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二章 失业》保险基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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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》七条 失业保【险基金由下列各项】构成:(一)—用人单位《及其职工缴》纳的失业保险—费;(二)失业【保险基?金的利息;(—三):财政补贴;(四)依!法加收的失业保险费!滞纳金;(五)依】法应当?。纳,入失业保险基—金的其他资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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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八条? 失业保险基【金在设区的》市实行全市统—筹,在其他县(市)!实行县?。。(,市)统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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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—条,件的地区经省—人民政府批准,可】以实行市州级统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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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九条 用【人单位按照》本,单位上年度工—资总额的2%缴纳】。失业保险费;职工个!。人,按照本人上年度工】资的1%缴》纳失业保险费用【人单位?。招用的农民合同制】工人,个人不缴纳失!业保险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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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固!定,工资额的用人单位】及职:工个:人,以失业保险【统,筹地区上《年度企业职》工平均工资》为基数,《。分,别计算?单,位和个人应缴纳的】失业保险费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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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国家机《关、:。人民:团体、政治党派,】按其聘用《的劳动合《。同制职工人数及其】工资:额分别计算单位【和,个,人应缴纳的失业【保险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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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未经批准,【失,业保险统筹》地区不得擅》自调整失业保险【费的费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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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: 第十条》 建立《。。省级失业《保险调剂《金制度调剂金专项用!于对失业保险统筹】地区失业保险—基,金不敷使《用时的调剂》补助
】 失业保险】调剂金以统筹地区征!缴的失业保险费【为基数,按10【%-15%的—比例从?各,统筹地区逐月提【取,存入《省级:失业:保险基金财政—专户每年的提—取比例?由省劳动保障—。部门、财政部门和】省社会保险公司共】同确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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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十一条 失【业保险?统筹地区《当年征缴《的失业保险》费不敷?使用时?,应先动用历年结余!,仍不敷《使用的,可由省失业!保险调?剂金给予适当补助省!失业保险调剂金调】剂补助后仍存在支付!缺口:的,由统筹地区【财政专项补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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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十二条 依法!应当履行《纳,税义:务的用人单位和【职工个?人,其应缴纳的失】。业保:险费均在税前列【支
】 ?职工个人应缴纳的失!业保险费《。。,由其用人单—位从:本人:工,资中按月代扣代缴,!任何单位或个人不】得非法干预或拒绝】失业保险费不得减免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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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!三条 失业保【险基金除用于失【业保险条《例规定的《支出:。项目外,还可以【用于领取失业保险】。金期间?的生育补助金—和,劳动合同期满未【。续订或提前解除【劳动合?同,的,农民合同制》工人的一次》性生活?补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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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失业保险统筹地区】不得擅自增》减失业保《险支付项目》。
【 , 第十四条— , 失业保险基金中】用于失业人员职【业技能培训、—。职业介绍服》务的补贴,专项用】于公共就《业服务机构开展的】失业人员职业—。技能培?训和职业介绍服【务活动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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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失,业保险?统筹地区劳》动保障部门开—展失业人员职业【技能培训《和职业介绍服务【补贴资金,》按统:筹地区本年度实际征!缴失业保险费—总额的15%从失业!保险基金中提取,】在上解省《失业保险调剂金【后,列支省劳动保障部门!开展失业人员—职业技能培》训和:职业介绍服务补贴资!金,按省《级失业保险调—剂金总额的10%】-15?%从省级失业—保险调剂金中提【取
! 第?十,五,条 失《。业保险基金必须存入!失业保?险统筹地区财—政,部门在国《有商业银行开设的社!会保障基金财—政,专户:,实行?单,独核算、收支两条线!管理,并由财政、】审计部门依法—进行监?督
! 存入银行和按照!国家规?。定购买国债的失业】保险:基金,分别》按照城乡居民—同期存款利率和【国债利息计息失【业保险?。基金的利息并入【失业保险基金失【业保:险,基金及其利息收【入,,按照国家规定免】征税、费失业保险】基,。金专款专用,不得挪!作他用,不》得用于平衡财政【收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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