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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三章 拆迁【补偿与安置 ! ?     第二【十八条  拆迁【未出:租的房屋拆迁人应】当对被拆《迁人实行货》。币补:偿或:者实行房屋产权【调换被?拆迁人选择房—屋产权调《换的应当接受拆迁人!。。提供的房屋;不接受!拆迁人?提供的房屋的—实行货币《补偿 》 : ,    第二十九】条  拆迁》未出租的《房屋实行房》屋产权调换的拆【迁人与被拆迁人应】当结:清,货币补偿金》额,与所调换房》屋价:。值之间的《差价 【     第三十】条  拆迁按—协议租金出》租的房屋《被,拆迁人与房屋承【租人:解除租赁关系或者】被拆迁人对房—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!拆迁人应当依—照本办法拆》。迁未出租房屋的规定!。对被拆迁人》进行补偿安置 】 《    被拆—迁人与房《屋承:租人不能解除租赁关!系的拆迁人应当依照!本办法?拆迁未?出租房屋实行产权调!换的规定对被—拆迁人实行房屋产】权调换产《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!屋承租人承租被【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!承租人重新》订立:房屋租赁合》。同   !。 , 第三十《一条  拆》迁住宅房屋货—币补偿的金额按【照被拆迁房》。屋所处?区,位,范围内新建》普通商品房》市场价格评估—确定;评估时应【当考虑被《拆迁房屋在该区位中!的具体位《置、建筑标准、结】构、层次、朝向【、,成,新,。等因素 《 ?     所【处区:位的范围以规—划管理部门划定的拆!迁用地范围为界 】 《。     新—建普通商品房市【场价格?由,评估机构根据国家】制定的基本》建筑:设计标?准计:。算普通商品房开【发建设的平》均成:本加平均利润并参照!被拆:。迁房屋所处》区位范围内》就近新建普通商【品房的平均市—场价格?确定 【     第三十二!条  拆迁住宅房屋!装修部?分,的补:。偿标准?由评估机《构根据?装修档?次和成新确定被【拆迁人或房》屋承租人可向评估机!构申请装修部分的评!估,根?据评:估,结果确定补偿金额】被拆迁人或者—房屋承?租人自行拆除的不予!。评估和?补偿 》 ,   《  第三《十三:。条  ?。拆迁按政府规定租】金标准出租的—公有住宅房屋租赁关!系终止拆迁人应【当对被?拆迁人实行货币【补偿被拆迁房屋【为平房?和简:易楼房的其货币补偿!金额为本办法第三】十一条规定的住【宅房屋货《币补偿金额的10】%;被拆除房屋【。为楼房?的为15%拆—迁人还?应当对房《屋承租人实行货币】补偿或者房屋安置房!屋承租人选择货币补!偿的被拆迁房屋【为平房和简易楼房的!其补偿金额为—本办法第三十一条】规定的住宅房屋补偿!金额的90%被拆】除房屋为楼》。房的为?85%房屋承租人选!择房屋?安置的应当接受拆】迁人提供的安置房】屋并与拆迁人结清货!币,。补偿金额《与安置?房屋价值之》间的差价《结清差价《后,安置房?屋的产权属房屋承租!人所有 【  ?   第《三,十四条  被—拆迁人或者公有【房屋承租人只有一】套,住宅房屋且该房屋】面积低于国家强【制,标准规定的住宅设】计最低套型面积【的(以下简称最低套!型面积标准)拆【迁人应当《按照最低套型—面积标准对其进行】房屋安置《或者换算成建筑【。面积43平方米进行!货币补偿对选择房屋!。安,置的最低套型—面积标准之内的差】价,由拆迁?人承担超出》最低套型面》积标准的部分—由被拆迁人》或者公有房屋—。承租人结清差—价后安?置房屋的《产权归被《拆迁人、公》有,房,。。屋承租人所有 【 : :     》被拆迁人或》。者公有房屋承租【人在拆迁范》围内有两套或—者两套以上》住宅房屋合并计算】其面积仍达不到最】低套型面《积标准的《拆迁人应按照前款规!定进行货币补偿或者!房屋安置 !     被拆【迁人或者公有房屋】承租人?在拆:迁范围外《另有住?。房合并计算其面积】仍,达,不,到最低套《型面积标准选择房屋!安置时合并计—算后的面积与最低】套型面积标准之间的!差价由拆迁人承担】;选:择货币补偿时按照建!筑面积?43:平方米减去》拆迁:范围外房屋的建【筑面积计算货币补偿!。金额  !   有下列情形】之一:的,被拆迁人或者公有】房屋承租《人不享受《本条前三款规—定的待?遇 ?    【     (一【)拆:迁人通过向房管部门!