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: 第五章 路政】管理 《    ! 第三十三条 【 各级?交通运输主管部门、!公路管理机构应当认!真,履行职责依》法做好?公,路,保护工作《并努力采用科学【的管理?方法和先进的—技术手段提高公【路管理水平逐步【完善公路《服,务设施保障》公路的完好、安全和!畅通 》 :。     第三十】四条  从》公路用地外缘起【国,。道不少于二十米、省!道不少于十五米【、县道不少》于十米、乡道不少于!。五米的?区域为公路建筑【控制区范围新建、】改建:、扩:建公路的建筑—控制区范《。围应当自公路初步】设计:批准:之日起三十日内由】公路沿线县级以上】地方人民政》府依照本条例划定并!公告 】    在上述范】围内除公路》防护:、养护需要和必【要的农田水利设施】建设外禁止修建建筑!物和构筑物;—需要埋设管线、【电缆等设施》的应当事《先经:公路管理机构批准公!路建筑控制》区划定前《已经合法《修建的建筑》物、构筑物》不得扩建因公—路建设或者保障公路!运行安全等原因需要!拆除、迁移的应当】依法给予补》偿, 《。     第三】十五条  公—。路渡口和中型以上】公路桥梁周围二百米!高路堤等特殊路【段,两侧:二百:米,公,路隧道?上,方和:洞口外一《百,米,国道、省道、县【道的公路用地外缘】起向外一《百米乡道的》公路用地外》缘起向外《五十米范围内禁【止挖砂、取土—、采石?、,采矿、倾倒》。废弃物、进行爆破作!业及:其他危?及公路、公路桥梁】、公路隧道、—公路渡口安全的活动! :  》   第三十六条】  公路及公—路用地范围内禁【。止下列行为 【 ?  :  : (:一)利?用公路桥《梁进行带缆》、牵拉、吊装等施】工作业铺设高压【电力线和易燃易爆】的管线?;   !  (二)》在公路?桥,梁桥孔?内,堆放物品、》明火作业、》搭建各类设施—;, :     】(三)倾倒渣土【、垃圾焚《烧物品; 》 : ,    》 (:。。四)摆摊《设点、堆放物品、】打谷:晒场:、设置障《碍、种?植作物、放养牲畜;! —    (五)挖沟!引水:、,利用公路《。边沟排放污物堵塞】公,路排水沟渠、—。填埋:公路边沟; —。 , 《    (》。六)损坏《、污染公路》或者影响公路畅【通的其他行为 】 :   《  :任何单位和》个人未经公路管【理机:构批准不得》在公路用地范—。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!外的其他标志 】    【 第三十七条—  在公路、公路】桥梁上或者公—路隧道内行驶以及使!。用汽车?渡船的车辆应当【遵守国家制定—的公路?限载、限高、—。限宽、?限长标准的》。规定;公路交通标】。志有特?别,限制的应当按照【特别限制标准行驶载!运不可解体物—。品的车辆《确需超限行》驶的应当向公路管理!机构申请公路—超限运输许可因【超限运输对公路【造成:损害的应当》依法承担赔》偿,责任 ?    】 公路?管理:机构根据需要可以】在公路上设》置载货车辆轴载质量!、,车货总质量以及车】货,外廓尺寸《的检测设施对—载货车?辆进行免费检测载】货车辆应当接受检查! —    《新建、改建》、扩建?公路的应当按照国家!和省:有关规划的要求同】步,建设超限检》测站(点《。)   !  第三《十八条  》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!府应当?组织交通运输、公】。安、工商等部门完善!治理超限运输工作机!制加强超限运—输的综合治理 【 》  :  省交通运输【主管:部门、公路》管,理机构应当》根据省际公》路路网的实际情况】加强:与,相邻省、直辖市【交,通运输?主管部门、公路【管,理机构的协调—建立联动治理公路超!限运输的《工作机制 【     【第三十九条  在】公路上增设平交【道口应当严》格控制确需》增设或者改》造平交道口的应当】按照管理权限报【经相应的公路—管理机构和》公安机?关批准属于经营性】公路:的还应当征求公路】经营企业的意见 】 ?    》 增设或者改造【平交道口应当—满足行车视距要【求按照批准的—设计图纸和公路工程!技术标准修建—平交道口与公路【搭接不少于一百米】长路段的路面应【当采取硬《化措施 》   —  第四十条—  对与《。公路连接的》连片房屋当地人民政!府和交通运输主管部!门应当采取必要【的隔离措《施并:在两端设置出—。入道:口;公路建成后【新建的连片房屋与公!路之间?的场地房屋所有人或!者房:屋使用人《应当:采取硬化措》施 《    — 任何单位和个人】不得:擅自移动或者破【坏,前款规定的隔离【设施:    ! 第四十一条—  占用、挖掘公】。路跨:越,、穿越公路修建桥梁!。、渡槽?架设、?埋设管?线等设施或者增设平!交,道口的施工单位应】当编:。制施工路段》现场管理《方案设置规范、清】。晰、齐?全的施工标志和安】全标志加强现—场管:理公:。路管: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施!工路段现场》的监督管理 【    【 前款规定的施工】需,要分流或者》中断交通《的应当报经》公路管理机构和公】安机关批准并发布公!告   !  第四十二—条  禁止车辆在运!输货:物着地的情》况下行驶 】。 :    《车辆运输易》抛洒、滴《漏、飞扬、散落、】污染等物品时—应当:采取:有效的防护或者【密封措施 】 ,。     》第四十三条  【通过:公路渡口的车辆和人!员应当遵守渡口管理!的规定服《从渡口管理》人员的调度和—指挥 》     【公路渡口营》运管理单《位应当合理安排【运,力提高渡运效—率严禁超载》确保:。。渡运:安全 【  :   第四十四条 ! 各级交通运—输主管部门和—公安机关应》当依照各自职责【加,强监督检《查及时督促》和组织公《路的清障工作—保障公?路安全、《畅通 ? ,    【 公路管理机构【应当在公路沿线公布!路政投诉、举报监】。督电:话 》   《  第四十五条 】 ,省交通运输主—管部门应当加—。强全省公路路网【。调度管理建立—与相邻省、直辖市】的路网信息共享制】度实现?联合采?集、联合发布 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