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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 】拆迁补偿与安置 】  】  : 第二十八》条,  拆迁未》出租的房屋拆迁【人应当?。对被拆迁人实—行货币补偿或—者实行房屋产—权调换被拆迁人选】择房屋产《权调换的应当—接受拆迁人提供【。的,房屋:;不接受拆迁人提】供的:。房屋的?实,。行,货,币补偿 ! ,   第《二十九条 》 拆迁未出租的房】屋实行房《屋产权调换的—。拆迁人与被拆迁人】应当:结清货币补偿金额】与所:调换房屋《。价值之间的差—价 :     !第三十条  拆迁按!协,议租金出租的房屋】被,拆,迁,人与房屋承租—人解除租赁关系【或者被拆迁人对房】屋承租人进行安【置的拆迁人应—当依照本办法拆迁】未出租房《。屋的规定《。对被拆迁《人进行补偿安置 】 :    —。 被拆迁人与房屋】承,租,人不能?解除租赁关系的【拆迁人应当》依照:本办法拆迁未出租】房屋实行产权调【换的规定对被拆迁】人实行房屋产—权调换产权调换的】房屋由原《房屋: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!应当:。与原房屋承租人【。重新订立房屋租【赁合同 】。     第三【。十一:条  ?拆,迁住宅?房,。屋,货币补偿《的金额按照被—拆迁房屋所处区位】范,围内新建普通商品房!市场价格评估—确定;评估时应【当考虑被《拆迁房屋在》该区位中《的具体位置、建筑】。标准、结构、层次】。、朝向、成新等因素!。  【   所处》区位的范围以规【划管理部《。门划:定的拆迁用地范围】为界:  【   新《建,。普通商品《房市场?价格由评估机构根】据国家制定的基【本建筑设计标准【计算普通商品—房,开,发建设的平》。均成本加平均利润并!参照被拆迁》房屋:所处区?位范围内就》近新建?普通商品房的平均市!场价格确定 !     第三】。十二:条 : 拆迁住《宅房屋装修部分【的补偿标《准由评估机》构,根据:装修档次和成新【确定被拆迁》人或房?屋承租人可》向评估机构》申请装修部分的【。评,估,根据评》估,结果:确,定补偿金额被拆迁】人或者房屋承租【人自行拆《除的不予评估—和补偿 — : ,    第三—十三条  拆迁【按政府规定》租金标?准出租的公有住【宅房屋租赁》关,系终止拆迁人应【当,对被拆迁人实行货币!。补偿:被,拆迁房屋为》平房和简易楼房的其!货币补偿《金额为本办法第三十!一条规定的住—宅房屋?。货币补偿金》额的1?0%;?被拆除房屋为楼【房的为15%拆【迁人还应当对—房屋承租人实—行货:币补偿或者》房屋安置房屋承租】人选择货币补偿【的,被拆:迁房屋为《平房和简《易楼房的其》补偿:金额:为本办法第三—。十一条?规定的住宅房屋补偿!金额的90%被拆】除,房屋为楼《房的为85%房屋】承,租人选择房屋—安置的应当接受拆】迁人提?供的安置房》。屋并与?拆,迁人结清货币—补偿金?额与安?置房屋价值之间【的差价结清》。差价后安置房屋的】产权属房屋承租人所!有 : : :     第三十四!。条  被拆迁人【。或者公有《房,屋承租人只有—。一套住?宅房屋且该房—屋面积低于国—家强制标《准,规定:的住宅设计最低套】型面积的(》。以下简称《最,低套型?面积标准)拆—迁人应当按照最低】。套型面积标准对【其,进,行房屋安《置或者换算成建【筑面积43》平,方米进行《货币补偿对选—择房屋安置的—最低套型面积标准之!内的差价《由拆迁人承担超出】最低套?型面积标准》的部分?由,被拆迁人或者公有】房屋承租人结清差价!后安置房屋的产权归!被拆迁人《。、公有房屋承租人】所,有 《    — 被拆迁人》或者公有房屋承租】人在拆迁范》围,内有两套或者两套以!上住宅房屋》合,并计算其面积仍达不!。到最低套型面积标准!的拆迁?人应按照前款规【定进行货币补偿或者!房屋安置 》 , :     被拆迁!人或者公有房屋承】租人:在拆迁范围外另【。有住:房合并计《。算其面积仍达不到最!低套型面《积标准选择房屋【安置时合并计算后】的面积与最低—套型面积标准之【间的差?。价由拆迁人承担;选!。。择货币?补偿时按照建筑面积!43平方米》减去拆迁范围—外房屋?的建筑?面积计算货币补偿】金额: —    有下列情形!之一的被《拆迁人或者公有房】屋承租人《不享受本条前三款】规定:的,待遇  !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一)拆迁人通—过向房管部门—查询:后证明被《拆迁人或《者,公有房屋承》租人(含配偶)在】拆迁范?