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章 准!入和退出《管,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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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十一条— 经济《适,用,住房管理应当建立严!格的准入和退出【机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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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经:济适用住房由市、】。县人民政府按照限】定的:价格统一组织向符】合购房条件的城市】。低收:入住房困《难家庭出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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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经济适用住》房供应实行申—请、审核《、公:示和轮候制度市、县!人民政府应当制【定经:济适:用住房申请、审核】、公示和轮候—的具体办法并—向社会?公布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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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十二条】 城市低收入住房!困难家庭申》。请购买经济》适用住?房应当?同时符合《下列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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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?。一)具有当地城镇】户口:;
【 — (二)家—庭收入符合市、县人!。。民政府划定的低收】入家:庭认:定标准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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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三》),无房或者现住房【面积低于市》、,县人民政《府规定的住》房,困难:标准
】 经济适【用,住房:供应: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!和住房困难》标准由市、县—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!品住房价格、居民】家,庭可支配收入、居住!水平和家《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!定实行动态管—理定期向社会—公,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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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二十?三条 经》济适:用住房购买资—格采取审核并公示】的方:式认定市、县人民政!府住房保障、民【政等部门以》及街道办事处、镇人!民政府可《以通过数据库信【息查询、入户调查、!邻里访问以及信函】索证等方式对申请】经济适用《住房家庭的收入【和住房状况等情【。况进:行核实有关》单位:和个人应当予—以,配合如实提供有【。关情:。况
!。 , 第:二,十四条 》对取得经济》适,用住房购买资格的家!庭由市、县》人民政府《住房保障主管部【门发给购买经—济适用住房的核准通!知注明?可以购买的面积标准!等内容并按照住【房困:难程度、《。收入水平和申请【顺序:等因素进《行轮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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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,。二十五条 取得】。经济适用住房购买】资格的家庭可以【。持核准通知购买一】套与核准面积相【对应的经济》适用住房购买面【积在:核准面积以》内的按核《准的价?格购买;超过—核准面积《的,部分不?得享受?优惠政策由购—房人按照同地—段普通商品住房的】价格购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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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》十六条 经—济,适用:住房购房人应—当按照规定》办理权属登记—。房屋、土《地登记?部门在办《理权属?登记时应当分别注明!系经济适用住房【、划拨土地并—注明以经济适用【住房价格和参照【商,品房价格购买的面】积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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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第二十七条 【。经济适用住房购房】人拥有?有,限产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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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购,。买经济适用》住房未?满,国家规定年限的不】得直接上市交—易,。。购,房,。人因特殊原因确需】转让经?济适用住《房的由?政府按照原价—格并考虑折》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!进行回购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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购买经济!适用住房满国家规】定年限的可》以上市?转,让但购房人应当按】照届:时同地段普》通,商品住?房与经济适用住房】差价的?一定:比例向?政府缴纳《土地收益等》相关价款具体缴纳】。。比例由市、县人民】政,府确定?;购房人也》。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!标准向政府缴纳【土地收?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!完全产权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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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十八》条 已《经购买经济》适用住房《的家庭又《购买:其他住房的原经【济适用住《。房由政府按照规定】及,合同约定回》购,。政府回购的经济适用!住,房仍应用于解—决城市低收入家庭】的住房?困难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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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二十?九条 经》济适用住《房在取得《完全产权以》前不得?用,于出租经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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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、【县,人民政府住房保【障主管部门应当加】强对已购经济适用住!房的后续管理对已购!经济适用《住房家庭的居—住人员、房屋使用】。等情况进行定—期检查?发现违规行为—应当及时纠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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