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四章 《法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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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?二十八?条 未按照规定办!理,社会保险登记、【变更登记、注销登记!或,者未按?照规定申《报应缴纳的社—。会保险费数额的【由劳动保《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!改正:;情节严重的对【直接负责的主管【人员和其他直—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以!一千: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!罚款;情节》特别严?重的: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!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!员可:。以处以五千元以上】。。一,万元以下的罚—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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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!十九条 伪造【、变造、故意—。毁灭有关账册—、材料或者》不设:账册致使《社会:。。保险费缴费基—数无法确定的—除依照有关法律、行!政,法规的规定征缴和加!收滞纳金给予行【政处罚、纪律处分】。、刑事处罚外由劳动!保障行?政部门或者地方税】务机关对直接负责的!主管人员和其他【直接:责任人员处以五千】元以上二万元—。以下的罚款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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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三十条 】未,。按照规定缴纳和代扣!代缴社会保》险,费经责令限期改【。正拒不?改正的或者采取转移!、隐匿账《户等:手段:妨,碍追缴?的由:地方税?务机关作出强制征缴!决定当事人在法定期!限内既?不申:。请复议也不提—。起,行政诉讼的地方【税务机关可以申请】人民法院依法强制】执行人民法院可【以依法书面通知其】开户: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!构从其存款中扣划】已经冻结的》相,当于应缴《社会保险费和—。滞纳金的数额—或者拍卖、变卖【其价值相当于应缴费!额的商品、货物或】者其他财产以—。拍卖、变卖所得抵】缴社会保险》费和滞纳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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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三十一】条 缴费单—位和有?关,人员不提供》或者不如实提供与缴!纳社会?保险费有关的用【人情况、工》。资表、财务报表【、纳税申报表等【资料: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!门或:者地方税《务机关责令限期【改正对缴费》单位处?以五千元以上二【。万元以下罚款并可】以对直接负》责的:主管:人,员和其他《直接责?任人员处《以一千元以上—五,千元以下的》。罚款:
! ,第三十二条》。 国?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!、,徇私舞?弊、玩忽职守致使社!会保险费流》失的:或者任何单位和个人!截留、挤占》。、挪用社会保—险,基金:的由劳?动,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地!方税务机关》。。。追回流失和被截留、!挤占、?挪用的资金》。;有违?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!得;对直接负责的主!管,人员和其他直—。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!。行政处分;构成犯罪!的依法追究刑—事,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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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三十三【条 劳动保障行政!。部门及其社会保险经!办机构?、地方税务机—关和工?作人员采取行—政行:为不当?或者因泄露商业秘】密造成缴《费,单位经济损失的【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!任,赔偿费用《不,得在社会保险基金中!列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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