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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四章 《城市:环境卫?生管理 】     第】二十一条  禁【。止下列影响环境卫生!的行为 !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一)随地吐—。痰、便溺; 】 :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二)?乱丢瓜皮果核、烟】头、:纸,屑,、,口,香糖、?饮料罐、塑》料袋等废《弃物;? 》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?(三)乱《倒垃圾、《污水、粪《便乱弃动《物尸体; 】  ?。  :     (四)焚!烧树:叶,、垃圾或者其他【废弃物; 】    》  :   (五)—乱丢废电池、荧【光灯管、电子显示屏!。等有毒有害废弃【物; 】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六?)法律、法规—规定的?其他影?响城:市环境卫生的行为】   】  第?二十二条《 , 施工?现场应当按》照规定设置》围挡、车《辆冲:洗设施和临时—厕所、垃圾收集容器!等临时环境卫生设】施施工期间应当及时!清,运渣土采取措施防】。止扬尘和污水污染周!围环境?驶出:施工场地的车—。辆应当保持整洁竣】工后应当及时清【除废弃物《料清理施《工现场拆除临时环境!卫生设施 》  — ,  第二十三条【。  收购废》旧,物,品的单?位或者个人》应当保持周围环【。境卫生?整洁;?。对废旧物品采取围】挡、遮盖《等,措施防止污水、废油!或者:废弃物污染周围【环境 —     第二十!四条 ? 从事车辆清洗【、维修的单位或者个!人,应当采取措施—防止废油、废液等】。污染周围环境—。车辆清洗站点—的污水应《当集中排放沉淀池沉!淀后的污水应当除】油污:泥应当落《实消纳场所》妥善处理《不得乱堆乱放 【    】 第二十五条  】道路:和其:他公共场地应当定】。时清扫、保洁城市】绿化管理养》护单:位应当?保持绿地整》洁维修道《路及:其,附属设施清疏排水】管道栽培、修剪【草坪、树木、花卉】。打,捞河道?漂浮物作业》单位:应当:及时清运所产生的】废弃物不得乱堆【乱放清运《垃圾、粪便接收船舶!垃圾、?粪,便以及进行》水上航行和码头、船!舶装卸作业的—作业单位应》当采取措《施防止污染 !     第二】十六条  禁—。止在设区的市市区】饲养鸡、鸭、鹅、兔!、羊:。、猪等家禽家—畜和食用鸽因—教,学、科研以》及其他?特殊需?要,饲,养的依照《有关规定《执行居民《。饲养:宠物和信鸽》不得污染环》境对宠?物在道路《和其他公《共,场地排放的》粪便饲养《人应当即时清—除 《     第】二十七条  城市公!共厕所的粪便应当】排入:。。污水处理系统或【者,贮(:化,)粪池未接》入污水处理系—统的粪便的收—集、运输由市容【环,。卫管理部门》监督:。。管理负有清》掏粪:便责任的单》位应:当及时?清掏:对清掏?的粪便应当》密闭运输《并倾倒在指定的【消纳场所粪便—外溢时市容》环卫管理部门应当组!织市:容环:卫作业企业及—时清除、疏》通,。所,需费用由责任者【承担: ,    】 第二十八条—  工业固体废物】、医疗废物以及其他!易燃、易爆、—剧毒、?放射性?等有毒有害》废弃:物应当按《照国家有关》规定单独收集、运】输、处置禁止—混入城市《生活垃圾 》    】 第二十九条 【 任何单位和—个,人不得擅自倾倒【、堆放或《者处置建筑》垃圾、工程渣土因建!设施工、拆除产【生的建?筑垃圾、《工程渣土等》废弃物应当》单独堆放《不,得倒入城市生活垃】圾收集?站居:。民房屋修缮、—装修等产生》的垃圾应《当堆:放在指定的地—点 :。 :  《 ,  第?三十条?  产生建筑—垃圾:、工程渣土的施工单!位应:当按照?指定的时《间、路线和处—置场所自行》清运或者委托市【容环卫?作业企业清运运【输,建筑垃圾、工—程,渣土的车辆应当【密闭运输不得沿途】抛,。撒滴漏不得》车轮:带泥行驶 —   —  第三十一条【  城市生活垃圾应!当按照?无害化、《。减量化、资源化的】原则进行处理县【级,。以上地方人民政【府应当?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!定制定具体办法积】极推:行城市生活》垃,圾的分类处理对垃】圾进行分《类投放、收集—、运输和处置—实行:城市生?活垃圾分类处理的】城市市?容环卫管理部—门应当设置》分类投放《设,施, ?    — ,第三十二条  【市容环卫作业企业应!当按照规《定收集、运输、处置!城市生活垃圾自行】收集、运输城市生】活垃圾的《应当向市容环卫管】理部门申报处置方】案做到日产日—清、:。密闭运输并清运到】指定的垃圾消—纳场所?不得乱堆乱》倒 :     !第,三,十三条  城—市生活垃圾处理实行!收费制?度产生城《市,。生活垃圾的单位和】个人应当缴》纳城市?生活垃圾处》。理费对城市生—活,垃圾:处,理费应当加强监管】具体收费管理办【法由设区的》市人:。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!规定制定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