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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 》健,。。康管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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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二十条 各企【业、事业单》位从事粉《尘作业的职工—必须经县以上劳动卫!生监督?机构或?其认可的医疗—单位进?。行,就业前健康检查【并发:放健康合格》证对在职《和离职?的从事粉尘作业的职!工,必须定期《。进行健康检查—
】。 第二十一条【 尘肺诊断—。工作由?省卫生行政部门批准!指,定的职业病》诊断小组进》行诊断尘《。肺病病理诊断暂由】省职:业病诊断《指导小组诊》断其:他医疗单位诊断【的尘肺病诊断证明】无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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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二十二《条 各企业、事业!单位对?已确诊为尘》肺病的职工必须调离!粉尘作业岗》。位并给予治疗和【疗,养尘肺病患者的治】疗管理根据患者病】情轻重实行分—级管理
! 一、一级管!理诊断为《疑似尘肺者不按【。职业病处理每隔一至!二年复查一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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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二、》二级管理诊断为【Ⅰ期尘肺病》无合并症的调离【粉尘作业后每—年不得少《于三个?月的连续治疗或疗养!
】 三、三级—管理诊断《为Ⅱ、Ⅲ期尘—肺病患者无合并【症的每年不得少【于六个?月,的连续?治,。疗和疗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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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】、四级?管理诊断《为后期尘肺病合【并活动性肺》结核和?其它急、慢性合并】症者:。需立即进行治疗直】到合:并症治逾为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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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二十三条 劳】动能力?鉴定工作由各—级尘肺诊《断小组根据患—者的病情、肺代偿】机能状态《提,。出鉴定意见记入尘肺!诊断证书《内由企?业、:事业单位的劳动能力!鉴定:组织负责执》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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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】四条 生前未确】诊,为尘肺病死》后,家属要?求进行病理诊断者】企,业、事?业单位应承担—病,理检查、诊断费用经!。病理检?查诊断为尘》肺病者由省职业【病诊断指导小组发】出诊断?结果按尘肺病—待遇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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