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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 】业主、业主大会【与业主委员会 】  【 ,。  第十《条  房屋的所有权!人为业主《  【  : ,业主应当依照法【律、:法规和管理规约行使!权利自觉履》行法定和约定的义务! , ,   —。  第十一条  一!个物业?管理区域成》立一个业主大—会 《     业】主大会由《物业管理区域—内全体业主组—成物:业管:理,。区域内业主人数较少!。且经全体业》主一致同《。意决:。定不成立《业主大会的由业【主共同履行业主大】会、业主委员会的职!责, — ,   第十二—条  业主户数超】过三百户的可以成立!业主代表大会履行业!主,大会的职责 !     第十】三条  符合下列条!件之一?的应:。当召开首次业主【大,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!(以下?统称业主大会)【会议: 》。。   —   ?   (一)物业管!理区域内房屋出售并!交付使用的》。建筑面积达到百分】之五十以上》的; — :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(二)—物业管理区》域内业主已入住【户数的比例达到【百分之五十以上的】  【   第十四条【  物?。业,管理:区域内已交付的专有!部分面积超过—建筑:物总面?积百分?之,五,十,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!物业: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!。(乡镇人民政府)的!要求报送下列筹【备首次业主大—会会议所需的文件资!料: ?    】   ?  (一《),物业管理区域证【明; 】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二)》。房屋及建《。筑物面积清》。册;:    !     (三)】业主名册《; ? :     — ,   (四)—建筑规划总平面【图; 《  》  :  :   (五)—交付使用《共用设施设备的【。证,明; 】   ?    《 (六)物业—服务用房配置证【明,; :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(—七)其他有关的文】件资料? —。    第》十五条  符合成】立业主大会条件的街!。道办:事处(乡镇》人民政府《)应当?在收:到建:设单:位或者十人以—上的业主公开联名提!出筹备业主大—会书面申《请后六十日内—组织成立首次业主大!。会筹:备组 ?     !筹备召开首次—业主大会会议—所需费用由建设单】位承:。担 ?。 《。   ? 第十?。六条  《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!由业主?、建:设单位、街道—办事:处,(乡镇人民》政府)、社区居(】村)民委员会—等,派员:。组成筹备组中的业】主成员由《街道办事处(乡镇】人民:政府)组织业—主推荐产生 【。 : ,     筹备组人!数应:当,为五至十一人的【单,数其:中业主?成员应当不少于筹】备组:人数的百分之六十】筹备组组长由街道】办事处(乡》镇人民政府》)指定人员担任【。 ? ?    筹备组【。应当自成立之日起】。。七日内将成》员名单在物业—管理:区域:内显著位置进行公】示业:主对:筹备组成《员有异议的》由街:道办事处(乡镇【人民:政府)协调解决 ! , ,     第十七!条,  首次业主大会筹!备组:履行下列职责: ! 《  :   ?   (《一):确定首次业主—大会会议召开的【时间、地点和内容】; : 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(二)拟订!管理规约《。、业主大会议事规则!、业主委员会—工作规则《草案; 》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?。 (三)确认—业主身份确定业【主在首?次业主大会》会议上的投票权数】; :   【      (四】)提:出首届业《主委员会委员—候,选人条件、》名,单和选举办》法;: ?     【。 ,   (《五)依?法,确定首次业主—大会:会议:表决:。规则; 《  —    《   ?(六)召开》首,次业:主大会会议的—其他准备工作 !     【对前款规定的—。内容筹备组应当在首!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!十五日前在物—业管理区域内显著】位置公?告并书面通知全体】业主业主对业主身份!和投票权数等提出异!议的筹?备组应当《予,以复核并告知异【议人复核结果 【 :    — 筹:备组应当自成—立之日起九十—日内:组织召开首》。次业主大会会议【 ?   》  第十八条  业!主大:会会议分为定—期会议?和临时会议 】     业主!大会定?期会议应当》按,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!的规:定召开经专》有部分占建筑物【总面:积百:分之二十《以上且?占总人?数百分之二十—。以上的业主》提议业主委员—会应当组织》召开业?主大会临时》。。会议: 《。。 ,     》第,十九条  召开业】。主大:会会议应当》。于会议召《。开十五日前》通知全体业主—召开住宅小区的【业主大会会议应当同!时,告知社区居》(村)?民委员?会业主委员会应当】做好:业主大会会议—记,录并:妥善保存 !   ?  第二十条 【 业主?可以委托他人参加】业主大会会议业【主委托家庭成员以外!。。。的人参加业主大会会!议,的应当出具书面委托!书载明委托事—项、委?托权:限及:期限 【  :  : 第二十一条  业!。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!会议选举产生业【主委员?会委员应《当由热心公》益事业、责任—心强、具有一定组】织能力的业主—担任业主有损坏【房屋承?