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。四章:。 价:格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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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!。条 经济适用住房!的价格应当以保本微!利为原则确定其【销售基准价格及浮动!幅度由有定价权的价!。格主管部门》。会同住房保障主管】部门依据经济适用】住房价格管》理的有关规定在【综合考虑《建设、管《理成本?和利润的基础上【。确定并向社会公布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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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房地产开发—企,业实施?的经济适用住—房项目利润率按照不!高于3%核定;市】、县人民《政府确定的住房保障!。实,。施机构?直接:组织建设的经—济,适用住房《只能按成本价销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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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。十八:条 经济适用住房!销售应当实行明【码标价销售价格【不得:。高,于基准价格及—上浮幅度不得在标价!之外收?取任:何,未予标明的》费用价格《主管部?门应当依法进行监】督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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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十九条 》 经济适用住房实行!收费卡制度有—关部门收取费用时】应,当填写价《格主管部门核发【的交:费登记卡任何单位不!得以押金、保证【金等名义变相—向经:济适用住房》建设:单位收取费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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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二十?条 价格主管部门!应当加强成本监【审全面掌握经济适】。用住房成本及利【润变动情况确保经济!适用住房质价相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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