查询:后证明被拆迁—人或者公《有房屋承租人(含】配偶)在拆》迁,范围外有其他产【权登记的房屋或承租!其他的公有房屋以及!有出售房改房行为的!其中有第三》款,。情况的除外;— —  :     》 (二)所》在单:位或者居《住区街?道办:事处出具被》拆迁人或者公有房屋!承租:人不在此居住证【明的; !  :   ?   (《三):。在拆迁范围内公示有!异议的; ! ,      — , (四?)在:拆迁冻结后通过房】屋买卖?。、交换、赠与、析】产等行?为造成被拆迁—房屋面积不足最【低套型面《积标准的; 】       !。  (五)被拆迁】人,或者公有房》屋承租人已享受过】前三款规定待—。遇,的 《    — 第三十五条  】拆迁:未出租私《有住宅房屋和—按政府规《定租金标准出租【的公有住《宅房:。屋被拆迁《。人,和,公有房?屋承租人《不,能结:清产权?调换:房屋或?者安置房屋》与货币?。补偿金?额之:间的差价的可—。以选择分期》结,算或者?租,住房屋等《方式先行入住—并与拆迁人签订【书面协?议 —     第三十】六条  《公有房?屋承租人以被—拆,迁房屋申请》参加房?改的参?照房改的有关规定】办理房管部门应在拆!迁期限内办理—相关手续 】。     —第三十?七条  拆迁—私有非住宅房屋的】。。货币补偿价》格,。参照房地《产市场价格单独评】估确定 —     第】。三十八条  拆【迁私有?非住宅房屋》其房屋所《有人持有《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用!途栏内标明营业【内容:的应当按照营业用】房给予补偿 !    》 第:。三十九条  拆迁的!住宅房屋未经—规划、房《管等:部门批准擅自改为营!业用:房的按照《原产权登《。记性质认《定 —     对—有营业执照、纳【税记录且和房屋【登记地点一》致的根据营业、【纳税时间的长短给予!适当补偿但》最多不超过该房屋评!估价:格的百分《之五 》     第四!十条 ? 被拆迁《房屋:的评估由拆迁人委】托具有?相应资?质的评估《机构实施拆迁—当事人?对评估结果有异议】的可以在收到评估结!果之日起十》日内向原《评估机构申请—复,核也可以另行委托】评估机构《重新评?估 》     —允许误差范围由房屋!拆迁主管部门会同物!价部门确定并向社】会公布重新评—估,的结:果在允许误》差范围内的原评估】结果有效《重新评估费》用由提出异议的拆迁!当事人承担》超出允许《误差范围的由—拆,迁当事人协商解【决;经协商仍达【不成一?致,意,见的提出异议—的拆迁当事人可【以向:评估专家委员会【申请技术鉴定评【估专:。家,委员会的鉴定结论】作为最终裁决—结果重新评》估和专家鉴定费用由!未被采用评估结果】的评估机构承担 】。 ?     —第四十一条》  被拆迁房—屋,实行房屋产权调换】的地点应当》根,据城市规划对拆【迁范围的要求和建设!工程项?目,的性质确定 【 《    《。。拆迁:住宅房屋《。拆迁:范围用于住宅—房,屋建设被拆迁人要求!就地实行房屋产权调!换,安置且?。按照批准的建设工】。程规划能够满足被拆!迁人房屋产权调【换安置要求》的拆迁人应当—就地安置 【 , ,     拆迁【。住宅:。房屋拆迁范》围用于非住》宅建设实行异地安】置 ?。 :     —安置房?屋在被拆迁》房屋原区《位范围内的为—就地安?置;安置房屋不【在被拆迁房屋原【区位范围内的—为异地安置》 —    第四—十二条  拆迁人提!供的安置《房屋的套《型设计?应当满足被拆—迁人对房屋建筑面积!的不同需求拆—迁人提供的安—置,房屋应当产权明【晰无:权利负担并符合城市!规划确?定的:配套:。要求和建筑质—量,、安:全、技术标》准  】   拆迁人提供的!安置房屋的价—值由评估机构按【照房:地产交易价》格评估?确定 ?   【  就地安置的房】。屋应具备规划—管理部门审》。。定的建筑设计方【案异地安置的—房,屋应是新建房屋并】具备房屋所有权证】或者房屋确权—登记的条《件,提供其他房屋的应在!协,议中明确交房—时,间和交房《条,件 【 ,   第四》十三:。条  拆迁非公益】事业房屋附属物由拆!迁人对被拆迁人【进行货币补偿拆【迁,。房屋附属物补—偿标准?由房屋拆迁主管部】门会:同物价部门制—定报市人民政—府批准?后公:布,执行 《 《    第》四十四?条  拆《迁用于公益事业的房!屋及其附《属物拆迁人应当依】照有关法律、法【规的规定和城—市规划的要》求予以重《建或者参照本办法】拆,迁非公益事业房屋及!其附属物的规定【进行货币补》偿 ? 《  : , 第四十五条  拆!除未超过批准期限】的临时建筑由拆迁人!