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 】基本养老保险费【的征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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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《第八:条 用人单位应】。当,按照江苏省》社会保险费征缴条】例的规定到当—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!办理社?会保险的登记、申报!、变更登记等手续】并,持社会保险登记【证,等,证件:、资:料到地方税务机关建!立缴:费关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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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人单位!。与参保?人员建立、解除或者!终止劳动《关系应当在规—定的期限内到—。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!构办理基《本养老保险》相关手?续社会保险》经办机构《。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!办,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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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用人单位办理基本】养老保险注销—时应当到《地方税务机关—结清: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!保险费后再》。依法办?理注销手《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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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九条 》社会保?险经办机《构应当在规》定的:时间内向地》方,税务机关提供—用人单位和参保人】员缴:费的基本数》据地方税务机关依据!社会保险经办机构】提供的数《据向用人单》位和参保人》员征:。收,。基本养老保险费出具!。征收凭证《并在:规定的时《间内向?社,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!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!的实际缴费情—况地:方税务机关》在征缴?过程中发现用人单位!申报不实的应当及时!将用人单位实际的工!资,总额、职工工资收入!提供给社会保险经】办机构社《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!重新核定用人—单位应当按照地方税!务机关计算》。的数额先《行缴纳当月的基【本养老保险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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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本养老!保险基金纳入财【政预算?管理:征缴的基本》养老保险费》按时、全《额缴入国库并按照国!家,规,定纳入财政专户管】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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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:十条 用人单位应!当按照省人民政府确!定的费率以本—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!额为基数《缴费用人单》位实际参《保人员?缴费:工资总额高于本【。单位:全,部职工工资总额的】以本:单位实际参保人员缴!费工资总额为—基数缴费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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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保人】员按照本人缴费工资!的8%?缴费由用人单位【代扣代?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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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体工!商户及其雇工、【灵活就业人员按照全!省,上一年在岗职工月】。平均工资的20【%缴费其中个—。体工商户的雇工个】人缴纳8个百分点】个体:工商户主为其缴纳1!2个百分《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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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用人《单位的?缴费(?包,括个体工商户为雇工!的缴:费):在税前列支;参保人!员个人的缴费—按照规定从个—人所得?税应纳税额中扣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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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十一条 !参保人员(》不含个体工商户及其!雇工、灵《活就业人《员)的工资》收入:为缴费工资每—年基:本养:老保险?费征:缴,上,下限的基准数按照】省,统计部门公布—的全省在岗》职工平均《工资确定参保人员工!资收入超过基准数】30:。0%:以上部分不计入缴费!。工资;参保》人员工资收入低【于,基,准数6?0%的按《照基准数的6—0%确?定缴费工资;参保】人员:工资收?入在基本《。养老保险费征缴上】下限范围内的按照】实际工资收入确定】缴费:。工资
! 第十二条 】 鼓励用人单位【在,参加基本《养老保险并足额【。。缴费的前提下为其参!。保人员建立企业【年金积极发展—个人和团《体养老保险业务【支持有条件》的企业通《。过商业保《险建立多《层,次的养老保障计划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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