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章 健!康管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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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十条 各企!业、:事业单位《。从,事,粉尘作业《的职工必《。须经县?以上劳动《卫生监督机构或【其认可的医疗单【位进行就业前—健康:检查:并发放健《康合格证对在职和】离职的从事粉—。尘作业的职工必【须定期进行健康检查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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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十一条【 尘肺诊》断工作由省卫生行】政部门批准指—定的:职,业病诊?断小组进《行诊断?尘肺病病《理诊断?暂由省职业病诊断指!导小组?诊断其他医疗单【。位诊断的尘肺—病诊:断证明无效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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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】二条 各企业【、事业单《位对已?确诊为尘肺病—的职工必须调离粉】尘作业岗《位并给予《治疗和?疗养尘肺病患—者的治疗管理根据患!者病情轻重实行【分级管理《
— ? 一、一级管—理诊断为疑似—尘肺者不按职业病】处理每隔一至二年】复,。查一次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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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二】级管理?诊,断,为Ⅰ期尘肺病—无合并症《的调离粉《尘作业?后每:年不得少于三个【月的连续治》。疗,或疗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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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三、三?级管理诊断为Ⅱ【、Ⅲ期尘肺病患者无!合,并症的每年不—得少于六《个月的连续治—疗和疗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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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四《、四级?管理诊断为后期尘肺!病合并活《动性肺结核和其【它,急、慢?性合并症《者需:立即:进行治疗直》到合并?症治逾为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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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二十三条 劳动能!力,鉴定工作由》各级尘肺《诊断小组根据患【者,的病情?、肺代偿《机,能状态提出鉴定意】见记入尘《肺诊断证《。书内:由企业、事业单位】的劳动能力鉴—定,组织负责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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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—十四:条 生《。前未确诊为尘—肺,病死后?家,属要求进行病理【诊断者企业、事业】单位应承担病理检查!、诊断费用》经病理检查诊断【为尘肺病《者,由,省职业病诊》断指导小组发出诊断!结果:按尘肺病待遇处理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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