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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?第二章 拆迁管理 ! 》     第六】条 : 房屋?拆,迁,主管部?门应当?依据:城市规划和经济社】会发展实《际,编制城市房》屋拆迁年度计划和拆!迁安置房屋年度【建设计?划经市政府同意后报!省建设行政》主管部门会同省【发展改革部门—审批 《     】。拆迁安置房屋年度】建设计划《应当优先安排就【。地安置房屋建设安置!房屋:应当按照《普通商品房的标准】设计和建《设套型?。设计满足被拆迁人居!住需要? 《 :  : , 第:七条  申》请拆迁的单》位应当持规划管理】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!规,划许可证及》附图、附件向房屋拆!迁主:。管,部门申请拆迁冻结】 ?     【房屋拆迁主》管部门应当自—收到申请之日起【十日内进《行审查;符合冻结条!件的由房《屋,拆迁主?管,部门发布拆迁冻【结通告自冻结通告发!。布之日起冻结范【围内的单位》。和个人?不得进行下列活动】  【  :     》(一)?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新!建、扩?建、:改建; !   ?  :。   (二)房【屋,租赁;?    !。     (—三)改变《房屋和?土地用途; —。 :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四)企业工!商登记和事业单位】、社会团《体法人登记 】     房】屋拆迁主管部门应当!在拆迁?。冻结通告发布之前书!面通知本条第二款】所,列事项涉《及的有关部门—在冻结期限内暂停】办理相?关手续 — :     》第八条  》房屋拆迁主管—部门:。发布拆迁冻结—通告后申请拆迁的单!位可以向《。。有,。关单位或者个—人核查拟拆迁范【围内房屋的产权、】使用以及《租赁等情《况有关单位》和个人应《当予以配合》 》    《 第九条  拆迁冻!结期限最长不得超过!六,个,月;需要延长冻结】。期限的必须经房屋拆!迁主管?部门:批准:延长冻结期限不得】。。超过六个月》申请拆迁的单—位在冻结期限—内取得房屋拆迁许可!证的:冻结期限《自动延?长至拆迁期限届【满之日;冻结期限届!满,时申请拆迁的单位未!取得:房,屋拆迁?许可证的拆迁冻结自!行解:除房:屋拆迁主管部门应当!及,时向社会发布冻【结,解除公告 》  —。   第十条  申!请房屋拆迁许可证】应当向房屋拆迁主】管部门提交》下列资料 【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 (一)建设!项目:批准文件; —  —  :     (二)】建设用地规划许【可证; — :。 ,      —。  (三)国有土】地使:用权批准文件; !   —      (【。。。四):拆迁计划和拆迁【方案:;   !。。     》 (五)办理存款业!务的金?融机构出具的—拆迁补偿、安置资】。金,证明:; 【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(《。。六)产权《调换和安置》用房证明 【。   》  房屋《拆迁主管部》门应当自收到申请】之日起二十日内对】申请事项进行审查;!经,审,查对符合条》件的颁发房屋—拆迁许可证;不【符合条件的应—当作出不《予许可?决定书并说明—理由:  【 ,  房屋拆迁—主管部门对申请事】项进行?审查时?应当通过听》证、公示或者座谈】等方式听取》拆迁当事《人对拆?迁,补偿安置方案的【意见  !   申请》拆迁的单《位取得房屋》拆迁许可证后—方可实施拆迁— 《   《  :第十一条  房【。屋,拆迁许可《证发放?的同时房《屋拆迁?主管部门应当—在拆:迁范:围内发布拆迁公告】公布拆迁人、拆【迁实施?单位、?拆迁范围、拆迁期】限等事项 】     —第十:二条  拆迁人必须!按照房屋拆迁许【可证:规定的?拆迁范围和》。拆迁期?限拆迁不得擅—。自改变?。拆迁范围和延长拆】迁期限 — :     拆迁期】限不得超过》一年未在《拆迁期限内完—成拆迁需要延—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!。。应当在拆《迁期限届满十五日前!向,房,屋拆迁?。主管部门提》出申:请;房屋拆迁—主管部门应当自【收到申请之日起十日!内给予答《复批准延期》拆迁的延长期限【累计不得超过一年逾!期未申?请或者经申》请,未,获批准的房屋—拆迁许可《。证自行失效》 《    》 第十三条》  拆迁人可以委】托取得房屋拆迁【资格证书的单位(】以下:简,称拆迁单位)实【施拆:迁也可以自行拆迁】 : ?  :   ?拆迁人委托拆—迁的应?。当向被委托的拆【迁单位出具拆—迁委托?书并订立拆迁委托】合同:拆迁委托合同—。订立之日起》。十,五日内拆《迁人应当将拆迁委】托合同?报房屋拆迁主—管部门?备案 《   —  接受委托—的拆迁单位不得【转,让拆迁业务 】  《   房《屋拆迁主管》部,门,不得作为拆迁—人不得接受》拆迁委托 — , ,    》 第十四条  【自行拆迁的拆—迁人和拆迁单—位内从?事,拆迁工作的人—员应当?通过拆迁业务知识的!培训经考核合格后】方可:从事拆迁工作 】。   —  第十五条  在!拆迁期限内拆迁人与!