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—章 监督检查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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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二十—。一条: 劳动保障行【。政部门、地方税务】机关、财政部门应】当按照各自》的职责分工相互配】合和支持共同做好社!会保险?费征缴监督管理【和,监督检查工作—依法查处征缴违法案!件工会组织依法参】加监督检查工—。商,行政管理、银—行,等有关部门和—单位应当《在职责?范围内给予支持、】协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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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: 第二十二条 缴!费单位应当》。每年向本单位职工公!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!险费缴纳《情况并向职》工代:表大会报告接受工】会和职工的》监督社会保险经办】机构:和工会?应当督促缴费单位】向本单位职工公【布全年社会保—。险,费缴纳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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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十三条! 劳动保障—行政部?门依法对社会保【。。险登记、申报—和地方税务机关依】法对社会保险费征缴!、代扣代缴》情况进行《监督检查时》可以记录、》录音、录像、—照相和复印有关资料!并有责任为被检查】的单位和人员保【守秘:密被检查单位和【有关人员《应当:如实提?供,与缴纳社会》保险费有关的用【人情况、工资表、】财务:报表、纳税》申报表等资》料,不得拒?绝检:查不得谎《报、瞒报和隐—匿有:关资料? 劳:动保障?行政部门、地方税】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在!履行监督检查职责】时应当出示执—行公务?的证件?;,未出示?的被检查单位和【人员有权拒绝—检查
】 第二十四条! 劳动保障行政部!门和地方税务机【关可以?将缴费?。单位的违法行—为以及由《此侵害缴费个人【合法权益的情况告知!缴费:单位的工会、缴【。费单位?的上级管理单位【和缴:费个:人,并可以向社会公布】地方税务《机关应当加》强内部管理》和稽查定《期向社会《保险经办机构反馈】社会保险费征—收情况并定期—向社会公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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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】十五条 《 社会保《。险经办机构应—当免费为缴费—单位、缴费》个人:查询缴费记》录或者个人账户提】。供服务当事》人提出清单》与实际情况不符的社!会保险经《办机构?应当及时复》核,并将复核结果告【知当事?人任何单位和—。个人对有关社会保险!征,缴的违法行为有权举!报劳:动保障?行政部门《、地方税务》机关对?举报的情况》应当及时进行调【查按照规《定处理并为举—报人保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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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第,二十六条《 财政部门应当】加强社会保》险基金管理对—各项社?会,保险:基金收支情况以及】财政专户基金—管,。理情况进行监督检】查审计部门应—当依法对社会保险费!征收:和社会?保险基金实施审计】监督;在对》有关:单,位进行财《政、财?务,收支和负责人经【济责:任审:计时:应,当将社会保险费情】况列为?。审计内容发现未缴】纳或者未《。足额缴?纳社会保险》。费的应?当督促其足》额缴纳并将有关情况!通知社会保险—经办机?构和地方税务—机关:工商行政《管理部门《对企业进行营业执照!年度检查、办理变】更,或者注?销手续时应当督【促企业依法履行社】会保:险缴费义务对未履行!义务的应当将—。有关情况通知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】和地方税《。务机关监察机关对】国,。家有:。关部:门及其工《作人员履行》社会保险费》征缴和社会保险【基金:监督管理《职责依法实施监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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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第二十七条— 县级以上地方】人民:政府及其财政、【劳动保?障行政部《门应当加强社会保险!基金的监督》管理保证社》会保:险金按照国家—和省人民《政府规?定按:时足额支付给参保】个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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