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 初!始土地登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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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十:九条 初始土地】登记由市、》县人民政府发布通告!。通知的主《要内容包括
【
【 : (一)—登记区的《。划分;
【
】 (二《)受理?登记的期限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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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:。(三:)申请人应当提【交的有关证》件;:
— — :(四)受理申请地点!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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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五)其他有】。关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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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十【条 ?土地登记申》请人应当在规定时间!内持土地登》记规定?的文件到指定的地】点向国土管理部【门申请土地登记
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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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十一条 ! 经调查、审核国】土管理部门对—权属合法、界址清楚!、面积准确的宗【地予以公告
【
— 第二《十二:条 ?土地登?记申请?人,及其利害关系人在】公告发布《后30日内对土地】登记审核结果有异】议的可以向国—土管理部门申请复查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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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土地登记过程中发!现的权属争》议按江苏省》实施〈土《地管理?法〉办法第》十一条规定调处后】再办理登记手续
!
】第二十?三条 公》告期满?土地登记申请人及】其利害关系人对土地!登记结果未》提出异议的由国【土管理部门报经县】。级以:上人民政府批准后】予以注册登记—发,放土地证《。书,
【 第二十—四条 国土管理部!门应对如下国有储备!土地进行土地调查】、统:计,造册
! 【(一)集体土地所有!权主:。体消失后《的原集?体所:有土地包括因国【家建设征《用土地?农民集体建制撤销或!其人口全部转为【。城镇人?口未经征用的原集】体土地;
!。。
》 (二—)依法收《。回土地使用权的国】有,土地;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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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三)其】他没有确定土地使用!。权的国有土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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