重结构、违法搭建、!破坏:房,屋外貌、擅》自改变?物业使用性质、无】故欠交物业服—务费:或者专项《。维修资金《、违法出租房—屋等违反法律、法】规和管理规约的【情,形且未改正的不得】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!;,担任业主委员—会委员后出》现上述情《形的应当按照业主大!会确定?的规则予以罢免 】 ?     业主委!员会由五至十一人的!单数委员《组成:每届:任,期三至五《年委:员可以连选连—任,具体人数、任期【由业主大《会议事规则确定业】主委员会主任、副】主任在?。业主委员会委员中推!选产生 【     业主委!员会是否实》行差额?选举以及实行差额选!举的差额比例—由业:主大会议事规—则确定 —     【。业主:委员会实行差额选举!。的未当选业主委员会!委员:且,得票数达《到法定票数的候选人!可以:。按,照得票顺序当选业主!。委员会?候,补委员并在》业主委员《会委员出《。缺时依?次递:补候补委《员人数由《业,主大会?议事规?则确定但最多不得超!过业主委员会委员总!数的百?分,之五十候补》委员可以列》席业主委《员会会议《。不具有表决权 【 ,    【 ,第二十二条 — 业主委《员会应当《自选举产生之日起】三十日内持下列材料!向物业所在》地的县(市、区)物!业管理行政》。主管部门和街道【。办事处(乡镇人民】政府:)备案: — ?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一)业主委】员会备案《申请书; 】    》     (二)业!主,委员会委《员名单; —。 《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(《三)业主大会—议事规?则和管理《规约; 《  —  :    《 (四)业主大会】会议记录; 】   》    《  (五)其—他应当?提供的材料 【     第!二十:三条 ? 依法?成立的?业主委员会以其选举!。产生之日为成—立,日期: : , ,    》。 业主大会议事规】则和管理规约自业】主大会审议》通过之日起生效 ! 《    第二十四条!  业主大会、【业主委?员会应当依》法,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!物,业管理无关》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!业管理?。无关:的,活动: : , :     业—。主大会、业主—委员会作《出的决定违反法律、!法,规的:县,(市、区)》物,业管理行政主管部】门应当责令其限期】。改正或者撤销其【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! —    业主委员会!不能正常开展工作】的物:业所在地的街道办】事处(乡镇人民【政府:)应当组《织召开业主大会【临时会议《对业主委员会进【行调整 】  :   第二十五条 !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!员会日常工作经费由!全体:业主承担可以从物】业共有部分》、,共用设施《设备经?。营收益中列支也可以!由全体业主分—摊, 《    》 经费的筹集、管】理和:使用以及业主委【员会委员的工作补】贴由业主大会—。议事规则具体—规定:业主委?。员会应?当每半年在》物业管理《区域内显著位—置公告经费收支情】况接受业主的监督 ! : :     第二十六!条 : 业主大会》、,业主委员会应—当积极配合有关主管!部门与社区》居(村)民》委员会相互》协作:共同做好物业管理】区域内与物业管理】有关的社会管—理工作 【 :    在物—业管理区域内—业主大会《、业主委员会应【当积极配合社区居】(村:)民:委员会?依法履行自治管【理职责支持社—区居:(村)民委》员会开展工作并接受!其指导和监督—社区居(村)民【委员会应当》。支持业主大会、【业主委?员,会,。开展工作 —   —  住宅小区的【业主:。大会、业《主委员?会作出的《决定应当《书面告?知社区居(》村)民?委员会 】。   ? , 第二?。十七条  不具【备成立业主大会条】件或者具备成立条】件但未成立》业主大?会的住宅《小区经物业所—在地的县(市、区)!物业管理行政主【管部门或者街道【办事处(乡镇人民】政,府):指导后仍不能—。成立的可以》由街道办事处(乡镇!人民政府)、社【。区居(村)》民,委员会、社区服【务机构、建设单位、!业主代?表,等组成所在物业管理!。区域内的物业—管理委员会代行【业主大会和业主【委员:会职责 !   ? 物业?管理委?员会:的,。人员组?成应:当在所在物业—管,理区域内显著位【置公示 》   —  :第,二十八条  同一物!业管:理区:。域内有两幢》。以上房屋的可以【以幢、单元为单位】。成立业主小组业主小!组由该幢、》单元的全《体业主组《成 《。 ,。    》 业主小组应当履】行下列职责: 】      !  : (一)推选业主】代表出?席业主大会会议; ! 《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二)决定本幢!。、单元范围内住宅共!用部分?、共用设施设备【的维修、养护、更】新和改造; 【。 《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(三)【决定本小组范—围内的其他事项 】  —   业《主小组?议事由?该业主小组产—生的业主代表—主持业主小组履行职!责时不得违反业主】大会或者业》。主大会授权的—。业主委员会作出【的决定业《主,小组履行职责—的程序参《照本物业管理区域业!主,大,会议:事规则执行 【    【。 第二十九》条  街道办事处】(乡镇人民》政府)应当建—立物业?管理矛盾投诉—调解、协调物—业应急?维修服务等社区服】。务机:构完善社区》公共服务体系为业主!提供基本《服务 【  :   第《三十条  街道办事!处(乡?。镇人民?政府)?应当建立由社区居(!村)民?委员会、公安—派出所、《业主委员会、物业服!务企业等参》加的联席会》议制度协调》处理物业管》理重大事宜 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