围外有?其他:产权登记的》房屋或?承租其他的公有【房屋以及有出售房改!房行为的其》中有第三款情况【的除:外; ? :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二《)所:在单位或者居住区街!道办事处出具被【拆,迁人或者公》有房屋承租人—不在此?居住证明的; !  《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三?),在拆:迁范围?内公示有异议的【;   !     》 (四)《在,拆迁冻结后》。通过房屋《。。买卖、交换、—赠与、析产等—行为造成被拆迁房屋!面积不足最低套型】。面积标准的; !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 (五)【被拆迁人或者公有房!屋承:租人已享《受过前?三款规定待遇—的 : 》    第三十五】条  拆《迁未出?租私有住宅房屋和按!政府规定租金—标准:出,租的公有《住宅房屋被》拆迁人和公有房屋】承租人不能结清产】权调换房屋或者【安置房屋与货币补】偿,金额之间《的差价的《可以选择分期结【算或者租住房屋等方!式先行入住并—与拆迁人《签订书面协议 】    【 第三十《六条  公有房屋承!租人以被《拆迁房屋申请参加】房改的参照房—改的:。有关规定办理房管部!门应在拆《迁期:限内:办理相关手续 】 :。     —第三十七条》  拆?迁私有非住宅房屋】的货币补偿》价,格参照?。房地:产市:场价格单独评估确】定 》    》 第三十八条 【 拆迁私有非—住宅房?。屋其房屋所有人持】有的房屋所有—权,。证书用?途栏内标明》营业内容的应当按】照营业用房》给予补偿 !    《 第三十九条—  拆?迁的住宅房》屋未经规《划、房管等部门批准!擅自改为营业用房】的按照?原产权登记性质【认定: —    对有营业】执照、纳税记录且和!房屋登记地点—一致的?根据营业《、纳税时间的长【短给:予适当补偿但最多不!超,过该房屋评估价【格的:百分:。之五: 《 : ,。   ?第四十条  被拆迁!房屋的评估》由拆:迁人委托具》有相应资质的评【估机构实施拆迁【当事人对评估—结果有异议的—可以在收到评估【结果之日起十日内向!原评估机构申—请,。复核也可《以另行委托评估【机,构重新评估 】     允许!误差范围由房屋【拆迁主管部门—会同物价部门—确定并?向社会公布重新评】估的结果《在允:许,误差范?围内的?原评:。估结果有效重新【评估费用由提出【异议的?拆迁当事《人承:。担超出允许》误差范?围的由拆迁当事人协!商解决;经协—商仍达不成一致【。意见的提《。出异议的《拆迁当事人》可以:向评估专家委员会】申请:。技术鉴定评》估专:家委员?会的鉴定《结论作为最终—裁决结果重新—评估和专家鉴—定费用由未被采用】评估结?果的评估机》构承担? ?  《   第四十一【条,  被拆迁房屋实】行房屋产权调换的】地点应当根据—城,市规划对拆迁—范围的要求和—建设工程项》。。目的性质确定 】   —  拆迁住宅房屋】拆迁范围用于住【。宅房屋建设被—拆迁人要求就地实行!房屋产权调》。换,安置且按照》批准的建设》工程规?划能够满足被拆迁】人房屋产权调换【安置要求的》拆迁人应《当就地安置 —     !拆迁住?宅房屋?拆迁范围《用于非住宅建—设实行异地安置【    ! 安置房屋》在被拆迁房屋原【区位范围内的—为就地安置;—安置房屋不》在被拆迁《房屋原区位范围内的!为,异地安?置 》。     第【四十二条  拆迁】人提供的安置房屋】的套型设计应当【满足被拆迁》人对房屋建筑面【积的:不同:需求:拆迁人提供》的安置房屋》应当产权明晰无权利!负担并符合城市规】划确定的配》套要:求和建筑质量、安全!、技术标准》 —    拆迁人【提供的安《置房屋的价值由评估!机,构按照房地产交易】价格评估《确定 】   ? 就地安置的房屋应!具备规划《管理部门审定的【建筑设计方》案异地安《。置的房?屋应是新建房屋【并具备房屋所有【权证或者房》屋确权登记的条件】提供:其他房屋的应在协】议中明确交》房,时间和交《房条件 《 ?。     第四】十三条  拆迁【。非公益?事业房屋《附属物由《拆迁人对被》拆迁人进行货—。。币补偿拆迁房—。屋附属?物补偿标准由房屋拆!迁主:管部门会同物价部】门制定报市人民【政府批准《后公布执行 — , 《    第》。四十四条  拆【迁用于公益事业【的,房屋及?其附属物拆迁人应】当,依照:有关法律、》法规的规定和—城市规划《的要求予《以重建或者参照本办!