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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?三,章 失业保险待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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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》。六条 ? 同时?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!人员:,可以领取失—业,。保险金:(一—)非因本人意愿中断!就业的;(二)【依,法办理了失业保险】登记:,并有求职要—求的;(三)依法】参加:了失:业保险,所在—用人单位和》本,。人按规定履行缴费义!务满1年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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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失业:人员在领取失业保】险金期间,可享受医!疗补:助、生?育补助、《丧葬补助和抚恤补贴!等失业保险》待遇,减《免职业?技能培训费》和职业介绍》服,务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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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第十七—条, 失业人员—领取失业《保险金?的期限,按照用人单!。位和失业《人员本人共》同履行失业保险缴费!义务的累计缴费【年限确定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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累【计缴费?年限满1年不足2年!的,领取《3个月失业保险【金;
!。 累计缴费年】限,满2年不足3年【的,领?取6个月失》业保险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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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累《计缴费年限满3年】不,足4年?。的,领取9个月失】业保险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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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累计缴《费年限满4年不足5!年的:,,领取12个月—失业:保险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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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累计缴费—年限满?5年不足6年的【。,领取14个月【。失业保?。险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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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 累计缴费年限满】6年不足7年的,】领取15个月失业】保险金;累计缴费】年,限满7年不足8【年的,领取16【个月失业保》险,金;:累计:缴费年限满8年不】足9年的,领取1】7个月失业保险金;!累计:缴费年限满9年不】。足,10年的,领—取1:8个月失业保险【。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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累计缴费!年限满10年以上】的,从第10年【开始,累计年限【每增加?1年,增加》2,个月失业保险—金,但最长为24】个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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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十八条 —各,统,筹地区失《业保险金的标准,按!当地城市居民最【低生活保障标—准的:120%《确定,报统》筹地区人民政府批】准,后执行,并》报省:劳动保?障行政部门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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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十九条 》 失业人员前后【合,并计算领取失业【保险金期限时,前】次失业?时的失业保险金标准!与现行标准不一致的!,按:现行标准执行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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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十条 ! 失业?人员在领取失业【保险金期间,—按照:本人当月应领取失业!。保险:金5%?。的比例?,逐月发《给医疗补助金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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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!十一条 》女性:失,业,人员:在领取失业》保险金期间符合国】家政策生育的,可以!向承办其《失业保险《业务的社会保险公】司申:请加发一次性生【育补助金《
! 生育补《助金的给付标准为3!。00元人民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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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》十二条 《 失业人员在领取】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!(不含?因参与犯罪导致【死亡)的丧葬补助】金和抚恤金的—给付标准《,参照当《地对在职职工非【。因公死亡的》规定执?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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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第二十三《条 用人单位招用!。。的农民?合同制?工,人,依?法应当享受的—一次性?生活补助标准,以】本人参?保地失业人》员月领?取的失?业保险金为每月生】活补助费标准,按】用人单位《为,其缴纳?失,业保险费的年限【计算,缴《费年限每满1年【,发:给1个月《,但最长不得超过8!个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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