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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章 建!设用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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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二十一《条 新建、—改建:、扩建项目》占用:土地:。。的,必须经县(市—)以上人民政府依】。法,审批建?。。设单:位或者个人必须【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!土地确需改变土地用!途的:应当报原批准机【关重新审批并—按新的用途补交相应!。的土地税费在城市规!划区:内改:变土地用《。途的报批《前应当经城市规划】行政主管部门—。同意
! 第二》十二条 具—体建设项《目需要占用土地利】。用总体规划确—定的城市建》设,用地范围内的国有】建设:用地的由市(—州)、县(市)人】民,政府:。批准
! :。 第二十三条 】建设项目《可行性研究论证【。阶段建?设单位应当》向项:。目所在地市(州【)、县(市)—。人民: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!门提出建《设,用地预申《请市(州《)、县(《市)人民政府土【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!对项目选址及土地利!用有关?内容进行审查提【出预审意见》逐级报有该项目【建设用地审批—权的人民《政,。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!审查建设《项,目可:行性研究报告报批】和办理建设用地【审批手续时》必,须附具土《地行政?主管部门建设项目用!地预审报告》未通过建设项目用地!预审的项目审批部】门不得批准可行性研!究,报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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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 第二十—四条 征收土【地应当按照下列【标准支付土》地,补偿费?:,(一)城镇》及其郊区的菜田【、,工矿区?的菜田、精养—鱼,。塘为该地被征收前三!年平均年产值的九】至,十倍;(二)水田、!园地和本条第(一)!项,规定以外的菜—田为该地被》征收:。前,三年平均年产值的】八至九?倍;(三)旱田、人!工草场为《该地被征收前三【年平均年《。产值的?六至:八倍;(《四):林地:、苇塘和人工草场】以外的草地、精养鱼!塘以外的养殖水域】为该地邻近旱—田,前三年平均年产值】。的,四至六倍;(—五)其他土地为该】地邻近旱田》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!。二至四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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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,二十五条 》 ,征收耕地以》外的其他有收益【土地的安《置补助?。费,按,照被征收土地的前三!年平均年产值的【四至:六倍予?以一次性补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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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二十六—条 被征》收土地?的青苗补偿费按一个!。栽培期产《值计算;《能如期收获的—不予:补偿苗木、花草以】及多年生《。经济林木等可以移】植的支付移植费用;!不能移?。植的:给予合?理补:偿或者作价收—购被:征收土地上附着【物的补偿《标准由?双方约定;约—定不成的由双方认】可的或者《。市(州)、县(市)!人民:政府指定的具有评】估资质?的评估机构通过评估!确认土地征收前市】(州:)、县(《市)人民《政府:应当向被征地—单位发出拟征—。地通知书拟》征地通?知书送达后拟征收】。土地上?新,栽,种的农作物、树木】和新建的设施不予补!偿;没有《按期征地给被征收】。土地:的所有?者或者使用者造成损!失,的市(州)、县(市!)人民?政,。府应当予《以补偿征收城市【郊区菜地的缴纳新菜!。。地,开发建设基金不缴纳!耕地开垦费新—菜地开发建设基金】主要用于所》。在城市新菜地开【发建设新菜》地开发建设》基金的收取标准【按该地被《占用前三年》平均年?产值:计算:长春市—、吉:林市:为十二至十五倍;四!平市、辽源市、通】化市、白山市、白城!市、:松原市、延吉—市为八至十》二倍;?其他县?(市)及《工矿区为六至八倍占!用国有农《、林、牧、渔—场的国有农用—地的土地补偿费以】及地上?附着物和青苗的补】偿费可以参照征收土!地相:应标:准补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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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第二十七》条 征收土—地的审批程》序:(一)》用地单位和》个人持项目》。年度基本建》设计划或者最终【的批:准文件向所在地【。。的市(州)、县(】市)人民《政府土?地行政?主管部门提》。出,建设用?地申请同时报有关材!料;(二)市(州)!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!。管部门应当及时【组织有关《。材料向省《人民政府土地行【政主:管部门提出》征收土地《申请;(三)省人】民政府土地行政【。。主管部门应当及时】对征收土地申请【进行审核符合征地】条件的组织现场踏】查确定具体征地位置!、面积;(四)土地!补偿方案《。和安置?方案确定后由县【级,以上人民政府土【地行政主管部门委托!征,地事务机构》组织:材料:逐级报有批准权【的人民政府》土地行政主管—部门审核;(—五)建设用》地依法批准征收后】由,市(州)、县(市)!。人民政府向建设单位!。颁,发建设用地批—准,。书有偿?使用国?有土地的由》市(州)、县(【市):人民:政府土地《。行政主管《部门与土地使用者】签订国有土地—有偿使用合同划拨使!用土地?的由:市(州)、》县(市)人》民政府土地行政【主管部?门向:土,地使:用者核?发国有土《地划拨?决定书没有及时足】额支付补偿费的【市(州)、县(市)!人民政府土地行政】主管部门不予供地;!(六)建《设项目竣工后三十】日内用地单位和【个人应当向所—。在市(州《)、县(市》)人民政府土—地行政主管部门【。申请土地登记经审核!符合登?记条件的《依法:办理土地登记核【发国有土地使用证】