按照其重置成新【价值:结合剩?余批准期限》进行货币补偿没有批!准期:限的临时《建筑:其批准期限按两年】确定: —   ? 拆除违法建—筑,不予补偿安置建造】者,应在拆?迁,。期,限内自行拆除—;逾期不自行—拆除的由拆迁人【向,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!关申请依《。法查:处   !  第四十六条  !。被拆迁房屋》具备合法规》划、建设批》准手续但尚》未,办理确权登》记的房屋以批准建】设文件载明的建筑】面积为准《予,以补:偿安置改、》扩建房屋实建—面积与批《准面积不符的—超,出批准?面积的部分》按重:置成新价格予以补】偿   !  拆迁下列未办理!确权登记的房屋【根据:。不同情况分》别,处理 —    》  : ,  (?一)单位或者个人】因市:政,公用工程建设拆【。迁需要另行》建设的房屋由—区建设管理》部门对原拆》迁情:况进行审查》并出具证明在房屋所!在地公示《。无,异议后参照现—行规:定给:予补偿; —    【     (—二,。)企事业单》位在有使用权的国】有土:地上建设并》安置职工居住—的房屋?房,屋承租?人按:照政府规定标准缴纳!租金且有五年以上】记录的可参照—对公有?住宅房?屋承租人的规定进】行,补偿安置对房屋建】设单位不再给予补偿! —   ? 第四十七条—  拆?迁产权不明的房【屋拆迁人应当提出】。补偿、安《置方案报房》屋拆迁主《管部:门同意后实》施拆迁拆《迁前拆迁人应当【就被拆除房屋的【有关:事项向公证机—关办理证据保全 !    【。。 第:四十八?条  拆迁设有抵押!权的:房屋抵押人与抵押权!人应当依照》国家有?关法律、法规规【定就抵?押权及?其,所担保债权的处理】问题协商一致并【向拆迁人提供书面协!议拆迁人应当按【照双方?协,。议执行? 《 :    抵押人与】抵押权人达不成【。协议的实行货币【补偿时拆迁》人,应当将货币补偿款向!公,证机关办理提—存   !  第?四十九条  拆【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!或者房屋《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!费 【 ,   拆迁人提【供的:产权调换房屋—和安置房屋是—待,。建,或在建房屋的—拆迁当事人应—当在拆迁补偿安【置协议中约定过渡期!限;被拆迁人或者】房屋承租《人选择货币补偿或者!自行寻?找过渡用房的—拆迁人应当向其【支付临?时安置补助》费因拆迁人的责任】延长过渡期》限的对自《行寻找过《渡安置用《房的被拆迁人—或者房屋承租—人应当从《逾期之月起增加【临,时安置补助费;对】使用拆迁《人提供的过渡安【置用房的应当—。从逾:。期之月起支付临时】安置补助费》 —    因拆迁【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!。、停业的拆迁人应】当给予?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!租人:适当:。补偿  ! , , ,本条第一《款规定的搬迁补助】费标准、第》二款:规定的临时安置补】助,费标准、第三款规定!的停产停《业补偿费标准—由房屋?拆迁主管部》门会同物价部门制】定报市?人民:政府:批准后?公布执行 — :     对【选择:货币补偿的被拆【迁人、房屋承租人】拆迁人可给予适当】奖励 》    —。 拆迁人对》在拆迁期《限内签订《拆迁补偿《安置协议并完成搬】。迁的被拆迁人或【者房屋?承租人?可以根据情况发【给搬迁奖励》。费 :  —   货币补—偿,。费、搬迁补》助费、临《。。时安置补助费—。、停产停业补偿费】、奖励费《按照国家有关—规定免?交个人所得税用于购!买商品?房的免交契》税   !  第五十条  被!拆迁房屋的建—筑面积以该房屋所】有权证载明》的建筑面积》。为,准;房屋所》有权证载明》的,建筑面积与房屋测绘!机构实际测量的建】筑面积不《符的以房屋测绘机】构实际测量的—。。合法建筑面积—为准 》     【拆迁按?政,府规定租金标—。准分户承租的公有】房屋每?户承租房屋的—。建,筑面积按承租—证载明的建筑面【积为准;按使用面积!承租的每户承租房】屋的建筑面积按【承租证载明》的使用?面积对应《。。的,建筑面积计算其换】。算公式为每户承租房!屋的建筑面积=该】。户承租证载明的使】用面积X整幢—房屋建筑面积与使用!面积的比值 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