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—章 :土地所有权和使用】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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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: :第五条 依—法通过划拨和有【偿方式取得国有土】地使用权的》其使用、收益的权】利受法律保》护,
— : 以?划拨方式取得国有】土地使用《权的可以依法转让、!出租、抵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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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《以出让、《作价出资《或,者入:股方式取得国有土】地使用权《的,可,以,依法转让、出租【、抵押?和作价出资或者【入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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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 以租赁方式取得国!有土地使用权的在租!赁期内可以》依法转租、》抵押和?作价出资或者入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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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:第六条 土地【使用权转《让、抵押的必须依】法,办理土地《登记:手续土?地使用权出租的【必,须依法登记备案【未依法?登记的不受法律保】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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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 第七条 》 依法收回、—自动放?。弃,、无人?继承和?其他原因造》成,国有土地使用权、农!村集体建《设用地使《用,。权灭失的《应当由?原土地登记机关注】销土地登记并分别由!县级以上人》民政府和《集体经济组》。织负责保护和管【理
】 第《八条 跨》行政区域的》土地所有权和—使用权?争议由?当事人?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!的,由争:议双方所在地的共】同上一?级人民政府处理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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