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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总!则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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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《第一条 为了【保护劳?动者的合法权—益,维护社会《主义劳动秩》序加强劳《动监察工作规范劳动!监察行为保障—劳,动法律?、法规、规章的贯彻!实,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!。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!共和国行《政处罚法等有关【法律、?法规、规章结合【。。。本省实?际制定本规》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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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条— 本规定所称劳】动,监察是指本省县【(市、?区)级?以上人民《政府的劳动》行,政部门(以下—简称劳动行政部门)!对本行政区》域内的企业、个体经!济组织?(,以下统称用》人单:位):遵守劳动法律、【法规、规章情况进行!。。监,督检查对违》法行为?进行制?止、责令《改正或?者依法予以处—罚的:行政: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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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与!劳动:者建立劳动合同【。关系的国家》机关、事《业组织、社会团体的!劳动监察由》有关行政部门—按照职?责分工依照本规定】执行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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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三条《 劳动行政部门】依法进行的》劳动监察活动受【法,律保护不受任何单】位和个人非》法干: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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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四条 劳》动监察以《。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!准,绳及时查处和纠正各!种违反劳动法律、】法规、?规章的?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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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【施劳动行政》。。处罚必须与违法行】为的:事,实、性?质、情节及危害【程,度相当
! , , 第五条 各】级公安、工商、财政!、物价、人》事,、计(经)》委,以及用人单位的【主管部门《应当在各自的职权范!围内:依法对?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!律、法规、规章的情!况进行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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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六条 》各级工会《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!法权益对用人单位】。遵守劳动法》律、法规、规章【的情况进行监督协同!劳动行政部门做【好劳动监察》工作对违反劳动法】律、法规和规章的】行为各级工会—有,权向劳动行》政部门?和有关部门提出整】改或者处《罚建:议,
! 任何组织和—个人对违反劳动【法律、?法规:、规章的行为—有权:举报并依法受到【保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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