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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— 拆迁评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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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五条 !对被拆迁房屋进行】房地:产,市场价评估》应当由具有》省,级以上建设行—政主管部《门核:发的三级以上—房地产评估资—质的房地产》评,估机构(以下—简称评估机构—)进行
! 设》区,的市房产《管理部门应当每【年向社?会公布评估机构名录!供拆:迁人:、被拆迁人选—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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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十六条】 房地产市场【价评估应当遵循公开!、公平、公正的原】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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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十:七条 在同一拆】迁项:。目评:估中评估机构不得与!房屋拆迁管理—。部门、拆迁人和被】拆迁人有利害关【系评估机构》不得:串,通一方当事》。人损害另一方当【事人的利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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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八—条 拆迁》评估应当综合考虑与!。被拆迁房屋相关的下!列因素
!。 】(一)区位被拆迁】房屋区位基准—价以:及房屋的周边环【境、交?通和商业《服务:便利程度《、公共事业设施【配套状况等区位【调节因素县》级以上地方各级人】民政府每年》应,当公布?。区位基准价》并根据市场情—况进行?调整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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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【。二):用途以房屋所有【权证书上标明的【用途为?准所有?权证:未标明用途的以产】权档案?中,记录:的,用途为准但对取得】工商营?业执照并已》持续营业一年以上的!应,当参照经营用房【评估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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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? (三)建!筑,面积:。房屋所有权》证,书载明的建筑面积】或者房产《管理:部门确认的》实际测量面积—房,。屋建筑面积小—于土地使用面积的区!。位补偿面积》。应当按照土地使用面!积,计算;
】
? 《 (四)装—饰装修装《饰装修?补偿应当结合装潢材!料的档次《、价格、折旧—年限等因素》视每自然间》不同情况分》别按其建筑面—积计算;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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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【 (五)其他因素】房,屋建筑结《构形式?。、成新程度》、楼层、层高—、朝向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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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【九条 对被拆【迁房屋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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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!房地产市场》价评估的机构—由拆迁人和被拆迁】。人共同选《定;拆迁人和—被拆迁人不能达【成一致的由》房屋拆迁管》理部:门,在符合?条件的评估机构中】抽签确定房屋拆【。。迁管理部《门应当在抽》签前三日在拆—迁地点公告抽签的】时间和地《点
】 : 评估机构按照【前款规定对被—拆迁房屋进》行房:地产市场价评估的】费用由拆迁人承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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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二:十条 拆迁人或】者被拆迁人对—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!以在评估结果送达之!日起五个工作日【内要求评估机—。构作出解《释、说?明评估机构应当在五!个,工作日内作出—。。书面解释、》说明经?解释、说明》仍有异议的持—有异议的《拆,。迁人或者被拆迁人】可以委托《符合本条例第十【五条 规《定,的其他?评估机构重新评估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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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】新评估结果与—原,评估结果在允—许误差范围之内的】原评估结果》有,效重新评估费用【。由委托?人承担重新评估结】果与原评估》结果:超出允许误》差范围的由》房屋拆迁管理—部门在专家》库中抽签选定有【关专家进行鉴—定鉴定采用原评估结!果的重新评估和鉴】定的费?用由重?新评估的委托人和重!新评估的《机构:。共同:承,担;鉴定《采用重新评》估结果?的,。重新评估《和鉴定?。。的,费用由委《托人的?相对人和原评—估机构共《同承担?
— 前款—所称的允许误差范】围由设?区的市人民政府规定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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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二十一《条 拆迁人—应当在评估结束后】五日内在《拆迁地点公》布评:估结: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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