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五章【 监督检查和争议处!。理 《。 ? :    第四—十四条  劳动【保障行政部门—应当建?。立健全对用人单【位工:资支付行为的监督】。检查制?度规范监督检—查程序?依,法对用人单位工资支!付情况?进,行监察对违法—行为进行处》理 :。 ?    》 劳动保障行—政部门依法》对用人?单位工资支付—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时!用人单位《应当如?实,报告情?。况提供用人情况、工!资支付记录、—考勤记录、财—务账册、财务报【表、开户银行账号等!必,要资料和证明不得】弄虚:作假、阻碍、—拒绝 】    第四十二】五条  劳动保障】行,政部门应当建立健】全对工资支付违法行!为,的举报制《度设立举报信箱【公布举?报电话为劳动者举】报提供便利条件【并为举?报人保密 ! , , ,。  劳动《保障行政部门接到】举报后应当在七个】工作日决《定是否立案并告知举!报人;立案后对违法!行为的查处》应当自立《案之日起三》十日:内办结;情》况,复杂确需延》长时间的应当—。经劳动保《障行政部《门负责人批准但【延长时间最长不【得超过三《十日 《   —  第四十六条【。  劳动保障—行政部门应当建立】健全包括工》资支:付情况在内》的用人单位劳动【守法诚信档》案推行劳动守—法诚信评价制度;】对,克扣、?无故拖?欠劳动者工资情况】严重的?用人单位可以通过】传播媒体或者在职业!介绍场所、》用人单位《工作场所《等地点予以公布并将!有关情况告知工商】行政管理、》公安、税务、人【民银:行等有关部门 【    】 第四十《七条 ? 县级?以上地方人民—政府应当加》强对劳动保障行【政,部门工资支付执【法情况的监督检查】。上级劳动《保障行?政部门应当加强对】下级劳动保障行【政部门工资支—付执法情况的监督检!查发现?下级劳动《保障:行政部门对用—人单位工资支—付,的违法行为不作为或!者作出的行政处理】决定违法、不当的应!。当责:令其限期改正 】 :。。  ?   第《四十八条  工【会组织?依法:对用:人单:位遵守有关》工资支付的法—律、:。法规、规章》的情况进行监督【发现违法《违,规行为有权》要求其改正用—人单:位拒不改正的工会可!以向:本级劳?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!。处理:建议:;劳动保《障行政部门》在接到工会的建【议后应当依》照本条例第》四十:五条第二款》的规定依法作出【。处,理并将处理结果告】知,工会 《 《    劳动—者,申请劳动仲裁或者】提起诉讼的工—会应当?依法予以支》持和帮助 》 , ?     第四【十九条 《 因用人单位—克扣、无故》拖欠劳?动者工资引发停工】、怠工事件的工【会应当?代表职工《与用人单《。位进行交涉用人单】位应当及时采—取措施按《。照,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!工会应当协》助用人单位恢复【生产、工作秩序【 ? :   ? , 第五十条  用】人单:位,有下列情《形之:一的劳动者有—权举报也可以—依法申请调解、【仲裁:或者:依法提起诉讼 !。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一)—未按:照约定支付劳动者工!资的;?  【    《   (二)—违反最低《工资保障规》定的; !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三)克扣、】无故拖欠劳》动者工资《。的; 】   ?。    《 ,(四)不按》照规定支付劳动【。者加班加点工—资的:;,  【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五)未?按照劳动合》同、集体《合同的约定》增加劳动者工资的;! : : :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六)其《他侵害劳动》者劳动报酬等合法】权益的行为 —   【  :第五:十一条  》用人单位对工—资支付承担举证【责任:用人单位拒》绝提供或者在规定】时间内不能提供有关!工资:支付凭证《等证据材料的劳动保!障行政?部门、劳动争议仲裁!委,员会:和,人民法院可以—按照劳动者提供【的工资数额及其他】有,关证据直接作出认定! 》。     用人单位!和劳:动,者都不能对工资【数额举证的由劳动保!障行政部门、劳动争!议仲裁委《员会和人民法—院参照本《单位同岗位的平【均工资或者》当地在岗职工平【均,工资水平按》照有利?于劳动者《的原:则计算确《定 —  :。   第五十二条 !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!会和人?民,法院审理劳》动争:议案件时对不及时】。支付工资可能造成】劳动者生活》困难:的可以部分裁决【先予支付《劳动者部分工资【 《 ,     第五【十三条  用人单】位与劳动者之间因工!资支付发生劳动【争议的劳动争议发】生之日应当》从用人单位》明示拒?绝支付?工,资之日起算》;用:人单位?未明示拒绝》支付工资的应—当从劳?动者:。实际追偿之日起算 !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