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章 】监督检?查,和争议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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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第四十四条 劳!动,保障行政部》门,应当:建立:健全对用人单位工】资,支付行为《。的监督检查制—。度规范监《督检查程序依法对用!人单:位,工资:支付情况进行—。监察对违《法行为进行处理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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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劳动保障行政】部门依法对用—人单:位工资支付》。。情,况进行执法检查【时,用人单位应当如实】报告情况《提供:用人情况《、工资支付记录、】考勤:记录、财务账册【。。、,财务报表、开户【银行账号等必要【资,。。料和证明不》得弄虚作假》、,阻碍、拒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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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第四十《二五条 《 劳动保障行政【部门应当建立健【全对工资《支付违法行为的举报!制度设立举报信【箱公布举报电话【。为劳:动者:举报提供《便,。利条件并为举报【人保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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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劳动保障行】。政部门?接到举报后》应当在七个工作【日决定是否立案【并告知举报人—;立案后对违—法行:为的查处应当自立案!之日起三《十日内办结;情况】复杂:确需延长时间的【应当经劳动保障【行政部门负责—人批准但延长时间最!长不得超过三十日】
【。 第四十六【条 劳动保障行】政部:门应当?。建立健全《包括工资《支付情况在内的【用人单位劳动守法】。诚信档案推行劳动】守法诚信评价制度】;对克扣、无故拖】欠劳动者工资情况】严,重的用?人单位可以通过传】播媒体或者在职业】介绍场所、用—。。人单位工作场所等】地点予以公布并【将有关情况告知工】商行:政,。管理、公安》、税务、人民—银行等有关》。部门
!。 : 第四?。十七条 县级【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!当加强对劳》动保:障行政?部门工资支付执法情!况的监督检查上【级劳:。动保障行政部—。门应当加《强对下级劳》动保障行《政部门工资支付【。执,法情况的监督检【。查发现下级劳动保】。障行政部《。门对用人单位工资支!付的违法《行为不作为或者作】。出的行?政处理决定违法、不!当的应当责令其限】期改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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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四十八条》 , 工会组织》依法对用人单位遵】守有关?工资支付《的法律、法规—、,规,章的情况进》行监督发现违法【违规行为有权—。要求其改正》用人单位拒不改正的!工会:可以向本级劳动【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处!理建议;劳动保障】行政部?门在:接到工会《的建议后应当依照本!条例第?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!定依法作出》处理并将处理结果】告知工会《
】 劳动《者申:请劳:动仲裁或者提起诉】讼的工会应》当依法予以支持和帮!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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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四十九条 因用人!单位克扣、无故【拖欠劳动者工资【。引发停工、怠工事】件的工会应当代【表职工与用》人单位进行交—涉用人?单位应当及时采取】措施按照规定支付】劳动者工资工会应】当协助用人单位恢】复生产、工》。。作秩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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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五十条】 用人单位有【下列情形之》一的:劳动:者有权举报也可【以依:法申请调解》、仲裁或者依法提】起诉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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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》 (一)《未按照约定支付劳】动,者,工资: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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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? (二—)违反最低工—资保障规定的;【
! 》。(三)克扣、无故】拖欠:劳,动者工?资,的;
】 : —。(四)不按照规定支!付,劳动者加班加点【工资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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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》 : (:五)未?按照劳?动合同、集体—合同的约定增加劳】动者工资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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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六】)其他侵害》劳动:。者劳动报酬等—合法权益的行为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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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第五十?一条 《用人单?位对工资支付承【担举:证责任用人单位【拒绝提供或者在规】定时:。间内不能提》供有关工资支付【凭证等证据材—。料的劳动保》。障行政部《门、劳动争议—仲,裁委员会和人—民,法院可?以按:照,劳,动者提供《的工资数《额,及其他有关证据【直接作出认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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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? ,用人:单位和劳动者都不】。能对工资数额举证】的由劳动保》。障行政部门、—劳动争议仲裁委员】会和人民法院—参照本单位同岗位】的平均工资或—者当:地在岗职工平均【工资水平按照有利】于劳动者的原则计算!确,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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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二!条 劳动》争议仲裁委》员会和人民法—院审理劳动争议【案,件时对?不及:时支:付工资可能造成劳】动者生活困难—。的可以?部分裁决先》予支付劳《动者部?分工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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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五十三—。条 用人》单,位,。与劳动?者之间因工资支【付发生?劳动争议《的劳动争议发生之】日应当从用人单【位明示拒绝》支,付工资之日》起算:;用人单《位未明示拒》绝支付工资的应当】从劳动者实》际追偿之日》起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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