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 】建设:管理
》
》 《第十一条 经【济适用住《房应当统筹规划【、合理布局、配套】建设充分考虑—。城市低收入住—房困:难家庭对《交通等?基础设施《条件的?。。要求
! 第十》二条 在》商品住房小区中【配套建?设经济适用住房的】应当在项目用地出让!条件:中,明确配套建设经济】适用住房的建设【总面积、单》套建筑面积、套数、!套型比例、》建设标准以》及,建,成后移交或者回购等!。事项:并以合同方式约【定
?
【 第十?三条: 经济适用住房单!套的建筑面》积家庭人口》3人以内(》含3人)的控制在6!0平方米左右—;家庭?。。人口4人以上—(含4?人):的可以适当》放,宽标准但最高—不得超过9》0平方米
》
?
市、县!人,民,政,。府应当根据当地【经济发?展,水平、群《众生:活水平、住房状【况、家?庭结构和人》口等因素合理确定】经济:适用住房《建设规模《和各种?套型的?比例
—
,
, ? 第十四《条 经济适用住】房建设按照政府组织!协调:、市场运作的原则】采取项目法人—招标的方式选择【具有相?应资质和良好社【会责:。任的房地产开发企】业实:施,;必要时也可以由】市、县人《民政府确定的住房】保障:实施机构直接组【织,建,设
:
【。 严禁以》。经,济适用住房名义【取得划?拨,土地后以补交土地】出,让金等方式变相进】行商品住房开发【
— :。 第十《五条 《经济适用住》房的规划设计和【建设应当执行国家】。有,关住房建设》的强制性标准;按照!发展节能省地环保型!住宅的?要求采取竞》标方式优选规划设】计方案做到》在较小?的套型内《实现基本的使用功能!;积:极推:广,应用先进、成熟、】适用、安全的新【技术、新工艺、新】材料、新设》。。备
—
? 第十六条 经!。济适用住《房建设单《位对其建设》的经济适《用住房?工程质量负最终责】任,
《
? : 经济适用》住房建设单》位应当向买》。受人出具住宅质【量保:证书和住宅》使用说明书》并承担保《修责任确保工—程质量和使用安全有!关住房质量》和性能等《方,面的:要求应当在建设【合同中予以》。明确
—
经【济适用?住房的施工和监【理应当采取招—标方式选择具有资质!和良好社会》责任的建筑企业和监!理公司实施
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