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三章: 初始土地》登,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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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十九条 】 初始土地》登,记由市、县人—民政府发布》通告通知《的主要内容包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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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一】)登记区的划分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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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二)受理!登记的期《限;
! 》 (三)》申请人?应当提交《的有关证件;
【
《
: : 《 (四)受理申请】地点;
】
? ? (五)其他有!关事:项
《
【第二十条 》 土地登《记申请人应》。当在:规定时?间内持土《地登:记规定的文件到指定!的,地点向?国土管理部门申请】土地登记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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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二十一【条 经调》查、审核国土—管理部门对权—属合法、《界址清?楚、面积准确的【宗地予以公告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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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二十二条! , 土地?登记申请人及其【利害关系人在公【告发布后30—日内对土地登—记审核结果》有异议?的可:以向国土《管理部门申请复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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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土地:登记:过程中发现的权属争!议按:江苏省实施〈土【地管:理法〉办法第十一条!规定调处《后再办理登记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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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 第二十三》条 公告期满【土地登?记申请人及其—利害关系人对土地登!记结果未《提出异议的由国【土管理部门报—经,县级以上人民政【府批:准,后,予以注册登》记,发放土地证》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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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第二十四条】 :国土管理部门应对】如下国有储备—土地进?行土地?调查、统计》造,。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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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】一)集体土地所有权!主体消?失,后,。的原集?体所有土地包括因国!家建设征用土—地农民集体建制撤销!或其人口全》部转为城镇人口【未经征用的原集【体土:地;
!。 【(二)依法收回【土地使用权》的国有土地;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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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三)其他没】有确定土地使用权的!国有土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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