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章 】法律援助的保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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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:第三十四条》 县级以上地方人!民政:府应当将法律援【助经费?列入同级财政预算逐!步增加?财政:投入法律援》助经费?应当:专款专用接受财政】、审计部门》的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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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。三,十五条 省—。依法设立法律—援,助基:金会为法律援助提供!物,质支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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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设区的市—可以根?据本地实际需要【。依法设立法》律援助基金会—
! ,鼓励:社会组织及个人向法!律援助事业捐赠【财产捐赠财产按照国!家有关规定享受税】收优惠
! 第三十六条! 受援人向人民法!院起诉的人民法院】立案时应《当缓收诉讼费用案件!审结:时对方?当事:人胜诉的人民法【院应当视受援人的】经济状况决定减【收、免收《诉讼费用未减收的诉!讼费:。用可:。以,在法律文书送达后】缴纳
! :。 仲裁机构》、公证机《构、鉴定机构对法】律援助案件受—援人申请仲裁、公证!、鉴定?的应当减《收、免收或者缓收】仲裁:、公:证、鉴定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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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:三十七?条 法律》援,助人员凭法律—。援助机?构的证明利》用档案资料除涉及国!家机:密,等依法不得公开【的资料外国家—。机关和相关组织应当!配合并免收下列费】用
—。
!(一)档案资—料查询费;
!
《 ? (二》)咨询?服务:费;
! (】三)调阅档案(资料!)保护费;》
《
— (四)【证明费(学》历、工龄证明、机】构设置证明、房产】地产证明、》财产证明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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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相关材!料复制费应当给予】减、免减收》的标准按复》制档:案资料所需的原【材料成本费计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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