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? ,第四章 监》。。。测与评价 》 , 《    》 第二十四条 【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!政府农业行政主管】部门应当会同环境】保护、水利》行政主管《部门建立耕地质量】监测和评价制度组织!开展:耕地质量监测与评价!工作 》   》  :第二十?五,条  县级以上【地方人民政》府农业行《政主管部门》应当会同《环境保护行政主【。管部门建《立耕地质量》监测:网络:和预警体系对耕【地地力和环境状况】进行动?态监测? 》  :   耕地质量长】期定位监测点应当设!立永久性标》志  】   设立耕—地质量长期定—位监测?点的耕地质量工作机!构应当与耕地—使用者?签订协议《就,监测点?的设立、保护、【补偿等明确双方的权!利义:务  】   ?第二十六《。条  省人》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!部门应当会同环境】保护、水利行—政主管部《门每:五年组织开》展一:次全省耕地质量【详查评价耕地质量等!级建立耕地》质量档案 !    《 第二?十七条  县—级以:上地方人民政府农】业行政?。主管部门应当会同】。环境保护、水—利行政主管部门向】本级人?民政府和上》一级农?业、:环境保护《、水利?行政主管部》门提交耕地质量监测!、评价结果报告以及!建设与保护建议县】级以上地方》人民政府应当—组织有关部门根据】耕,地质量变化情况采】取相应?措施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