法拆迁非公》益事业房屋及其附】属,物的规?定,进行货币补偿 !  《  : 第四十五条 【 ,拆除未超《过批准期限》的临时?建筑由拆迁》人按照其重置—成新价值《结合剩余批准期限进!行货币补偿没有批】准期:限的临时建》筑其:批准期限按两年【确定: 》  :。   拆除违—法建筑不《予补偿安置建造【者应在拆《迁期限内自行拆除;!逾期不自行》拆除的由拆迁人向城!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!申请依法查处 【。 》。    第》四十:。六条 ? 被拆?迁房屋具备合—法规:划、建设批》。准手:续但尚未办》理确权登记的房屋】以批准建设文—件载明的建筑面积】为,准予以补偿安置改】、扩建房屋实建【面积与批准面积不】符的超出批准—面积的部分按—。。重置:。成新价格《予以:补偿:    ! 拆迁下列未—办理确?权登记的房屋根据】不同情况分别—处理 】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一)?。单位或者个》人因市政公用工程建!设拆迁?需要另行建设—的房屋?由区建设管理部【。门对原?拆迁情况进行审查】并出具证明在房屋所!在地公示无异议后】。参照现行《。规定:给予补偿; 】 ?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。二)企事《业单位在有使用权的!。国有土地上建设并】。安置职?工居住?的房屋房屋承租人按!照政府规定标—准缴纳租《金且有五年以上记】录的可参照对公有住!宅房屋承租人的【规定进行补》偿,安置对?房屋建设单位不【再给予补《。偿 : ?。     第四十!七,条  拆迁》产权不明《的,房屋拆迁人》应当提出补》偿,、安置方案报房屋拆!迁主:管部门同意后实施拆!迁拆迁前拆迁人应】当就被拆除房屋的】有,关事项向《。公证:机关:办理证据保全 !     【第四十?八条  拆迁设有抵!押权的房屋抵押人与!抵押权人应当依照国!家,有关法律、》法规:规定就抵押权—及其所担《保债权的《处理问?题协商一致并—向拆迁人提供—书面协议《。拆迁人应当按照双】方协议?执行 — :    抵押人与】抵押权?人达不成协》议的实行《货币补偿时拆—。迁人应当将货币补】偿款向公证机—。关办理提存 】    — ,第四十九条  【拆迁人?应当向被拆迁—人或者房屋承—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! , 》   ? 拆迁人提》供的:产权调换房屋和安置!房屋是待建或—在建房屋的》拆迁当事人应当在拆!迁补:偿安:置协议中《。约定过渡期》限;被拆迁人或【者房屋承租人—。选,择货币?补偿或者自行寻找】过渡用房《的拆迁?人应当向其支付临】时安:置补助费因拆迁人的!责任:延长过渡期限的对】自行寻找过渡安置】用房的?被拆迁人或者—房屋承?。租人应当从逾期【。之月起增加临时【安置补助费;对【使用拆?迁人提供的过—渡安置用房的—应当从逾《期之月起支付临时】安置补助费 !     因【拆迁非住宅房屋造】成停产、停业—的拆:迁人应当给予被拆迁!人或:者房屋承租人适当补!偿 《     【本,条第:一款规定的搬迁补】助费标准、》第二款规定的临【时安置补助费标【。准、第三款规—定的停产停业补偿费!。标准由房屋拆迁主】管,部门:会同物价部门制定】报市:人民政府批准后【。公布执行 】     对选择!货币:补偿的?被拆迁人、》房屋承租人拆迁人】可给予适当奖励 ! 《    拆迁—。人对在拆迁期—限内签订拆迁—补偿安?置协议并完》成搬迁的被拆迁人或!者房屋承租人可以】根据情况发给搬迁】奖,励费 【     货币补】偿费、搬《迁补助费、临时安置!。补助:费、停产停业补偿费!、奖励费按照—国家有关《。规定免交个人所【得税用于《购买商品房的免交契!税 ?  》   第五十条  !被拆迁房《屋的建筑面积以该房!屋,所有权?证载明的建筑—面积为准《;房屋所有权证载】明,。的建筑面积与房【屋测绘机《构实际测量的建筑面!积不符的以房—屋测绘机构》实际测量的合法建筑!面积为?准 《    — 拆迁按政》府规定租金标准分】户承租的公》有房屋每户承租房】屋的建筑面积按承租!。证载明?的建筑面积为准;】按使用面《积承租的每户承租房!屋的建筑面积—按承:。租证:载,明的使用《面,积对应的建筑面积计!算其换算公式—为每户承租》房屋的建《筑面:积=该户承租证载明!的使用?面积X整幢房屋建】筑面积?与使用面积的比【。。值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