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三章 日常监督】
】 《第十五条《 :财政部门应当通过】预算:管理、会计管理【等财政业务》管,理工作实施日常【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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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。。 第十六条》 :。财政部门应当规范】。预算编制程序科学】编制预算认真—审核预?算编制的合法性、】真实性和效益—性严格预算》执,行,加强对预算资金结】余,结转的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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预算!部门:和单位应当按—照法定的工》作规程编《制年度部门预算草】案严格执行本—级,人民代表大》会批准的预算并自】。觉接受人《大在审议《政府:预,。、决算草案和审查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时!提,出的涉及《。本部门和本》单位的质《。询,。
— 第》十七条? , 财政部门应—当对预算部门和【。单位收入预算的编】制进行指导和审【核,加强对财政》收入进度《、收入结构和—征收措施等情—况的监督强化—对财政收入票据印】制、:发放:、核销、使用和【管理:的监督建立健全各项!财政收入的》稽查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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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? ,预算部门和单位【应当依据相关—收入政策分析收【入增减?变动原因科学预测】年度各项收入—真实编制《收入预算《不,得,虚报、瞒报或者【漏报也不《得将:上年的?非正常收《入作为编制》收入预算的》。依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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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财政《收入执收单位应当】依,法征收?财,政收:入做到应收尽收不】。得,。截留、占用、挪用】和擅自减免、缓征】缴纳财政《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应!当依法?上,缴财政?收入:不得隐瞒、不缴或者!。少,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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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第十八条 【 财政部门、财政收!入执收单《位和国库机构应当】建立对账《。审核制度《。。及时监督财政收【入的收?纳、划分、留解【、退付和资》金拨付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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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十九?条 财政》部门应?。。当按照预算支出功能!和经济分类的—要求本着厉行节【约、统筹《。兼顾、?确,保重点、优化结【构的原则《严格:财,政供给范围审核预算!部门和?。单位编制的》基,本支出和项目支出】。预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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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预算部门和单【位应当按照先保证】基本支出、后—安排项目支出—的顺序编制支—出预算属于政—府采购?支出项目的》应当编制政》府采购预算》
【 第《二十条 《 ,财,政部:门应当加强对基本支!出预算编制和执【。行的监督强化基础】信息管理严格—审核预算部》门和单位的基础【信息资料按照—统一的政《策和标?准核定基《本支出预《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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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预算部》门和单位应当按【。照编制基《本,支出预算的要求报】送,基础信息资料保【证真实、《准确并对财政部【门核定的基本支【出预:算予以确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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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二十一《条 财政》部门应当对项目支出!预算实行项目库管】理规范各《类项目管理程序严格!项目评估核定预算】部门:和单位的项目—支,出预算按项目实施进!度,。。拨付:资金:并,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!。。。。决算审?查和效果评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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预算!部门:和,单位:应当对?申请:预,算的项目《进行审核论证将【。符,合条件的项目列入】本部门设《立的项目库并—对入库项目进行合理!排序编制项》目支出预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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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】目支出预算》。一经本级人民代表】。大会审查批》准应:当严格执行因—项目终止、撤销【或,者变更等情况确需】调整的应当按照【法定程序《报,。批财政部门、预算】部,门和单位应当按照】核定的项目》支出预算组织项目的!实施并监《。督项目单《位严格执《行项目计划和项目支!出预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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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十二条【 财政部》。门应当建立》健全各?种专项资金的管【理制度加强对专项资!金的监督对》不按规?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!的应当及《。时制止和纠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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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?预算: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!规定用?途使用专项资金【不得改变支出用【途不得滞《留、截留或者挪【用
【 第二—十,三条 ? 财政部门应—当科学合理地编【制,本级政府对》下级政府的转移支】付,资,金方案确《定,转移支付的范围【和资金额度》严格规范《转移支付程序加强对!转移支付《资金的监督》管理财政部门—应当将上级安排拨】付的转移支付—资金按规定分配【、拨付到有关部门】和地区不得截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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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下级政府应当【按规:定使用转移》支付资金不得—截,留、延压或》者挪用?
】 :第二十四条 财】政部:门应当?建立:国库单一账户体【系实:行国库集《中收付制度严—格控制授权支付范】围对预算部》门和单位银行—账户的?设立、变更》、撤销和使用—、管理以《及财政?收支:等情:况进行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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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预算部门和单位应】当严:格执行国库》集中收付制度加【。强银行账户管理规范!。财,。政资金收付行—。为未经?批准不得擅》自开设银行账户【或者:变更、撤销》国,库单一账户体系【中的任何《银行账户《。
! 第二?十,五条 《财政:部门应当加》。强对:预算部门和单位决】算编制?情况的监督》发现擅自调整预算、!数,据虚假等问题的应当!。及时予以纠正和处】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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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预算部?门和单位《应当依法《编制决算如实反【映预算执行结果做】到数据准确》。。、编报及时、内容真!实完:整
】 , 第二《十六条? 财?。政部门、预算部门和!单位应当建立财政】支出绩效《评价及?其信息公开制度对】财政资?金的使用效益和效率!进行分析评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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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十》七条 ? 财政?部门应当加强对【国,有资产收益收缴【和使用的监督并【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!。。资产的配置》、,使用、处《置等情况进》行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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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占有、使用】国有资产《的单位应当加—强对国有资产的管】理及:时足额上缴国—有,。资,产收益不《得,隐瞒、截留或者拒缴!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!擅自占有、》使用或者处》置国有资产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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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二十八条 财【政部:。门,应当加强《对政府债《务举借?、使用?、偿还和《效益的监督建立政】府债务?预警机制防范政府】债务风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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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地方各级人民政府】。及其部门《不得违反中》华人民共《和国:预算法、中华人【民,共和国担保法等【法律、法规以及国家!有关:规定擅自举》。。借债务或者》。提供担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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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二十九条》 财政部门应【当按照中《华人民?共和国会计法的规】定强化?对会:计人员?的教育和培训加强对!单位:会计行为和会—计,信息质量的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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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: 各:单,位应当依《。法进行会计核算保证!会,计资料的真实和【完整建立健全内部会!计监督制度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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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】条 省级财政部】门应当依《法审:批会计师事务所和】资产评估《机构:加强对会《计师:事,务所:、资产评《估机:构,保持:。设立条?件情况、《执业情况《以及质量控》制,制度等事项的—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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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会计师事务所】。和资产评估机构应当!遵守有关法律—、法规、规章恪【守职业道德遵循【执业准则、规则对】依法需要报省级财】政部门备案的事项】应当在规定时间【内报备并《保证报送《材料的内容真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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