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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— 劳动监《察机关与劳动监察】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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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 第七条》 劳动行政部门是!同级人民政府行使劳!动监察职权的专【。门机:关劳动?行政部门设立的劳】动监察机构具体【负责劳动监察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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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劳动行政部门【依法成立的劳动【监察总队、》支队:、大队接受同—级劳动行政部门委托!实施劳动《监察
! 劳动监察工作!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由!财政部门按年度【核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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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八条 劳【动监察?实行级别管》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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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省劳动行政!部门负责《制定全?省劳:动监察工作的政策】和,制度培?。训和管理劳动—监察员查处本省【范围内的重》。大违法案件》并负责对中》央、部队及省属用】人单位遵守劳动法】律、法?规、规章《情,况,的,劳动监察《
— 市》、县:(市、区)劳—动行:政部:门负责?本行政?区域内所管辖的用人!单位的劳动监察【
— , 上级劳动行政!部门可以将所管辖的!劳,动监察业《务指定下级劳动行】政部门办《理具体办法由省劳】动行政部门》另行: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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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九条 劳动!行政部?门履:行下列劳动监察职】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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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一)督!促用人单《。位贯彻?执行国家《劳动方针政策和【劳动法律、法规【、规章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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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二!),对用人单位遵守【劳动法?律、法规、规章情】况进行监督检查【依法查?处和纠?正劳动违法》行为;
! 【 (三)受理对用】人单位违反》劳动法律、法规【、规:章的举报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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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, (四?)承:办同级政府或者上一!级劳动行《政部门交办的—劳动监察案件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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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? (五)配》合有关部门处理因】劳动纠纷引》起的:职工集?体上访、《罢工等突发事—件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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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六)】指导下级劳动行政】部门的劳动监察业】务工作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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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七!)法律、法规—、规章规定的其他劳!动监察职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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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?条 劳动行政【部门每年应当进【行一次劳动用工【年检:对用人单位遵守劳】动法律、法规—、规章情况进—行全面监督、检查用!人单位应当主动接受!年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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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年检的具体办法由】省劳动、《工商、物价、财政】部门另行制》。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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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《一条 劳动行政】部门:应当配备与》工作任务相适应【的专、?。兼职劳动监》察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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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专职劳动监》察员是劳动行政【部门:专门从事劳动—监察工作的人—员兼职劳动监察【。员是:劳动行?政部门和乡镇—劳动管理机构非专】门从事劳动监—察工作的人》。员
【 ?。 ,兼职劳动监察员【主要负?责与其业务有—关的:单项监察须》对,用人单位处》罚时应当《会同:专职监察员进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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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十二条 劳动【。监察员应当从熟悉劳!动业务、掌握—劳动法律知》识,、忠于?职守:、作:风正派、能胜任【。劳动监察工》作的人员中选任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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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劳动监察员》由,所在的劳动行政【部门或者《。。。乡镇劳?动管理机构提名参加!省级以上劳动行政】部门劳动监察—专业培?训合:格,并,确,认资格后按》。照国家?和省人民政府—有关规定领取—行政执法证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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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十三条 劳动监察!员每3年进行一次考!核验证?。对考核合格的换【发新证?
— 劳动监察】员调离原岗位或者经!考核不能胜任劳动】监察工作的执法证】件应当交回》省劳动?行政部门予以注【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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