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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四章:。 前期物业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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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三,十,。一条 新建—住宅物业实行前【期物业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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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在《业主、业主大会选聘!物业服务《企业之前前期—物,。业管理?由建设单位负责【建,设单位应当与选聘的!物,业服务?企业签订书》面的前?期物业服务合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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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前期物—。业服务合《同可以约定期限;期!限未满业主委—员会:与,。。。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!。物,业服务合同生效的】前期物业服务合【同终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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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三十二《条, 住?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!当通:过招投标的方式【选聘具有相》应,资,质的物业服务企【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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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? 投:标人少于三个或者住!宅规模建筑面—积小于三万平—方,米的经物业》所,在地的县《(市、?区):物业管理行》政,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!用协:议方式选聘具有【。相应资质的物业【服务企?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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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建设单位应》当,提供前期物业管理开!。办费用?于购买?物业办公设备等固定!资产所购资产归全】体业主所《有由物业《服务企业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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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三十三【条 建设单位与】。物业买?受人签订的》买卖合同应当包【含,前期物?业服务合《。同约定的内容或者】同时签订前期物业】服务委托协议对【前期物?业服务的《内容予以约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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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三十四【条 ?前期物业服务费用】由物业买受人—按照房屋买卖合【同约定的标准—承担房屋买》卖合同未约定的【由建:设单:位承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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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已竣工但尚未售【出或者尚未交—付物业买受》人,的物业?物业服务费用—由建设单位全额【承担:
— 《第三十五条 【。新建住宅《物业:管,理区域?。内建设单位应当按】照,不低于地上地下【总,建,筑,面积:千分之四的比例配置!物业:服务:用房低于一百—平方米的按照一百平!方米配置并无偿移交!其中用于业主委员会!。议事活动用房的应】当按:。照,配,置,物,业,服务用?。房的比例合理确【定一:般按照建筑》面积二十至四十【平,方米配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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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 集中建设—的保障?性,住房还应当按照不】低于总建筑面—积千分之三增—加配置物业》服务经?营性:。用房收益《。用于:弥补物业服务—费不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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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:配,置物:业服务用房、业主委!员,会议事活动用房、】物业服务经营性【。用房的具《体,标准由?设区的市人民政府】制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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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三十【六,条 物业服务【用房:应当是地面》以上的房屋由建设单!。位装修具备独—立、正?常使用功能相—对集中安排在住宅】小区中心区域或者】。住宅小区出入—口附:近物业服务用房【。设置在住宅楼内【的应当具有独立的通!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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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业!服务:用房不计入》。分摊公用建筑面积】其所有权属》。于全体?业主建设单》位在申?请办理房屋所—有权初始登记—时,应当注明物业服务用!房并申请登记—
】 物业服》务用房?不得买卖和抵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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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:第三十七条》 新建住宅物业】管理区?域内:。的供水、供电—、供气?、,供热等?终端:。用户的分户计量【表或者终端用—户入:户端口以《外的专业经营—设施设备应当—符合国家《。技术标准和专业技术!规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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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单位!在,组织竣工验收时【应,当通知供水、供电、!供气、?供热:等专业经营单位【参加;在竣工验收】合格:后应:当将住?宅物业管《理,区域内专业经营设】施设备移交给专业】经营单位负责管理】专业经营单位应【当,接收:。并承担维修》、养护和更新的责任!有关费用《由专业经营单位【承担:但二:次供水设施的费用】承担按照江苏省城乡!供水管理条例有关规!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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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本条例《实施前建设的住【宅小区?内,的专:业经营设施》设备业?主大会决定移交【。给专业经营》单位:管理的专《业经营?单位应当接收具体】。实施办法《由设区的市人民政】府制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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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专业经营设施设备】。包括变(《配):电、:二次供水《、燃气调压、供【。热等设施《设备及相关管线【
! 第三十《八条 前期物【业服务企业应当向业!主提供物业服务【手册并可以接受建】设单位的委托协【助建设单位》办理住?宅物业?交付的?有,关具体事《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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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第三十九】条 : 建设单位应当按】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房!屋买:卖合同的约定交【付权属明确》。、资料完整》、质量合格、—功能完备、配套齐】全的物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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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—建住宅小区应—当具备以下》条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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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!一)建设工程—竣工验收合格取得】规划、?公安、消防》、,。环境保护、民防【等主管部门出具的】认,可或者准许使用【文件并经建设—行,政主管部门备案【;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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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 (《二)供水、》排,水、供电、供气、】供热、通信、公【共照明、《。有线电视等市政公用!设施设备按照规划】设计要求建》成,供水、供电、—供气、供热已—安装独立的》经检定合格的—。计量表具《;
《。
! (?三)教育、邮政、】医疗:卫生、文化、体育、!环境卫生、社区【服务以及人民防空】等公共服务设施已】。按照规划设计要【求,建成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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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 (四《),道路:、,。绿地和物业服务用房!等公共配《套设:施按照规划》设计:要求建成并》满足使用功能—要,求;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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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。 :(五)电梯、二【次供水、高》压供电、消》防设施、压力容器、!监控安防等》共用:设,施,设备依法取得使用】合格证书;》
! , (六—)物业使用、—维护和管理》的相关资《料完:整齐全;《
《
! (七?)法律、法》规规定的其》他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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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四十条 》 物业服务企—业承接?物业时应当》对物业共《用部分、共用—设,施设备进行查验【物业承接查验应当遵!循,诚,实信用、客观—公正、权责》分明以及保》护业主共同财产的原!则
! 现场查验物业二!十,日前建设单位应当】向物业?服务企业《移交下列资料—:
! , (一【)竣:工总平面图单体【建筑、结构》、,设备竣工图配套设】施、: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!等竣工验收资料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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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二)】设施设备的》安装、?使用和维护、保养】等技术资料;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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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三《)物业?质量保修文件和物】业使用说明文—件;
】 《。 《(四)?物业管理所必—需的:其他:资料
! 未能全部【移交:前款所列资料的建】设,单位应当列出未移交!资料的详细清—单并书面承》。诺补交的具体时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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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:四十一条 》 物业?服,务企业?应当自物业交接【。后三十日内持—下列文件向物业所在!地的县(市、区)】物业管理《行政主管部门办【理备案手续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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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】。一,)前期物《业服务合同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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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二)临时管!。理规约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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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三)【物业:承接查验协议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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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四)【建设单位移》交,资,料清单?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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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。 (五)—查验记录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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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? , ?(六)交《。接记录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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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《 (七)其—他,与承接查验有关的】。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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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物业服《务企业应当在—备案后将物》业,承接查验情》况,在,物业管理区域内显】著位置公告》
— , 第《。四,十二条? , 物业服务企业【应当将承接查验有关!的文件、资料—和记录建立档案并妥!善保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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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物业承接查》验档案属于全体【业主所有前》期物业?服,务合同?终止业?主,。大会选聘新的物业】服务企业的被—解聘的物《业服务企《业,应当在前期》物,业服:。务合同终《止之日起十日内在】业主委?员会的监《督确认下向被选【聘的物业服》务企业?移交:。。。物业承接查验档【案或者向业》主委员会移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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