?
第五章 监督检查!和争议处理
】
】 第四十四条 【 劳:动保障行政部—门应当建立健全对】用人:单位工资支付—行为的监督》检查:制,度规范监《督检:。查程序依法对—用人: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进!行监察对违法行【为进行处理
—
》 劳动保【障行政部《。门依法对用人单【位工资支付情况进行!执法检查时》用人单位应当如【实报:告,情况提供用人—情况、工资支付【。记录、考勤记录、】财务账册、财—务,报表、开户银行账号!等必要资料和证明不!。得弄虚作假、阻碍、!拒绝
】 第》四十二五条 — 劳动保障行—政部:门应当建立健全对】工资支付违法行【为,的举报制度设立【举报信?箱公布举《报,电话:为劳动者《举报提供便利条【件,并为举报《人保密
】。
: ,。。 劳动保》障行政部门接到举报!后应当在七》个,工作日决定》是否立案并》告知举报人;立案】后对违法行为—的查处?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三!十日内办结;情况】复杂确需延长时间】。的,应当经劳动保障【行政部门负责人【批准但延长时间最】长不:得超过?三十日
! 第四十六】条 劳动保障【行政部门《应当建立《健全包括工资—。支付情况在》内的用人单位劳【。动守法诚信档案推】行劳动守法诚信【评价制度;对克【扣、无故拖欠劳【动者工资情》。况严重的用人单【位可以通过传—播媒体或者在职【业,介绍场所、用—人单位工作场所等地!点予以公布并—。将有:关情况?告知工商行》政管理、公安、【税务、人民银行等有!关部门
【
,
: 第四十七条 ! 县级以上地方人】。民,政府应当加强对劳】动保障行《政,部门工资支》付执法情况》。的,监督检查上》级劳动保《障,。。行政部门《应,当加强对下级劳动保!。障,行,政部门工资支付【。执,法情况的监督—检查:。。发现:下级劳动保》。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!位工资支付的—违法行为不作为或】者作出的行政处理决!定违法、不当的【应当责?令,其限期?改正
》
:
》第四十八条》 工会组织依法】对,用人单位遵守—。有关工?资支付的法》律、:法规、规章的情况】进行监督发现违【。法,违规行为有权要求】其,改正用人单位拒不改!正的工会可以向本级!劳动:保,。障行政部《门提出?处理建议《。;劳动保障行—政部门在接到工【会的建?议,后应当?依,照本条例第四十五条!第二款的规定—依法作出《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!知工会
》
,
:。
劳动者申!请劳:动仲裁或者提起【诉讼的工会》应当依法予以支持和!帮助
【
: 第四十九条 ! 因用人单》。位克扣、无故拖【欠劳动者工资引【发停工、《怠工事件的工会应当!代,表职工与用》人单位进行交涉【用人:。单位应当及时采【取措施按《照规定支付劳动者】工资工会应当—协,助,用,人单位恢复生产、】工,作秩序
》
:
: 第五十条 ! 用人单位有—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!者有:权举报也可以依法申!请调:解、仲裁或者依法提!起诉讼?
【 (】一)未按照约定【支付:劳动者?工资的?;
—
【。 (二)》违反最低工资保障规!定,的;
?。
》 》。 (三)—克扣、无故》拖欠劳?动者工资的;
【
】 , ? (四?)不按照规定支【付劳动者加班加点】。工资的;《
— : : (五)未】按照劳动合同、集体!合同的?约定增加劳动者工】资的;
【
— : (六)其他侵】害劳动者劳》动报酬等《合法权益的行为
】
— 第五十—。一条 用人单位对!工资支付承担举证责!任,用人单?位,拒绝提?供或者在规定时【间内不能提》供有关工资》支付凭证等证据材】料的劳动保障—行政部?门、劳动争议仲裁】委员会和人》民法院可以》按照劳动者》提供:的工资?数额:及其他有关证—据直接?作出认?定
【 用人—单位和劳动者都【不能对工《资数额?举证的由劳动保【障行政部门、劳动】争议仲?。裁委员会和》人民法院参照本【单位同?岗位的平均工资或】者当地在岗职工平均!工资水平按照有利于!劳,动者的原则》计算确定
!
》第五十?二条 ? 劳动争《议,仲裁委员《会和人民法院审理】劳动争议案件时【对不及?时支付工资可能造成!劳动:者生活困难》的可以?部分裁决先予支付劳!动者部分工资
【
》 , 第《五十三条 》 用人单位与劳【。动者之间因工资支付!发生劳动争议—的劳:动争议发生之日应】当,从用人单位明—示拒绝支付》工资之日起算;【用人单位未明—示拒绝支付工—。资的应当从劳动【者实际?。。。追偿之?日起算
《
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