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一章 总!则 】     第—一条  为了保【障失业?人员失业期》间的基本生活,【促进其再就》业,根据国务院【失业保险条》例及其他有关法【律、法规《,结:合本省?实际,制定本办【法 【    第二条 】 本:办法所称失》业人员,指在法定】。劳动:年龄内,非》因本人?意愿:中断就业,》具有:。从事正常社》。会劳动能力》,有求职要》求的劳动者 【     】第三条  本省【行政:区域内?的国有?企业、股份制—。企业、外商投资企业!、城镇集体及私营企!业、事业单位、【社会团?体、民办非企业单】位、有雇工》的城镇个体工—。商户:(以下统称为用人】。。单位),《以及在上《述用人单位中工作】的职工,依照本【办法的?规定参?加失业保险》,按时足额缴纳失】业保:险费,其职工失【业后,享受失业保险!待遇 —     聘用劳!动合:同制职工的国家【机关、?人民团体、》政治党派《以及受其《聘用的劳动》合同制职工》参加失业保》险、履行失业保险】。缴费义务和》享受:失业保险待》遇,依照本办法【执行 】  :  第四条  【职工参加失业—。保险,履行》。失业保?。。险缴费义务,享受失!业保险待遇,不受本!人户籍限制 】     第】五条  县级以【上人: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失!。业保险和《促进就业工》作的领导,制定规】划,加?大财政投《入,保证失业保【险和促进《就业工作健》康发展 《     !第六条  》县(市)级以上【人民:政,府劳动保障行政【部门主管本行政【区域内的失业保险工!作   !  劳动保障行政部!门和按?照省政府规》定设立?的经:办失业保《险的机?构,具体承》办失业保险》业务 《    【 各级财政、税【务、工商、审计【、民政、统计—等,有关部门《,按照各自职责【,配合劳动保障行政!部门共同做好失业】保险工作 》 ,