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: 第四章 —法律援助的实—施 【     第【二,十七条  受援人在!法,。律援助过程中—享有以下权利 【 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(一—)了解?为其:提供法?律援助活动的进展情!况,;   !      (【二)有事实》。证明法律援》助人员不依法履行】职责的可以要求【法律援助机构更【换法律援助人员 】   【  受援人》在法律援助过程中应!当,承担以?下义务 》 ?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一)如实陈述案件!事实与?相关情况提供有关】。证,明和证据材》料配合法律援助人】员开展法《律援助;《 —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二)经济状况!和案件情况发生变】化的应当《及时告知法》。律援:助机构 !  :  第二十八—条 : ,人民法院指定辩护】。的刑事案件的法律援!助由:该,人民法院所》在,地的法律《援助机?构统一?受理: ? :     人民法院!应,。当在开庭十个工作】日前:将指定辩护通—知书和起诉》。书,。副本或者一审判决】。书副本?。送交法律援助机构】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在!开庭前三《个工作?日内将确定的—承办人员名单回【复人民法院 【  》   第二十九条】 , 法律援助机构应】当自决?定给予?法律援?助之日起三个工作日!内指:派律师?事务所等法律—服务执业《机,构或者安排》本机构律师、法律援!助志:愿,。。者承办法律援—。助事务 —     律师!事,务所:等法律服务执业机】构应当自《接受:指派之日起》七个工作日内与受援!。人或者其法定—代理人签订法—律服务协议》并送法律《援助:机构备案 !     第三十条!  法律援助人员】开展法?律援:助,活动应当以事实为根!据以法律为准绳【恪,守职业道德》和执:业纪律依法》完成援助事项维护】受援人利益 — : ?    法律—援,助人员在法律—援助活动中不得有下!列行为 !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一)无正当》理由拒绝、》拖延或者中止办理】。法律援?助事项?; :。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》(,二)向受援人收【取财物?或者:牟,取其它不正当利【益; 《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(三)不【及,时向受援人通报法律!援助事项的进展【情况; —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四《)泄露当事人的隐私!; 【       【。 (五)发》现受援人不符合法】律援助条件》时不:报请法律援助机构批!准终止法《律援助? 《 ,     第三【十一条  》法律援助《机,构可以应法律—援助人员的请—求委托异《。地法律?。援,助机构办理调查取证!、文书送达、申【请执行等法律—事务:被委托的法律援【。助机构应当协助 】    】 第三十二条  法!律援助机构》应当向受《指派办理法律—援助事项的》人员支付办案补贴 ! ?     —补贴标准由省—级司法行《政部门?会同财政部门制定】设区的市可以根据】本地:实际:情况:提,高法律援助人员【的办案补贴标准【 ,     !第三十三《条  ?法律援助机》构在提供法律援【助过程中发》现,受援人有下列情【形之:一的:应当撤销法》律援助 】 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《(一)受《援人提供的》经济:状况等证明材料虚假!或者伪造的; 】 , :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二)受援人提供】的证据材料》虚假或者伪造的; ! , ?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(《三)受援《。。人利用?法律服务人员提【供的法律服务从事违!法活动的《 :     法!律援助机构应当自】。撤销法律援助之日】起三个工作》日内告知《人民法?院和接受指派的律师!事务所等法》律服:务执业机《构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