! 第二十八条 】市(州)、县—(市)人民》政府征?收土地?的征地程序和安置】补偿方?。案符合法律、法规】规定的被征地单位和!个人必须服从对拒绝!、妨:碍、阻挠或者拖延的!按实施条例》第三十?七条、第四十—。。。五条的规定办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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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二十九条】 有批准权的人民!政府在批准农用地转!用、征收时向以出让!等有:偿使:用方式取得新增建】设用地的市(州【),、县(市)人—民政府收《取新增建设用地有偿!使用费专项用于耕】地开:发收:取标准按国》家,。的有关?规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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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三—十条 《建设项目施工和地】质勘察需要》临时使用土》地的耕地由省—人民政府《土地:行政主管部门批【准;非耕地由所在】地市(州)、—县(市)人》民政府土地行政主】管部门批准;—跨行政区《域的由?所跨行政区域—的,上一:级,人民政府土地行政】主管:部门批准其中在【。城市规划区内—的,临时用?地在报批前》应当先经城市规划】行政主管部门同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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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三十一【条, 临?时使用?国有建设《用,地的补偿费标—准依据当地国—有,土地租?金标准确定;临时使!用集体建设用地和未!利用地的补偿—费标:准参:照当地?国有土地租金—标,准的50%至70】%确定;《临,时使用?国有、集体农用地的!补偿费标准按—该土地?前三年平均年产【值确定前款补偿不】足以弥补临时占用农!用地而造《成损失?的可以适当增加补】偿但增?加额不得超过前【三年:年总产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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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三十》二条 ? 临时用地的使用者!应,当按照临时用地合同!约定和批准》的,用途使用土地并不】得修建永久性建筑】物对:。土地造成破坏的【由使用?者负责复垦;没【有条件复垦或—者复垦?。不符合要求》的应当缴《纳土地复《垦,费用由土地行—政主管部门组织复垦!临时使用土地期【限一般?不超过二年确因【项,目需要超过二年【的报上一《级土地行政》主管:部门批准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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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三十三条 农村】集体经?济,组织兴办企业—、兴建公《共设施和公益—事业:使,用集体建设用地【、,未利用土地的—。应当持有关》批准文件向所—在地市(州)—、县(市)》人民:政,府土地行政主管【部门提出《由所在?地市(州)、县(】市)人?民政:府批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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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第三十?四条 《农村: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!乡(镇)土地—利用总?体规划和村》庄、集镇建设规划尽!量使用?原,有的宅基《。地和村内空闲地【经,。乡(镇)人民政府】审核由县级人民【。政府:批准:;其中涉及》占,用农用地的依照土】地管:。理法第四十四—条的规定办理审批】手续农村村》。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!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!下列标准:(一【)农:业户(?含一方是农业户口的!居民)住宅用—地三百三十》平,。方米;市区所辖【乡和建制镇规划区、!工矿区农业户居【民的:住宅用?地二百七十平方米】。。;(:二):农村当地非农业户居!民住宅用地二—百二:十平方米;(—三)国有农、林、牧!、渔、参、苇场【(,站)和水库等—单位的职工住宅用地!二百七十平方米原】。有宅基地《。超过标准的应当根据!村庄、?集镇:建设规划逐步—进行调整调整前可】以按临?时用:地管理?村庄、?集镇建设需》。要时超过标》准部:分必须退回并不予】补偿禁止在超过用】地标准的《住宅用?地上建永久性建筑物!农村村民出》卖、出租住房—后在:。当地再?申请住宅用地的【不,予批: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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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【。十五条 》依法: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!用权:的由所在地市(州】)、县(市)人【民政府土地行政主】管,部门:报经:同级人民政府批【准
! 第三十六条 !有下列情形之—。一,。的不再批给建设【用地:(一)不符合!土地:利,用总体规划》和土地利用年度计】划的;(《二)已供应的土地】未使用或者未完全】使用的;(三)以】。经济适用住》房为名建《商品房的;(—四)积欠相关税【费的;(五》)违:反土地管理法律、】法规:的,行为:尚未处?。理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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