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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四章
!。
第一节 一】般抵押?权登记?
【
》第四十五条 以】国有土地上的房【屋、:在建:房屋、预购商品房和!以集体土地上的【乡(镇)、村企业】的,。厂房等?建筑物?设定抵押《权的当事人应当申请!抵押权登记
!
以在】建房屋设《定抵押?权的仅限于未销售的!。在建:房屋
】 《以国有土《。地上的房屋、在建】房屋、预购商品房】和以集体土地上【的乡:(镇)?。、村:企业:的厂房等建》筑物设定抵押权时】其占用范围》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!一并抵押《
》
? 第四《十六:条 : 以国有土地上的】房屋申?请抵押权《登记的应当》提,交下列材料》。
— 》 (《一):申请书;《
【 《 ?(二:)身份?证,明或者单位负责人证!明、单位资》格证明;
】
! ,(,三)主债权合同;
!
,
?
】 (四)抵押合同;!
【 》 (五)房—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建!设用地使用》权证;
》。
— ? (六)—房,屋抵:押范围平面图—
》
以居【民住宅房屋和独立成!。。幢,且有多个所有—权,人,的非:住宅房屋《申请抵押权登记【的可以不《提交国有建设用地】使用:权证:
—。 : , 第四十七条— 以国有土地【上未销售的在建房屋!申请抵押权》登记的应《当,提交下列材料
】
:
—。 《(一)申请书;【
?
,
《 《 , (二)单位负责】。人证:明、:单位资格证明;【
》
: : : , (三)主债【权合同;
】
? — (四)抵押—合同;
!。。 【 (五)国有建【设用地?使用权证;》
】 : ? (六)建》设,工程规划许可证【;
—
? : 《(七)房屋抵押范】围,平面图
【
第四十!八条 以国有土地!上预购商品房申请抵!押权登记的应当提】交下:列材料
【
? ,。 , 《 (一?)申请?书;
】 】(二:),身份证明或者—单位负责人证—明、单位资格证【明;
?
,。
】 : (三《)主债权《合同;
—
! (四)抵押合】同;:。
:
! (五)—。经,登,记备案的商》。。品房预?售合同或者预购商】。品房预告登记证明;!
:
【 (六)房!屋抵押范围平面图】。
,
】 ,第四十?九条 《以集体土地上的【乡(镇)、村企业的!。厂房等建筑物—申请抵押权登记【的应:当提交下列材料【
:
:
! (一)《。申请书;《
:
】 ,。。 (二)—单位负责人证明【、单位资格证明;
!
?
! (三)主债权合同!。;
【 》 (四)抵押】合同;
】
— ?(五)集体所有建】设用地使用权证;
!
》 】。。(六)房屋》所有权证;
】
【 : , (七)房》屋,抵押范围平》面,图
:
— 第五十条 !房屋登记机构应当】自,受理抵押权登记申】请之日起十》个工作日内》对符合登《记条件的《。将,申请登记事》。项记载于房屋—登记簿并向抵押权人!颁发房屋《他项权证或》者抵押登记》证明
》
,
第五十!一条 ? 在建房屋在抵【押,期间竣工《的抵:押人在办理房屋所】有权初始《登记时房屋登记机】构应当在房屋登记】簿上载明在建房【屋抵押已《转为现房抵押向抵】押人颁发《房屋所有权证并向抵!押权人换发房屋他】项权证
! 预》购商品房在》抵押期?间竣工?。的抵押人《。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转!移登记时房屋登记机!构应当在房屋登记】簿,上载明?预购商品房抵押【已转为现房抵押向抵!押人颁发房屋—所有权证并向抵押权!人换发房屋他项权证!
?
:
: 第五十二【条 抵押人—、抵押权人》和债务人的名—。称或者姓名、—被担保债权》的数:额等事项和抵押【合同发生变更申【请抵押权变》更登记的抵押人【和,抵押权人《。应当提交下列材料
!
:
【 (一)申请!书;
! 【(二:)身份证明》或者单位《负责人证明、单【位,资,格证明;
】
,
《 (三)房!屋,他项权证或者—抵押登记证》明;:
】。 (【四)变?更抵押?权的书面协议
】
【 第:五十:三条: 已?登记:的抵:押权因其主债权转让!而转让申请抵押【权转移登记的主【债,权的转?让人:和受让人应》当提交下列》材,料,
】 (一】)申请书;》
【 , : (二)身】份证明或《者,单位负责人》证明:、,单位资格证明;
!
》 《 (三》),房屋他项权证或者抵!押登记证明;
!
:
, ? (四)抵!押权发生转移的证】明材料
】
? 第五十四—条 抵押期间【抵押人转让已办【理抵押?。登记的房屋的—应当征得抵押权【人书面同意并书面】告知受让人转让房】屋已经抵《押的情况在办理【。房屋所有权转—移登记时抵押人和抵!押权人应《当先行办理抵押权】注销:登记
—。
第【五十五条 有下】列情:形之一的抵押人【和抵押权人应当申】请,抵押权注销》登记
》
】 (一)主债权!消灭;
》
! (二)抵【押权已经实现;
!
【 》(,三)抵押权人—放弃抵押权;
【
》 》 (《。四)法律、法规【规定的其他情形
!
【。 第五?。十六条 申请抵】押权注?销,登记:的应当提交下列材】。料
》
《 (一)!申请书;
!
, 《 , (二)身份】证明或者单位负责】人证:明、单位资》。格,证明;
】
? ? , (三《),房屋他项权》证或者?抵押登记证明;
】
》 【。。 (:四)证明房》屋抵押权消灭的材料!
— ? 第五十七条— 房屋登记机构】应当自受理抵押权】变更:、,转,移或者注销登—记申请之日》。起十个?工作日内对符—合,登记条件《的将申请《登记事项记载于【房屋登记簿抵押权变!更登记、转》移登记的颁发—房屋他项权》证,或者抵押登记—。证明:;抵押权注销登【记的注销房屋他【项权证或者抵押登】记,证明
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