被,拆迁人应当依照本】办法的规定订立拆】迁补偿安置》协议 【     拆迁按】协议:租金:出租的?房屋:被拆迁人与房屋承】租人对解除租—。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!拆迁人应当》与被拆迁人、房屋承!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!置协议;拆迁按政府!规定租金标准出租的!。公有房屋拆迁—人应当分别与被拆迁!。人、:。房屋:承租人订立拆迁补】偿安置?协议 —    》 拆迁?人不得要求被拆迁】人或:者房:屋承租人先》搬迁、后订立—拆迁补偿安置协【议 》  ?   第十六—条  拆迁》补偿安置《协议订?立,后一方?当事人反悔或者拒绝!履行: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!仲裁:委员: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!法,向人民法院起诉【仲裁或者诉讼期间当!事人:可,以依法申请人民法】院先予执行》 》    《。 第十七条  拆】迁人与被拆迁—人、房屋承租人【在拆迁期限内未能依!。照本办法《规定达成拆迁补偿】安置协议《的当事人可以向房】屋,拆迁主?管部门申请》调解;?调解不成的》由当:事人提出书面—裁决申请 !     房屋拆迁!。。主管部门应当自收】。到裁决?申请之日起五—日内:以,书面形?式作出受理或者不予!受理的?决定达不成拆迁补】偿,。安置协议的户数或者!拆迁面积超》过三分之一的—房屋拆迁主管部门】在决定受理裁—决,申请前?应当进行听》证 《   》  第?十,八条  房屋—拆迁主管部》门决定?受理的?。应当自决定》受理之日起五日内】将裁决申请书—副本送达《被申请人《被,申请人应当自收到】裁决:申,请书副本之日起【五日内向裁决机关】提,交答辩书被申请人】不,。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!裁决:的进行 —     【第十九条  房屋拆!迁主管?。部门应当自收到【裁决申请书之—日起三十日》内作出裁决》并将裁?决书送达当事—人 :。   【  当事人对裁【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!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!内依法申请行政【复议或者三个月内向!人民法院起》诉拆迁人依照—本办法规定》已对被拆《迁人、房屋承租【人给予补偿》、安置或者》提供周转《用房的复《议和诉讼《期间不停止拆—迁的执?行 ? , ?    第二十条】  拆迁人已—经履行?裁决规定的义—务被拆迁人》、,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!定的搬迁期限内拒绝!搬迁的由市人民政】府责成有关部门【或,。。。房,屋,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!强制拆?。迁也可以《由房屋拆迁》主,管部:门,申请人民法院强【制拆迁 《 ? : ,   实施强制拆迁!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!除房屋?。的有关事项向—公证机关办理证据】。保全 》 :  :   第二十一条】  拆迁人及—相关单位不得改【变尚未搬迁的—被拆迁人、房—屋承租人原有—的供水、供》电、供气《、供暖、《交通:等基:本生活条件不—。得拆除?妨害其房屋安全【和正常使用的建【筑物、构筑物等【 ? :     任何单】。位和个人不得以【暴力、胁迫、欺【诈等手段迫使被拆】迁人、房屋承租人】签订拆迁补偿安置】协议或者搬迁 】     第!二十二条《 ,。 拆迁中涉及—军事设施、教堂【、,寺,庙、文物古迹的【依照有关法律、法】规的规定《办理 —    》 第:。二十三条  拆迁范!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!物由拆迁人组织拆】除并:保证拆除施工现场的!安全负责因拆迁造成!的房屋?、道路、绿地等建】(,构)筑物及设施【残缺的?修复和?市,。容环境卫生扬尘污】染防治等事宜的处理!  【   第二十四条】  拆迁人应当在】拆除房屋之》。日起:三十:日内持房屋拆—迁许可证和拆迁补偿!安置协议到当地房产!管,理部门办理房屋注销!登记手续缴销原房屋!权属:证书 【     拆—迁涉及土地使—。用权变更的必须依】法办理土地权属【变更登记手续 !    — 第二十五条  】尚未完成拆迁补偿】安置的建设项—目转让的应》当经房屋拆迁主管部!门同意?原拆:迁补偿?安置协议中有关权利!、,义务随之转移给受】让人项目转让人和受!让人应当书面—通知被拆迁人并自】转让合同签订—之日起三十日内【予以公告 !     第—二十六条  房【屋拆:迁主:管部门、拆迁人和金!融机构应当共同【签订协?议对房屋拆迁补偿安!置资金实行专户储存!、专款专用拆迁补偿!安置资金的使—用由房屋拆迁—主,管,部,门出具资金用途的说!明,后金融机构方可拨付!    ! 第二十七条  】房屋拆迁主》管部:门应当建立、健全】拆迁档?案管理制度》。。。加强对拆迁档案资料!的管理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