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: 第五章 准【。入和退出管理 【。 【  :  第二十一条【  经济适用住【房管理应当建立【严格:的准:。入和退出机》制 》 ,     经济适用!住房由市、县人民】政府按照限定的【价格统一组织向符合!购房条?。件的城市低》。收入住?。房困:难家庭出售 !  ?  : 经济?适用住房《供应实行申请、【审核、公示和轮【候制度市《、,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!经济适用住》。房申请、审核、公】示和轮候的具体办】法并向?社会公布 !。     第—二十二条《  城市低收—入住房?困难家庭申》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!应当同时《符合下列条件— 》   ?    《  :(一:。)具有当《地城镇户口; !   》  :   ? (二)家》庭收入符《合市、县人民政【府划定的低》收入家?。庭认定?标准:; ?    【     (三)无!。。。房或者现住》房面积低《于市、县人民政府】规定的住《房困难标准 !  ?   经《济适用住房供应对】象的家庭收入—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!由市、?县人:民政:府根据当地商品住】房价格、居民家庭】可,支,配收入?、居住水平》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!素确定实《行动态管理》定期向社会公布 !     第!二十三?条 : 经:济适用住房购买【。资格采取审核并公示!的方式认定市—、县:人民政府《住,房保障、民政等【部门以及街》道办事处、》镇人民政府》可以通过数》据库信息查询、入】户调查、邻里访问以!及信函索证等—方式对申请经济【适用住房家庭的【收,入,和住房状况等情况】进行核实《有关单?位,和个人应当予—以配合如实》提供有关《。情况 —     第二十!四条  对》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购!。买资格的家庭由【市,、县人民政府—住房保障主管部【门发给购买经济【适用住?房,的核准通知注明【可,以,购买的?面积标准等内—容并按照住》房困难程度、收入】水平和申请顺序【。等因素进行轮候 】    】 ,第二十五条  取】得经:济适用住《房购买资格的家【庭可以持《核准通知购买一套与!核准:。面积相对应的经济】适用住?房购买面《积在核准面积以内】。的按核准的》价格购买;》超过核准面积的部】分不得享受优惠【政策:由购房人按照同地段!普通商品住房的价格!购买 ?     !第二十?六条  经济—适用住?房购房人应当按照规!定办理权属》。登记房屋、土地【登记部门在办理【。权属登记时应当分】别,注明系?经,济适用住房、划拨】土地并?注明以?经济:适用住房价格和参】照商品房《价格购?买的:面积 《   —  第?二十:七,。条  经济适用住房!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!  【   购买经济适】用住房未满国家规】定年限的不得直【接上市交易购房人】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!经济适用住房的【由政府按《照原价格《并考虑折《旧和:物价:。水平等?因素进行回购—  【   购买经—济适用?住房满国家规定【年限的可以》上市转让《。但,购房人应《。当按照届时同地【段普通商品住房与】。。经济适用住房—差价的?。一定比例向政府缴】纳土地收益等相关】价款:具体缴纳比例由市、!县人:民政府确定;—购房人?也可以按照政府所】定的标准向》政府缴纳土地收益】等相关价款后取【得完全?产权: , :。     第二!十八条  》已经购买经济—适用住房的家庭【又购买?其他住房《的原经济《适用住房由政—府按照规定及合【同约定?回购政府回购的【经,。济适用住房仍—应用于解《决城市低收入家【。庭的:住房困难《 :。    【 第二十《。九条  经济适用住!房在取得完全产权】以前不得用于出租经!营 》  ?   市、县人【民政: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!应当加强对》已购经济适用住房】的,后续管理《。对已购经济适—用住房家庭的居【住人员?、房屋?使用等情况》进,行定期检查发现违】规行为应当及时纠】正 :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