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章 】单位集?资合:作建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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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三十条 】 距:离城区较远》的独立工矿企业【和住房困难户较【多的企业在符合土】地利用总《体规划、城市规【划、住房建设规划的!前提下经市、县人民!政府批准可以—利用:单位自用土地进【行集资合作建房参加!单位集资合》作建:。房的对象应当是本】单位符合市、县【人民政府规》定的低收入住—房困难家庭》
— 第三十一条! 单位集资合作建!。房应当纳入当地【。经济适用住房—建设计划和用地【计划管?理其建设《标准、优惠政策、供!应对象、产权关系等!均严格按照经济适】用住房的有关规定】执行单位集》。。资合作建房》不,得向不符合经济适】用住房?供应条件的家庭【。出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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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二!条, 任何单位不【得利用新《征收或者新》购买土?地组织集资合—作建房?严禁任何单位—借集资合作》建房名义变相实【施住房实物分—配,或者商?品,住房:开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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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 各级国家机【关,一律不得组织—或者参加单位—。集资合作建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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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三十三条】 :单位集资合作建房】在满足本单位低收入!住房困难家》庭购买后仍有少量剩!余的由市《。、县人民政》府统一组织向符合经!济适用住房购房条】件的家庭出售或者由!市、县人民》政府:以成本价收》购后:用作廉租住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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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三《十四条 向职【工收取的单位集【。资,合作建房款项实行】专,款管理、《专,项使:用并接受《当地财政、审—计和住房保障—主管部?门的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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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集】。资合作建房不得【列支管理费用—不得:有利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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