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。。
:
第三《章 教育
】
【 第:二十:二条 《各级人民政府、社会!和家庭?应当保障具有接受】教育能力的残疾人接!受,国家:规定的教育
【
,
各级!人民政府应当将【残疾:人,。。。。教,。育作为国家教育事业!的组成部分统一【规划加强领导
】
:
: : 第二十》三条 各级—教育行政部门和【其他:。有关部门应当采【取措施?逐,。。步实施对残疾儿童的!学龄前?教育:帮助其?解决实际《困难
】 , : 第二十四》条, :实施义务教育的学】。校必须招收能适应学!习,生活的残《疾儿童、少年—入学接受义务—教育
?
《
实—施义务教育的学【。校对接受义务—教育的?残疾学生《免收学费并》根据实际《。情,况减免杂《。。费对家庭确有困难的!残,疾学生以助学金【等方式给予适当【补助
】 无徒—步,行走能力的》残疾儿童、》少年接受义务—。教育可以就近入学不!受学区限制实—施义务教育的—学校不得拒绝接【收,
》
, 残疾—儿童、少年接受义】务教育的入》学年龄和《在,校年:龄可以适当提—高
! 第二十五条 !普通高?级中等学校、—中,等专业学《校、技工学校和【高,等院校必须招收符】合,国家规定的录取【标准的残《疾考生入学不—得因其残疾而拒绝】。招,收
】 ,。。 第二十六—条 各级教—育、劳动以及其他】有关部门和残疾【人联合?会应当创《。造条件依靠社会【力量:开展残疾人》职业技术教》育
! 职业技》术,培训单位对残疾学员!应当减免学费—
】 有残疾职工的单!位应当?重视:和加强?对残疾职工的职业】技术培训
】
《 第二十七条 !各级人民政府—有关部门、残疾人联!合会:、残疾人所在—单位应当对具有【接受文化教育—能力的?残,疾人:。开展:。扫除文盲教》育鼓励?残疾人自学成才【
?
第二!十八条 各级人民!政府:应当按照国家—要求合理设立盲、】聋哑和弱智学校(班!)开展残疾》人特殊教育
】
? ? 第二十九条 各!级教育行政部门【应当有计划地培训】特殊教育师资—提高特殊教育师【资质量和教学水平】
《
有【条件的高、中—等师范院校》应当开设特殊教【。育专业或《特殊教育师资班
】
,
】第三:十,条 特殊教育【教师和手语翻—译按:国家规定享》受特殊教育津—贴
】 ?第三十一条 残】疾人教育经》费由各级人民政府】负,责筹措予以保证【并随着?教育事?业经费?的增加而《逐步增加
【
》 县?级以上人民》政府:可以根?据需要设立专—项补助款用于发展】残疾人教育
—
,
— 依法征收的教育!费附加应《当安排不《低于2%《的比例用于发展残疾!儿童、少年义—务教育?
,
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