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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第三章 前期物【业管: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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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二十八条 建设】单,位选聘前期》。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!他管理人实施前【期物业管理的,应】。当,与其签订前期物业】。服务合同《,并在申请房屋预、!销售:许可证时《,向县?(市、区《),。人民政府房地产【行政主管部门提【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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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二十九条 建】设单:位在销售物业之【前,应当制》定业主?临时管理《规约,并向物—业买:受人明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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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立!业主大会《并制定管理》规约:时,业主临》。时管理规约同时失】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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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三十条 【 建设单《位在建设工程竣工】时,应将国家规定的!相关资料报县(【市、区)房地产行政!主管部门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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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 第三十一条 】 ,物业服务企》业或者其他管理【。人,承接物业时,应【当对物业共用部位、!共用:设施设备进行—查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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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物业共【用部位、共用设【施设备查验接收的】具体办?法,由省建设行政主!管部门制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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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三十二条 在居住!小区详细规划中,】应当:明确:物业管理用房的具】体位置、面积物业】管理用?房的面积《按物业管理区域建】筑总面积的千分之】四配置?,不足一百平—方,。米的按一百平方米】配置
! 建《设单位应当按照【居住小区《。详细规划确定的位】置,和面积建设》物业管理用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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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物业管理用房!应当是可以独—。立使用的房屋—(不含地下室)【物,业管理用房》产权为全体业主共同!所有:,未经业主大会同意!,物业服务企业或者!其他:管理人不得改变其用!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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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:物,业服务企《业或:。。者其他管理人使【用物业管理用房的,!应当向所有人交纳使!用费,其交费数额及!给付:方式在?物,业服务合同中约【定
】 : 第三十《。三条 《建设单位申请房屋】预、销售许可证【和办理?房,。屋所:有,权,初始登记,应当【提交物业管理用房】。的,位置、面积等相【关材: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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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县级以上人!。民政府房地》产行:政主:管部:门在核发房屋—。预、销售许可证【和办理房《屋所有权初始登【记时,?应,当对物业《管理用房的位—置、面积《等同:时进行登《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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