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—章 :物业管理服务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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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《三十四条 县(市!、区)人民政府【房,地产行政主管部门,!在,街道办事《处,或者乡、镇》人民政府《的配合下,依—照下列情况,划定物!业管理区域:(【一)独立《的小:区,;,(二)位置相—邻可以统一管—理的小区;(三)设!施、设备相对—独立的建筑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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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三十五条— 选聘物业服务企!业或者其他管—理人的物业管理区域!应当遵守以下规定:!(一)成立一个【业主大会、业主【委员会;(二)选】聘一个物业》服务企业或》者,其他管理人实施【。物,业管理;(三)订】立一个管理规约;(!四)业?主和物业服务企业】或者其他管理人签订!物业服务合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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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【十,六条 物业—管理服务内》容由业主与物业服】务企业或者》其他管理人在—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!,收费项《。目应当与服务—内容一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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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三十七条 ! 市(州《)、县(市》)人:民政府房地产行政】主管部门核发的【物业服务企业资【质证书?,,应当在?核发后3《0,。日内向省建设行政】主管部门备案省【建设行政主管—部门应当自接到【备案材料之日起1】0日内?,将备?案企业的资质、业绩!、被投诉情况在省】。级网站?。公布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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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,县级以上人》民政府房《地产:行政主管部门应【当建立并实行物【业服务企业信用档】案管理制《度
】 第三十—。八条: 县级《以上人?。民政府?房,地产行政主管部【门应当对物》业服务企业或者【其,他管理人的成员进】行物:业管理法律及相关】知,识的培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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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从,事物业管《理,的,人员应当按照—国家有关规定—取得职业资格证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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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三十九条 】 ,物业管理《区域:。内业主?共有的机动车停【车,场、停车位,应【当,优先提供给本物业】管理区域内》的业主、物业使用】人使用;收费、【管理:等事项?,由业主大会决【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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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在物?业管理?区域内停放机—动,车辆,不得影响【其,他车辆和行人—正常通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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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四十条 《 车主对《车辆有保管》要求的,由》车,主与物业《服务企业《。或者其?他管:理人另行签订保【管合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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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一!。条 业主、物业使!用人应?当按照城市规划【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!者房屋权属证书载】明的用途使用房屋,!不得擅?自改:变确需改变房屋用途!的,:应当:征得利害关系人同意!,并依法办理—。有关手?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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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四十?二条 物》业服务?企业因故《选择退?出物:业服:务时,应当在退出前!30日内《用公告方式》书面告知业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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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四》十,三条 业主—大会:因故不?能,召开,无人实施【物业管理,》严重影响业》主生:活的:,,物业:所在:。地街道办事处—或,者乡、镇《人民政府《可依据本办法的规】定组织业《主自治;也可—以在多?数业主同意的前【提下,临时》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!者其他管《理人实施物业—管理,费用由受益】人承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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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?四十四条 —居民居住的物业管理!区域公共照明—及物业管理用房使】用的水、电、气、热!费按住宅价格收取】
! 第:四十五?条, 供水、供电、】供气、?。供热:等,。部门:应当向?物业管?理,区域内的《最终用户《收取费用在向最终】用户提供服务之前】产生的损耗由经营】单位承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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