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三章 法!律援助的《申请和审查 【 : ?  :   第十五—条  法律》援,助申请?人,为诉:讼,案件和?其他法?。律事项中的当事人】。 《。     —申请:人被限制人身—自由的申请》人的近亲属》可以代为《申请 《 ?     申—请人为无《民事:行为能力人》或,者,限,。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!。由其法定代理人【代为申请 !     无民事】行为能力人和限制】。民事行为能》力人与其法定代理】人,之间发生诉讼或者存!在其他利益》冲,突,时需要法《律援助的由与该争】。议事项无利害关【系的其他法》定代理人代为申【请  】  : 第十六条 — 非指定的刑事辩护!法律援助和诉讼代】理的法?律援助由申请人向】有管辖权的人—。民法院的同级—司,。法行:政部门?。主管的法律援助【机构:提出申请《 ,   【 ,。 非诉讼事务—的法律援《助除国家《另有规定外由申请人!向其:住所地、《。事由发生《地或者争议》处理机?关所在地的》法律援?助,机构提出申请 【 《     第十七】。条  对于》法律援助申请两个以!上法律?援助机构《都有:。权受理的申请人可以!向其:中一个法律援助【机,构申请申请人—向两个以上》法律援助机》构提出法律》援助申请的由最初】收到申请的》法律援助机构受理】 》 ,    《法律援助机构之间就!。受理申请《发生争议时由—共同的上一》。级司法行政部门【决定 》     第十!八,条 : 公:民获得法《律援助应《当具备以下条—件  】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一)有合理》的请求及《事实依据《; 》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(《二)请?求事项属《于法律援助范围; !。   【      —(三)因经济困【难无能?力承:担法:律服务?费,用或者符合》本条例第十》二条第一款规定【的情形 】 ,  :  第?十九:条  公民申—请代理、刑事辩护】的法律?。。援助应当向法律援助!机构提交下列材料 !   【  :。    (一)【居民身份证、户籍】证明:或者其他有》效,身份:证明; —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二)与所申请!法律援助事项有关】的,材料; 】。。。  : ,   ? ,  (三)经—济状:况,证,明或者属《于本条例第十四条】规定人员《。的证明 】     第二十条!  经济状况证明】由申请人住所地【。或,者,经常居住《地街道办《事处、乡(镇)人民!政府出具 !    《 街道办事》处、:乡(:镇):人民政府收》。到公民请求出具经】济状况证明的申【请后对?符合条件的应当在三!个工作日内出具证】明;不出具证明的】应当书面告知—申请人并说明—理由 》     经】济状况证明应—当如实载明申请【人家庭人口、劳【动能力、就业状【况、家庭财产—、,家庭月(年)人【。均,可,支,配收入和来源、【生活变故等详细情况! 》     》第二十?一,条  法律援助机】构对申请人》提出的法《。律援助申请应当根】据下列情况分—别作出?处理  !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一)申请—人按照第十九条的】规,定提交申请材料并且!。请求事项《属于法律援》助范围?的法律援助机构【应当接受申请材【料,并,向申请人出具接【收清单? 《 , ,   ?     (二)申!请,材料存在可以当场】更正的错误的应当】允许申请《人当场更《正申请材料不—齐全或者不符合法】。。定形式的应当一【次告知申请人需要】。补正的全《部内容或者要求【申请人作出必要的说!明;申请人》未按照法律援助机构!的要求补正或者说】明,的,视为撤回申请 【 ,   —      (【三)申请人的请求】不属:。。于本:。法律援助机构受理】的应当告知申请【人向有?关法律援《助机构申请 】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四)认为】申请人提《交的证件、证明【材料需?要查:证的由法《律援助机《构向有关机》关、单位查证 !     【第二十二条  【法律援助《机构受理申请后应】当按照法律援助【的条件进行》审查并?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!是否:给,予法律援助的书面决!定,。法律援助机》构,作出不予提供—法律援助的书面【决定的应当说明【。理由 】 ,   第二十三【条  法律服务执业!机构在执业过程中】。遇有经济困难的【当事人需《。要法律服务并符【合下列情形之一的】可以先?行提供法律服—。务并在三个工作日】。内报请法律》援助机构审查— : 《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(一》)诉讼时效即将【。届满:的; 】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二)需要立】即采取保全措施的】; 》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(《三)不及时提—供法律援《助会造成不良社【会影响的; 】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四)有其【他紧急或者》特殊情形的 【。。 : ,   ?  第二十四 条】请人对?法,律援:助机构不予》援助的决定有—。异议的可在》接到:通知之日《起三十?日内向?主管该法律援助【机构的司法行—。政部门提《出司法行政部门应当!自收到异议》之日起五个》。工作日内《进行审查作出—书面:审查:意见  !。   申请人对【。司法行政《部门作?出的书面《审查:意见不服的可—以在收到司法—行政部门《书面审查意》见之日起六》十日内向本》级人民?政府或者上一级司法!行政部门申请行【政复议 !   ? 第二十五条  法!律援助机《构应当将法》律援:助,的事项范围》、条件?、,程序、期《限以及申请材料【目,录和申请示范文本等!在,。办公场所公示 】 :   《  第二十六条 】 法律援助机构负责!。审查法律援助申请的!。。工作人员中有下【。列情:形之一的《应当回避 】  ? ,     》 (:一)是申《请事项?的当:事人或者当事人的】近亲属;《   】      —(二)与申》。请事:项有利害关系或者其!他关系可能》影响公正《办理援助事务的【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