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四章 财政检—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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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】一条: 财政《部门应?当根据财政》管理的?需要针对日》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!有计划、有重点地实!施财政检《查
】。 第《三十二条 》。 财政部《门实施检查》时,应当组成检》查组检查组中具有行!政执法资格的—检查人员不》得,少于两人财》政部门可《以根据?工作需?要聘:请具备相应资—质的社会中介—。机构人员《。或者具有专门知识的!人员协助开展检【查,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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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:。三十三?条 ?财政部?门应当在实施—检查三个工作日前向!被监督对《象送达财《政检查通知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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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财政部门认为实施】财,。政检查的三个工作日!前向被监督对象【送,达检:查,通知书对检查工作有!不利影响时经实施】检查:的财政部门负责人批!准检:查通知?书的送?达时间?可以不?受三个工作日的限制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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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】四条 检查工作】。结束前检查组应【当就检查工作的基】本情况、《被监督对象存—在的问?题以:及相关证《据材料等事》。项书面征求被监督】对象的意见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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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【监督对象有》。异议的应当》在五个?工作日内提出书【面意见或《。者说明被《监督对象在规定期限!。内,。未送交书面意见或者!。说明的?不影响财政》部门作出处》理决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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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五!条 检查工作结】束后财政《部,门应当对《未,发现有财政违法行】为的被监督对象作出!检查结论;对—有财政?违法行为的被监督】对象依?法作出?行政处理、处罚决】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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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】六条: 被监督对象应】当自收到财》政检查处理决定之】日起三?十日内将执行财政】检查处理决》定的情况报告财政】部门
】 ? 财政部门》应当依?法,对,。财政检查《处理决定的执行情况!进行跟踪监》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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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。三十七条 财政、!。审计:、税务、金融监管等!部门实施《监督检?查,。时有关监督检—查部门已经依法【作,出的调?查、:。检查结论能够满【足本部门履行职责需!。要的应当加以—利,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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