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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一章 总则 !  】  : 第:一条  为了保【护劳动者的》合法权益维护社会】主义:。劳动秩序《加强劳动《监察工作规范劳动】监察行为保障劳动法!律、法?规、规?章的贯彻实施—根据中华人》民共:和国劳动法》和,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!处罚法等有关法律】、法规、规章结【合本省实际制—定本规定 !     第—二条  本规定所称!劳动监察是指本省县!。(市、区)级以上人!民政府的劳动—行政部门(以下【简称劳动行政部【门)对本行政区域】内的企业、个体经济!组织(以下》统称用人单位)遵】守,劳,动法律、法》规、规?。章情: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!法行为进《行制止、责令改正】或者:依法予以《处罚的行政行—为 《。     【。对与劳动者建立【劳动:合,。同关系的国家—机关:、,事业组织、社—会团体的劳动监察】由有:关,行政部门按照职责】分工依照本规定【。执,行 ?     】第三条  劳动【行政部门《依,法进行的劳动监察活!动受法律保护不受】任何单位和个人非】法干涉 —     【第四:条,  劳?动监察以事》实为根?据以法律为》准绳及时查处和纠正!各种违反劳动法律】、法规、规章—。的行为 —     实】施劳动行《政处:罚必须与违法行为】。的事实、性质、情节!及危害程《度相当 】。 ,    第五—条  各级公安【、,。工商、财政、物价】、人事、计(—经)委以及》用人单位的主—管,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!权范围?内依法对用》人单位?遵守劳动《法,律、法规、规章【。的情况进行》监督 【  :   第六条  各!。。级工会依《法维护劳动》者的合?法权益对用》人单位遵守劳—。动法律、法规、规章!的情况?。进行监督协》同劳动行政部—门做好劳动》监察工?作对:违反劳动法》律、法规和》规章的行为各级工】会有权?向劳:动行政部门》和,有关:部门:提,出整改或者处罚建】议 【   ? 任何组织和个人对!违反劳动法律、法规!、,规章的行为有权举】报,并依法受到保—护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