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》一章: 总则 【 :    》。 第一条  为了加!强和规范社》会保险费征》缴工作?保障社会保险—金的发放《。维护参保单位和【参保个人的》合法权益根据中华】人民共和国》劳动法和有关—法律、行政法—规结合本《省实际?制定本条例 【 ?    《 第二条 》 本省行政区—域内基本养老保险费!、基:本医疗保《险费、失业保险费、!工伤保险费》和生育保险费(以】下统称社会保险费】。)的征收《、缴纳适用本条例】  【   第三条  】基本养?。老保险费征缴—范围国有和国有控】股企业、股份有限】公司、外《商投资企业(—包括外国企》。业的:分支机?构下同?)及其职工》城镇集体企业—、城镇私营》企业和其他》城镇企业及其—职工实行企业化【管理的事业单位及】其职工?国家机关、事—业单位、社会团体】及,其编制外聘用人【员,民办非企业单—位及其职工城镇个】体工商户及其雇【工基本医疗保—险费征缴范围国有和!国有:控股企业、股份【有,限公司、外商—投资:企业及其职》工城镇集体企业、】城镇私营《企业和其他城镇企】业及其职工国家机】关及其工作人员事】。业单位及其职—工社会团体及—其专职人员民办非】。企业单位《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!商户及?其雇:工失业保《险费征缴范围—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!、股份有《限,公司、外《商投资企业及其职】工城镇集体企业、】城镇私营企业和【其他:城镇企业及其—职工事业单位及其】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!。职人员国家机关及其!编制外聘用人—员民:办非企业单位及其】职工有?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!户及其雇工工—伤保:险费征缴范围各类】。企业未依《照或者参照国—家公:务员制度进》行人事管理的事业】。单,位、社会团体民办】非企业?单位有?雇工的个体》工商户 生育—保险费征缴范围国】有和国有控股—企业股份有》限公司外商投资【企业城镇集体—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!其他城镇企业— —  :  第四条  符合!。本条例第三》条征缴范围规定【的单:位和个人(以下简】称缴费单位》和缴费个人)—应当依法《参加社会保》险,并按照法律、法【规和国务院、省人民!政府规定的费基、费!率以法定《货币:形式按?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!费缴费单位缴纳【。的社会保险费在【税前列支《缴费个人缴纳—的社会保险》费不计?征个人所得税 】  》  : 第五条 》 社:会保险费实行—集中、统一征—收 :征缴的社会保险【费分别纳入》相关的社会》保险基金财政—专户管理专款专用】任何单位和个—人,不得截留、挤—占、:挪用  !   第六条 【 县级?以上地方人民政府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(!以下简称劳动保【。障行政部门》)负:。责本行政区域内社】会保险费征》缴管理和监》督检查工作》劳动保障《。行政部?门按照国《务院:规定设?。立,的社会保险经办机】构(以下简》称社会保《险,经办机构《)具体承办社会保险!事务 县级》以上地方税》务机关?负责本行政》区域内社《会保险费《的征收工《作  】 ,  第七《条  县级以上地】方人民政府对社会】保险:费征缴工作负领导责!任协调解决社会保险!费征缴工作中—的问题保证社会【保险费征缴工作【依,法、有序地进行;建!立,健全社会保险—基金的筹《集,机制通过加强社会保!险费征?缴、:财政预算补助、【依法划转部分国有】资产、社会筹集等】措施多?渠道筹集社会保【险基金? ,     !第八条  征缴【社会保险费和—经办:。社,。会保险业务所—需经费列入部门预算!由财政拨付不得从】社会保险费》中支取 《。。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