他】消,防安全职责
—
《。 ?机关、团体、企【业、事业等单位【的主要负责人是本】单位:的,。消防安?。全责任人对本—单位:的消防工《。作,全面负?责消防安全》责任人、《消防安全管》理人和其他消防安全!管理人员《应当参加培》训具:备与本单位》相,适应的消防安全知识!和管理能力
!第十九条 消防【设施维护保养检【测、消防《安全:评估: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!及其从业人员应当依!。法开展?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!动接受消《防救援机《构的监督《管理
》 建—设工程消防》设计文件《技术审查、竣工验】收消防查验》、消防?验,收现场评《定等:消,防审验?技术服务机构—及其从业人员—。应当依法开》展,消防:审验技术服务—活动接受住房和城】乡建设?主管部门《的监:督管理
第二!十条 个人应当【履行下列《消防:安全义务
》
(一!)遵守消防法律、】法规、规《章,。。规定;
《
【(二)安全用火、用!电、用油、用气;】
— (三)学—习消防安全》知识掌握相应的【火灾:预防、报警》、灭火?和逃生自救方法;】
》 : (四)按照规定】接受消防安》全,教育参加消防演【练
】 监护人应》当,对,被监护人《进行消防安全—教育采取必要—的消防安《全措:施
鼓】励,住宅户内配备—火灾报警、灭火器】。、避:难逃生等消》防产:品
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