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【 日:常监:督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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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第:十五条 财政部】门应当通过预算管】理、会计管》理等:财政:业务管理工作实【。施日常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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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十六条 ! 财政部门应当【规范预算编制—程,序科学编制预—算认真审核预算编】制的合法性、真【实性:和效益性严格—预算执?行加强?对预算资金结余结转!的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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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预算部门和!单,位应当按照》法定的工作规—程,编制年度部门—预算草?案严格执行本—级人民代表》大会批准的预—算,并自觉接受人大在审!议政:府预、决算草案【和审查政府预算执行!情况时提《出的涉及本》部门和本单位的质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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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七条 ! 财政?部门应当对》预算部?门和单位收入预算的!编制进行《。指导和审《核加强对财政收入】进度、收入结—构和征?收措施?等情况的监》督强:化对财?。政收:入票据?印制、发放、核销】、使用和管》理的监督建》。立,健全各项财》政收入的稽》查制度
! 预》算部门和《单位应当依据相【关收入政策分析收】入增减变动原因【科学预测年度各项收!入真实编《制收入预算不得【虚报、?瞒报或者漏》报也不得将上—年,的非正常收入作【为编制收入预—算的依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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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财政收入执收单位】应当依法征收财政收!入做到?应收尽收不得截【留、占?用、挪用和擅自减免!、缓征?缴纳财政收入的单位!和,个人:应,当依法上缴》财政收入不得隐瞒、!不缴或者少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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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】条 财政部门、财!政收入执收单位和国!库机构应当》建立对账审核制【度及时监督财政收入!的收纳、划分、留】解、退?付和资金拨付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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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十九条 财政!部门应当按照预【算支出功《。能和经济分类—的,要求本着厉行节约】、统筹兼顾、确【保,重点:、优:化结构的原则严【格财政供给》范围审核预算—。部门和单位编制的】基本支出和项目【支出预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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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预算部门和单位】应当按照先保证【基本支出《、后:安排项目支》出的顺?序编制支出预算【属于政府采购支【出,项,目的应当编制政府】。采购预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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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】条 财《。政部门应当加—强对基本《。支出预算编》制和执行的监督强化!基础信息管理—严格:审核预算部门和【。单位的基础信息资】。料按照?统一的?政策和标《准核定基本支出预】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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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。 预算《部门和单位》应当按照编制基本】支出预算的要求【报送基础信息资料保!证真实、《准确并对财政部【门核定的基》本支出?预,算予:以确认
! , 第二》十一条 《 财政?部门应当对项—目支出预算实行项目!库管理规范各类项】目管:理程序严格》项目评估核定预【算部:门和单位的项—目支:出预算?按项目实《施进度拨付资金【并对:项目完成情》况进行决算审—查和效果评》价
】 ?预算部门和》。单位应当对申—请预算?的项目进行审—核论证将符》合条件的项目列入】本部门设立的—项目库?并对入库项目进行】合理排序编制—项,目支:出预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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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支!出预算一经》本级人民代表—大会审查《批准应当严格—执行因项目终止【、撤销或者》变更等情况确—需调:整,的应当按照》法定程序报批—。财政部门、预算部门!和单:位应当按照核定【的项目支出》预算组织项目的【实,施并监督项目单【。位严格?执行项目计划和【项目支?出预: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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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】二条 《财政部?。。。门应当建立健—全各种专项资金的】管理制度加强对【专项资金的监督对不!按规:定用途使用专项资】。金的应当及时制止】和纠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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预算部】门和单位《应当按照规定用【。途使用专项》资金不得改变支出用!途不得滞《留、截留或》者挪用?
!。 第二十《三条 财政—部门应当科》学合理地编制本级】政府:对,下级政?府的转?移支付资金方—案确:定转移支付的范围和!资,金额度严《格规范转移》支付程?序,加强对转《移支付资金的监督】管理:财政部门应当将上】。级安排拨付的转移】支,付资金按规》定分:配、拨付到》有关:部门和地区不得截】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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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下级政府应】当按规定使用转移支!付,。资金不得截》留、延压或者挪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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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!十四条 财—政,部门应当建》立国库单一账—户体:系实行国库》集中收付制度严格】控制授?权支付?范围对预算》部,门和单位银行账【户的设立、变更、撤!销和使用、管理【以,。及财政收支等情况进!行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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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预算部门和单位!应当严格执》行国库集中收付【制度加强银行账户管!理规范财《政资金收付行为未经!批,准不得擅《。自开设银行账户或者!变更、撤《销国库单一账户体系!中的任?何银行账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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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,第二:十五条 《 财政部门应—当加强对预》算部门和单位决【算编制情况的监督发!现擅:自调整预算、—数据虚假等问—题的应当及时—予以纠正和》处,理
【。。 预算部门和!单位应当《依法编?制决算如《实反映预算执行结果!做,。到数据准确、编【。报,及时、内容真实完】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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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二十六条》 财政部门、【预算部门和单位应】当建立?财政支出绩》效评价及其信息公开!制度对财政资金【的使用效益》和效率进行分析评估!
! ,第二十七条》 财政《部门:应当加强对国有资】产收:益收缴和使用—的监:督并: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!资产的?配置、使用、处置等!情况进行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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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占:有、使用国有资产的!单,位应当加强对—国有资产的》管理及?时足额上缴国有资产!收益不得隐瞒—、截留?或,者拒缴任何单位和】个人不得擅自占有】、,使用或者处置—国有资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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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二十八条 财政!部门应当加》强,对政府债务举借、】使用、偿《还和效益的监督建立!政府:债务预警《机制防范《政府债务风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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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地方《各级人民《政府及其部》门不得违反中华人】民共和?国预:算法:。、中华人民共—和国担保法等法律】、法规以《及国家有关》规定:擅自举借债务或者】。提,供担保
! 《第二十九条》 财政部》门应当按《照中华人民共—和国会计法的规定】强化对会计人员的教!育和培训《加强对?单位:会计行为和会计信】息质量的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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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】单,。位应当依《法进行?会计:核算保证会计资料的!真实和完整》。建立健全《内部会计监督制度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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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三十条 —省级财政部门—应当依法审》批会计师事务所和资!产评估机构加强对会!计师事务所、资产评!估机构?保持设立条件情况】、执业?。情况以及质量控制】制度等?事,项的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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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会计师事》务所和资《。。产评估机《。构应当遵守有关【法律、法规、—规章恪?守,职业道德遵循执业】准则、规则对—依,法需要报省》级财政部门备案的事!项应当在规定时间内!报备并保证报—送材:料的内容真实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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