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 征!缴管理
》
?
》 第九条 缴】费,单位应当按照国家】规定的时《间和要求到当—地社会保险经办【机构:办理社会保险的登记!、变更登记》并持社?会保:险登记?证到地方税》务机关?建立缴费关》系缴:费单位依照》国,家和省?人,民政府规定改—制的社会保险关【。。。系不变;缴费单【位应当自工商行【政管理机关办理【变更登?记之:日起三十日内到社】会保险经《办机构办理变更社】会保险登记手续缴】费单位?办理社?会保险?注,销时应当到地方【税务机关《结清应?当缴纳?的社会?。保险费后《再依法办理注销【手续
?
— , :第十条 《 缴费单位应当【根据:本,单位职工工资总额】、,职,工工资收入和费率】按月向社《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!。应当缴纳《的社会保险》费数额?经社会保险》经办机构核定后【在规定的期》限内按月缴纳—。社会:保险费并依法履行】代扣代?缴社会保《险费的义务前款规】定的职工工资总额】是指缴?费单位?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!部职工的劳动—报酬:总额;?职,工工资收入是—指,缴费单位直接支付】。给职:工本人的劳动—。报,酬,(包括工资》、奖金、津贴、【补贴和其他工资【性收入等《)
】 第十一条【。 缴费单》位与缴费个人—解除:或者终止劳动—合同后缴费单—位应当在十日内向】社会保?险,经办机?构申请?办理社?会保险关系》保留或者转移手【续社:会,保,险经办机构》应当在十日内办结参!加社会保险的异地】就业的城《镇居民和《进城务工《的农村居民》在终止或者解除劳】动合同后社会—保险经办机构应当】根,据本人?意愿按照国》家和省人民政—府规定给《。予保留社会保—险关系?或者随?同转移个人账户、接!。续社会保险关系【;对无法《转移、接续社会【保险关系的进城【务工的农村居—民可以将个人账【户储存额、失业保】险生活?补助一次《性支付?给本人缴费年限不满!十五年?的进城务工》的农:村居民其社》会保险个人账户储存!额归其?本人所有在》。。其达到?。城镇职工退休年【龄后一次性地领【。取并享受国》家和省人民政—府规定的有关待遇
!
:
第十!二条 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】应当:在,规定的时间内向地】方税务机《关,提供缴费单位—申报的情况;地方】税务机关应当—在规定的时间内【向社会保《险,经办机构《提,供缴费单位和缴费个!人的实际缴纳情况地!方税务机《关在征缴过程中发现!。缴费:单位申报不实的应】当及:时将缴费单位实际】的职工工资总—额、职工工资—收入提供给社会【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!险经办机构应当【。重,新核定缴费单位应】。当按照地方》税务机关计算的数额!先,行,缴纳当月《的社会?。保险费
】
第—十三条 鼓—励自由职《业者等?人员按照规定参加】各项社会保险以个人!名义:参加社会保险—。或者续保的可—以,。采用:一年申报一次—缴费数额和定—期缴费的方》式缴纳?社会保险费》
:
— :第十四条 缴费】单位有下列情况【之一的由社》会保险经办机构依】照国家规《定核定其应》当缴纳的社》。会保险费数额 【(一)未依》。法申报社会保险费】数,额的; (》二,)不设置账簿的;】 (三)账》簿账目混乱、原【始凭证残缺不—全难以计《算的;? (四)拒不—提供财务《、劳动分配资料或者!销毁账簿、凭证的】; (五)申报的】社会保险费数据与实!际明显?偏低又无正》当理由的
【
第十!五,条 任《何单位和个人—无权减免社会保险】费 缴费单位确因特!殊困难暂时无能力】缴纳社会《保险费的《应当提供《资产担保或者其【他有效缴费》担保:。经,县级:。。以上地方《税务机关征求—同级劳动保障行政】部门和财政部门【意见后予以》批准:可以缓缴除基本医】疗,保险费?之外的社会保—。险费缓缴期不—得超过六个月—缓,缴期满后《。缴费单位应当—足额补缴缓缴的社会!保险费及《其银行活期》存款利息缓缴期【内不:。。加收滞?纳金:
【 第十六条【 缴费《单位未按《时足额缴纳、代【扣代缴社会保—险费或者在缓缴【期满后不足额补缴】社会保险费的由地】方税务机关责令限期!缴纳;逾期仍不缴纳!的,经县级以上地—方税:务机关批准可以【依法书面通知—其开户银行》或,者其他金《融机构从其存款中】冻结相当于应缴社】会保险费和》滞,纳金:的数额?或者:扣押、查封其价【值相当于《应缴费?额的:商品、货物》或者其他财产
】
《 : 第十《七,条 缴费单位【因解散、破产、撤销!进行资产变现、土】地处置和《净资产分配时应当】优先安排偿还所【欠的职?工工资、《。职工安置《费用:和社:会保险费缴费单位】在,分立、合并、—被兼并时应当到地方!税务机关结清—应当缴纳《的社会保《险,费明确继续缴—纳,。的责任并按》照本条例第九条的】规定:办理社会保》险变更登记》手续
《
,
【第十八?条 地方税务【机关及其工作—人员应当依法征收】社会保险费不—得不:征、少征、漏征;在!征收税费过程中发现!。应当:参加社会保险—而未:参加的缴费单位应当!督促其依法参加社会!保险并及时》通知社会保险—经办:机构征收社会—保险费使用》江,苏省财政部门监制的!专用票据
【
? 《第十九条 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】应当:依法履行职责—认真审核缴费—单,位的缴费基数不【。得不核、少核、漏核!;做好个人账—户的记录和管理工】作;每年《至少:向缴:费个人发送一次基本!养老保险、基—本医疗保险个—人账户清单》和失业保《险缴费清单反映缴费!。个人缴费年限和个人!账,户累计储存额—;保:存缴费和支》付记录?资料并保证其完整、!安全地方税务机关】每年应当向缴费单位!发送一次缴费清单】 第二十条 —劳动保?障,行政:部门及其社会保险】经办机构、地方税务!机关和?财政:部门应当加强社会】保险费征《收管理信息》系统:的建:。。设建立社《会保险费征缴信息互!联网络和信息—共享制度为缴费单位!提供信息《服务
?
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