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五章环境!卫生设施 】 ?。   ?  :第三十四条  【地方各级人民—政府应当《采取措?施鼓励单位和个人】投资环境卫》。生,设施建?设并依法保障投资】者的:。合法权益 !   ?  第三十五条  !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!应当符合环》境卫生专业》规划新区开》发、旧区改造等【地,。区性综?合开:发建设规划方案【应当包含设》置,环境卫生设施—的内容并征》求市容环卫管理【部门的意见开—发建设单《位应当按照确定的】规划方案配套建【设公共厕所》、密闭?式垃圾收集站和其他!环境卫?生设施任何单位【和个人不得阻挠【环境卫?。生设施建设不得【将规:。划确定的《环境卫?生设施用地》移作他用 !。  :   第三十六【条  垃圾》处理设施的》建,设和管理应当—符合相?关,产业政策、》技术:政策、?建设标准《和环境标准遵—守相关操作管—理,规范提高无害化【处理:水平:市容环卫管理部【门对不符合环—。境卫:生标准的垃圾处理】厂(场)应当责令】其提出?。改造方?。案,限期:整,改 —     第三【十七条  》集贸市场《和大型商场、超市】以及其他人流集散场!所应:当按照环境》卫生设施的设置标准!设置垃圾收集容器和!公共厕所等环境【卫生设施车站、码】头、机场《等交通?集散地和各类船舶应!当按照环《境,。卫生设?施的:设,置标准设置垃圾、】粪便:收集容器 !。     第三十八!条  按照环境【卫,生,专业规?划和:设置标准配套建设的!环境:。卫生设施应当与【建设项目主体—工,程,同时设?计、同时施工、同】。时验收、同时—投入使用所需资金】应当纳入建设—工程概?算配套?建设的?公共厕所《以及其?他环境卫生》设,。施应当经验收合格】。。后方可交付使用 】 《     》第三十?九条  环境卫生设!施,。的管理和《使用单位应》当做好环境卫生【设施的维修、养【护工作任何》单位和个《人不得擅自损—毁、:占用、?迁移、拆除、封闭环!境卫生设施或者【改变环境卫》生,设施用途《因建设需要必须拆除!环境卫生设施—的建设单位应—当在办理建设—用地规划许》可前提?出迁建方案报市【容环卫管理》部,门批:准, ,。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