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? 第一章《。 总则 《 【    第一条  !为了加强和规范社会!保险费征缴工—作保:障社会保险金的发】放维护参《保单:位和:参,保,个人的?合法权?益根据中华》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!有,关法律、行政法规结!合本省?实际制定本条例 !。 :。     第二】。条  本省行政区域!内基:本,养老保险费、基本医!疗保险费、失业【保险费、工》伤保险费和生—育保险费(以下【统称社会保险费)】的征收、缴纳—适,用本条例《  【   ?第三条  》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!范围国?有和国有控股企业、!股份有限公司—、外商投资》企,业(包括外国—。企业的分《支机构下《同,)及其?职工城镇集体企业、!城镇私营企》。业,和其他城镇企业【。及其职工实行企业】化管理的事业—。单位及其职工国【家机关、事》业单位、社》会团体及其编—制外聘用《人员民?办非企业单》位及其职工城—镇个体工《商户及其雇》工基本?医疗保险费征—缴范围国有和国【有控股企业、股份有!限公司、外商—投资企?业及其职《工城镇?集体企业、城镇私营!企业和?其,他城镇企业及—其职工国《家机关及其工—作,人员事业单位—及其:职工社会团体及【其专职人《员民办非《企业单?位及其职工城镇个】体工商户及其雇【工失业保险》费,征缴范围国有和国】有控股企《业、股份有限公司、!。外商投资企业及【。其职工?。城镇集体企业、城镇!私营企业和其他【城镇企业及其职【工事:业单位及其》职工社会《团体及其专职人员】国家:机关及其编制外【聘用人员民办非企业!单位:及其职工有雇工的】城,。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!工工伤保《险费征缴范围各类】企,业未依照或者参【照,。国,家公务员制》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事!业,单位、社会团体民】办非企业单位有【雇工的个体工商户 !生育保险《费征:缴范:围国:有和国有控股企【业股份有限》公司外商《投资企业城镇集体】企业城镇《私营企业《和其他城镇企—业 ?   — , 第四条  —符合本条例第三条征!缴范围规《定的单位和个人【(以下简称缴费单位!和缴费个人)应当】依法参加《社会保险并》按照:法律、法规》和国务?院、:。省人民政府规定的】费基:、费率以法定货币】。形式按时足额缴【纳社会保险费—缴费单位缴纳的社会!保险费在税前列支】缴费个人《缴纳的社会保险【费不计征个人所得税!。 —    第》。五条  社会保险费!实行集中《、统一征收》 征缴?的社会保险》费分别纳入相关的】社会保险基》金财政专户》管理专款《专用任何《单位和个人不得截】留、挤占、挪用 ! 《    第六条  !。县级以上地方—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!政部门(以》下简称劳《动保障行政部—门)负责本行—政区域内社会—保险费?征缴管理和监督检】查工作劳动保—障行政部门按—照国:务,院,规定设立《的社会保险经—办机构?(以:下简称社《会保险经办》机构)具体承办【。社会保险事务 县级!以上地方税务—机关:负责本?行政区域内社—会保险?费的征收工作—    ! 第七条  县【级以上地方》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!费征缴工《。。作负领导责》任,协调解决社会保险费!征缴工?作中的?。问题保证社会—保险费征缴工作【依法、有序地进行】;建立健全》社会保险《基金的筹《。集机制通过加强社】会保险费《征缴、财政预—算补助、依法划转部!分国有?资产:、社会筹集》等措施多渠道筹集社!会保险基金 ! :   ?。 第:八条  征缴社【会保险费和经办社会!保险业务所需经费】列,入部门?预算由财政拨—。付不得?。从社:会保险?。费,中支取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